醍醐天皇 上 【六十一代,諱敦仁,治三十三年。王子男十七人,女十八人,二人即位。】
宇多天皇太子。母,內大臣藤原高藤女,贈皇后胤子也。
寬平九年丁巳七月三日丙子,【一云。五日戊寅。】受禪。【生年十三。】
同十三日丙戌,於太極澱即位。
廿六日己亥,立皇大夫人溫子,為中宮。是天皇繼母也。
九月一日癸酉,太政官奏:「可有日蝕。」而日不触。
律師聖寶御修法終,罷歸山。召給衾一條。【已上御記。】
十月廿五日,御禊東河。
十一月一日壬申,因幡國獻白鼠。
廿三日,大嘗會。近江、丹波,供奉其事。
寬平十年戌午八月十六日,改為昌泰元年。
十月廿日,主上聊弄小鷂,逍遙曆覧。左頭,左近衛中將在原朝臣友于。行事,左大辨源朝臣希、左近衛權中將藤原朝臣定國。番子,左近衛少將藤原朝臣滋實、中宮職亮藤原朝臣恒尚、右兵衛權佐良岑朝臣眾樹等。右頭,右兵衛督藤原朝臣清經。行事,勘解由使長官源朝臣昇、右近衛權中將源朝臣善。番子,左兵衛佐源朝臣忠相、右兵衛佐平朝臣惟世、右近衛權少將源朝臣嗣等。當日丙辰,天氣微陰。及巳一刻,雲收日晴。從行之輩,皆悉參會。巳二刻,主上駕御馬,從臣皆乘馬,列於南庭,出自西門。其行列,左右鷂飼相分在前,左右間牒相分在後,天駕在於中央。藏人所堪容貌者八人,著紫貲布摺衣,白絹袴脛巾。步行,自三條大路東行,至朱雀大路南行。樅觀之車夾路不絕,車中之女爭瞻天顏,或出半身,或忘露面,衣色照耀於簾外。右大將菅原朝臣,於路左松林,供進御膳。長谷雄朝臣右腳,為馬所踏損,不堪從行,申故障歸洛。【已上紀家記。】每事雖多,依煩不能記寫。
廿一日,太上天皇有御鷹狩逍遙。其從駕者,常陸大守是貞親王,權大納言右大將菅原朝臣、參議勘解由長官源昇朝臣、四位右兵衛督藤原清經朝臣、左近衛中將在原友于朝臣、右近衛權中將源善朝臣、五位備前介藤原朝臣春仁、左馬助藤原朝臣恒佐、右衛門權佐藤原朝臣如道、中宮大進源朝臣敏相,六位八人,小童三人,都廿二人也。其餘數十人,登山臨水,行野在原,野遊日暮,留幸旅宿。
廿二日,直指宮瀧,上皇臨發。
廿三日,早朝進發。抂道過法華寺,禮佛給綿二百屯。上皇出入往反,巡覧寺中,每見破壞之堂舍,彈指歎息。出寺門,至舊宮重閣門所,路傍有酒醴果子,往往生炭,不見一人。群臣不問其主,任意飲喫。或人曰:「此物大安寺別當僧安奚,聞右大將來,所相待也。乍見御駕,僻易迷惑,隠伏草中矣。」上皇馬上敕曰:「素性法師,應住良因院。」馳使令參會於路次,即差右近番長山邊友雄,請之。法師單騎參會路頭。上皇感歎。法師脱笠揚鞭,前驅而行。敕曰:「相隨者惣是白衣禪師,稱須假隨俗法。」仍號曰良因朝臣,取住所之名也。日暮,留宿於大和國高市郡右大將山莊也。敕曰:「良禪師者,和歌之名士也。宜為首唱,以慰旅懷。」即各進和歌。右衛門權佐如道獻歌之後,獨向隅,屈指計之,良久曰:「臣作已乖格律,願滅三字。」有敕不許,諸人以為口實。
廿四日,進發過現光寺,禮佛捨綿。別當聖珠大法師,捧山果,煎香茶,以勸饗侍臣。上皇進行,留宿於吉野郡院。
