起慶雲四年七月,盡和銅二年十二月 |
一、不改常典之法
日本根子天津御代豐國成姬天皇,小名-阿閇皇女,天命開別天皇之第四皇女也。母曰-宗我嬪,蘇我山田石川麻呂大臣之女也。 適,日並知皇子尊。 生,天之真宗豐祖父天皇。 慶雲三年十一月,豐祖父天皇不豫,始有禪位之志。天皇謙讓,固辭不受。 四年六月,豐祖父天皇崩。 庚寅,天皇御東樓,詔召八省卿及五衛督率等,告以依遺詔攝萬機之狀。 秋七月,丙申朔壬子,天皇即位於大極殿。 詔曰:「現神八洲御宇倭根子天皇詔旨敕命,親王、諸王、諸臣、百官人等,天下公民,眾聞宣。關 庚子,有事于大內山陵。 辛丑,遣使於大宰府,授南嶋人位賜物,各有差。 丙辰,始置授刀舍人寮。 八月,丙寅朔辛巳,入唐副使-從五位下-巨勢朝臣-邑治等,進位有差。從七位上-鴨朝臣-吉備麻呂,授從五位下。水手等,給復十年。 九月,丙申朔丁未,正五位下-大神朝臣-安麻呂,為氏長。 冬十月,乙丑朔戊子,從四位下-文忌寸-禰麻呂,卒。遣使宣詔,贈正四位上,並賻絁、布。以壬申年功也。按墓誌,歿慶雲四年九月廿一日,與續紀十月戊子相違。蓋十月戊子者,實是追贈位階之日歟。 十一月,乙未朔丙申,賑恤志摩國。 以從五位下-安倍朝臣-真君,為越後守。 甲寅,葬倭根子豐祖父天皇,于安古山陵。 |
二、和銅改元
戊午,彈正尹-從四位下-衣縫王,卒。 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蝕之。 戊辰,伊豫國疫。給藥療之。 辛卯,詔曰:「凡為政之道,以禮為先。無禮言亂,言亂失旨。往年有詔,停跪伏之禮。今聞:『內外廳前,皆不嚴肅。進退無禮,陳荅失度。』斯則所在官司不恪其次,自忘禮節之所致也。宜自今以後嚴加糺彈,革其弊俗,使靡淳風。」 和銅元年春正月,乙未朔乙巳,武藏國秩父郡獻和銅。 詔曰:「現神御宇倭根子天皇詔旨敕命 是日,授四品-志貴親王,三品。從二位-石上朝臣-麻呂,從二位-藤原朝臣-不比等,並正二位。正四位上-高向朝臣-麻呂,從三位。正六位上-阿閇朝臣-大神,正六位下-川邊朝臣-母知、笠朝臣-吉麻呂、小野朝臣-馬養,從六位上-上毛野朝臣-廣人、多治比真人-廣成,從六位下-大伴宿禰-宿奈麻呂,正六位上-阿刀宿禰-智德、高庄子、買文會,從六位下-日下部宿禰-老、津嶋朝臣-堅石,無位-金上元,並從五位下。 |
四、和銅幣政與論功賜祿
五月,壬辰朔壬寅,始行銀錢。 庚戌,給近江守傔仗二人。 庚申,長門國言:「甘露降。」 辛酉,從四位下-美弩王,卒。 六月,壬戌朔丙戌,三品-但馬內親王,薨。天武天皇之皇女也。 己丑,詔,為天下太平百姓安寧,令都下諸寺轉經焉。 秋七月,辛卯朔丁酉,內藏寮始置史生四員。 但馬、伯耆二國,疫。給藥療之。 甲辰,隱岐國霖雨大風。遺使賑恤之。 乙巳,召二品-穗積親王,左大臣-石上朝臣-麻呂,右大臣-藤原朝臣-不比等,大納言-大伴宿禰-安麻呂,中納言-小野朝臣-毛野、阿倍朝臣-宿奈麻呂、中臣朝臣-意美麻呂,左大辨-巨勢朝臣-麻呂,式部卿-下毛野朝臣-古麻呂等於御前。敕曰:「卿等情存公平,率先百寮。朕聞之憙慰于懷。思由卿等如此,百官為本,至天下平民,垂拱開衿,長久平好。又卿等子子孫孫,各保榮命,相繼供奉。宜知此意各自努力。」又召神祇官大副,太政官少辨,八省少輔以上,侍從,彈正弼以上及武官職事五位,敕曰:「汝王臣等,為諸司本。由汝等勠力,諸司人等須齊整。朕聞:『忠淨守臣子之業,遂受榮貴。貪濁失臣子之道,必被罪辱。』是天地之恒理,君臣之明鏡。故汝等,知此意,各守所職,勿有怠緩。能堪時務者,必舉而進。亂失官事者,必無隱諱。」因授從四位上-阿倍朝臣-宿奈麻呂,正四位上。從四位上-下毛野朝臣-古麻呂、中臣朝臣-意美麻呂、巨勢朝臣-麻呂,並正四位下。文武職事五位已上及女官,賜祿各有差。 丙午,有詔,京師僧尼及百姓等,年八十以上賜粟。百年,二斛。九十,一斛五斗。八十,一斛。 丙辰,令近江國鑄銅錢。 八月,庚申朔己巳,始行銅錢。 庚辰,兵部省更加史生六員。通前十六人。左右京職各六員。主計寮四員。通前十人。 閏八月,庚寅朔丙申,制:「自今以後,衣褾口闊,八寸已上,一尺已下,隨人大小為之。又,衣領得接作。但不得褾口窄小,衣領細狹。」 丁酉,攝津大夫-從三位-高向朝臣-麻呂,薨。難波朝廷刑部尚書-大花上-國忍之子也。 九月,己未朔壬戌,以從四位下-安八万王,為治部卿。從四位下-息長真人-老,為左京大夫。正五位上-大神朝臣-安麻呂,為攝津大夫。 壬申,行幸菅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