廿五日,遂至宮瀧,愛賞徘徊,不知景傾。其瀧之為體也,廣袤廿三町,勢非峻嶮。其硠磕急流之色,如崩積雪。有敕曰:「勝地不可空過。以觀宮瀧為題,各獻和歌。云云。」鷹飼紀貞連,清貧之尤甚者也,平生多食之處,置腹而飽滿。當其無食,連日不飡。近日食無宿設,故群臣朝食,各期滿腹,夕餔之不定也。便號曰貞連喫。路吹向龍門寺,禮佛捨綿。松蘿水石如出塵外。昇朝臣、友于朝臣,兩人執手,向古仙舊庵,不覺落淚,殆不言歸。上皇安坐佛門,痛感飛泉。敕令獻歌。云云。是日,山水多興,人馬漸疲。素性法師、菅原朝臣、昇朝臣等,三騎衘尾而行。素性法師問曰:「此夕可致宿於何處?」菅原朝臣應聲誦曰:「不定前途何處宿,白雲紅樹旅人家。」山中幽邃,無人連句。菅原朝臣高聲呼曰:「長谷雄何處在?長谷雄何處在?」再三不止,蓋求其友也。入夜執炬,到野別當伴宗行宅。
廿六日,留而不出。或小飲,或閑談。內裡御使左兵衛佐平朝臣元方,忽參野中,奉問寒溫寢膳。
廿七日,進發。內裡御使元方,陪從未歸。
廿八日,早朝。元方奉敕入京。巳刻,上皇指攝津住吉濱,經龍田山,入河內國。龍田是自古名山勝境也。各獻和歌。云云。菅原朝臣絕句曰:「滿山紅葉破心機,況遇浮雲足下飛。寒木不知何處去,雨中衣錦故鄉歸。」
廿九日,欲向住吉濱,為惜素性法師歸本寺,留連未能發行。敕群臣令獻惜別之歌。云云。歌終,施法師御服少衣一襲,細午一匹。法師數盃之後,兼感恩賜,著御衣,騎御馬,向山直去。侍臣惜而群立目送。人人以為:「今日以後,和歌興衰矣。」
卅日,月盡也。管絃相隨。雖無下磴飛帆之儲,頗得乘潮駕浪之趣。又各獻和歌。云云。著於江北,下舩騎馬,詣住吉社。和歌。云云。
十一月一日,午刻,始向京都。申時,到楓河西善朝臣小家,暫待昏景。兩三刻後,歸幸朱雀院。賜陪從群臣酒饌並絹,別加給親王大納言參議御廄駿馬一匹。群臣入夜,各各分罷。嗟乎人意不同,譬猶其面。相從者見實,以為頌歎。不相從者,聞虛以為誹謗。世之常也,不可恠之。
廿一日,右大將菅原朝臣記之。依多畧之。
十二月二日丁卯,辰刻,辨官兼東廳廊內,狐交接,連結不離。人見不去。
九日,官符曰:「諸國應勤修吉祥悔過事。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時平宣。奉敕,每年正月,修吉祥悔過者,為祈年穀攘災難也。其御願之趣,格條已存。而頃年水旱疫癘之炎,諸國往往言上。蓋時代澆薄,人情懈倦,修行御願,不如法乎。宜下知諸國,令長官専當其事,率僚下,講讀師相共至誠,如說修行。廣為蒼生,祈求景福。」【已上。】
廿五日,左大臣藤原朝臣良世,致仕。
昌泰二年己未二月八日,天台座主法橋上人位康濟,卒,年七十二矣。
十四日,大納言左近大將藤源朝臣時平,任左大臣。年二十九。攝政太政大臣基經朝臣第一子也。
同日,大納言右近大將菅原朝臣道真,任右大臣。年五十六。學行才名,皷動京師。參議是善之三男也。
十月八日,長意大法師,任天台座主。
十四日,太上天皇落飾入道,法諱金剛覺。大僧都益信,授三歸十善。
十五日,太上天皇於東寺灌頂。
廿四日,今上奉答法皇御書【紀中納言長谷雄作。】:「伏奉慈旨,被告入道。兼嫌尊號,悲感之腸膓,一時九迴。但至停號,所不敢甘。世尊猶有十號,上皇遂無一果。實封不受,虛稱何勞。仰願迴大慈悲,留此排拒。謹言。」【已上。】
十二月廿一日辛亥,法皇御行於東大寺。
廿四日甲寅,於同寺受戒。
同月,頻上表,敕停太上天皇之號。
十二月十四日,律師幽仙任延曆寺別當。依光定和尚例也。而登山間,宿月林寺,某夜入滅。世謂:「先是竊通高子皇后。云云。」
昌泰二年庚申正月三日,行幸朱雀院。
安樂寺託宣云:「件日有關白詔,然菅相府固辭。」
廿二日,太皇大后藤原明子崩。生年七十三,清和天皇之母儀也。
廿八日,大納言藤原朝臣高藤,任內大臣。年六十三。天皇外祖父也,內舍人良門之二男,左大臣冬嗣之孫也。
三月十二日,內大臣高藤朝臣,薨。
四月一日,皇太后班子,崩。年四十八。天皇祖母也。仍天子素服,經五箇日卻之。
停加茂祭。
七月,法皇參金峰山。
十月十一日,善相公奉菅丞相書。其詞曰:「文章博士三善清行言。交淺言深者,妄也。居今語來者,誕也。妄誕之責,誠所甘心。伏冀尊閣,殊降寬容。某昔者遊學之次,倫習術數。伏見,明年辛酉,當變革。二月建卯,將動干戈,遭凶衝禍。雖未知誰是,引弩射市,亦當中薄命。天數幽微,縱難推察。人間云為,誠足知亮。伏惟尊閤,挺自翰林,超昇槐位,朝之寵榮。道之光華,吉備公外,無復與美。伏冀知其止足,察其榮分。擅風情於烟霞,藏山智於丘壑。後生仰視,不亦美乎。努力努力,勿忽鄙言。清行謹言。」
十一月十八日,前左大臣藤原朝臣良世,薨。生年七十九焉。
是歲,老人星見。武藏國強盜蜂起。
昌泰四年辛酉正月廿五日,右大臣菅原朝臣,任太宰權帥。坐事。年五十八。右近衛中將源善朝臣,任出雲權守。左遷。依件事,同日,宇多法皇馳參內裡,然左右諸陣警固不通。仍法皇敷草座於陣頭侍從所西門,向北,終日御庭。左大辨紀朝臣長谷雄,侍門前陣。火長以上不下榻座。晩景法皇還御本院。左降敕使左衛門佐藤原真興,左近走馬、近衛十人追送迄攝津國。於是真興下馬權帥之前,零淚。【已上。】
大納言源朝臣光,任右大臣。年五十六。深草天皇男也。
二月十四日敕:「應禁私修壇法事。立制之後,久歷年代。人忘符旨,動好修法。佛教澆薄,職此之由。宜重仰所司諸國其諸尊及聖天諸天等壇法,皆悉禁斷,勿令私修。若有輙修為他被告者,即科重罪,以懲將來。比房及吏民知而不言者,亦處嚴法,曾不寬宥。其為病患,可必修者,明注請僧及病人姓名,京內申官,在外經所部官司慥蒙裁許,然後行之。自餘悉禁。但尋常念誦,壇法及看病加持者,不在限限。」【已上。】
七月十日,宇佐御幣使清貫奏復命。又云,候帥菅原朝臣氣色及府使等大貳葛絃,【小野篁息,道風父也。】如京下傳言,其事甚不便也。令候其氣色,殊無為帥。又諸人云:「如此。」但帥見氣色,殊示窮體。前日言意,既似理伏。其詞云:「無所自謀。但不能免善朝臣誘引。」又仁和寺御言:「數有奉承和故事耳。云云。」【已上御記。】
十五日,改為延喜元年。
八月廿五日,有前栽合。
同月,天台山沙門陽勝,於大和國吉野郡堂原寺邊,飛行空中。元是能登國人。其父僧善迭,俗姓紀氏也。母亦同夢呑日光,即有妊胎。生年十一而辭母家,登大台山,從律師玄日勤學。一聞亦不再問。晝學夜修,送年之問。背不著席,舌不嘗施。或自書法華經,鎮以讀誦,或兼寫瑜伽教,常以持念。登金峯山之次,尋古仙草庵,彌存幽居之志。到吉野郡牟田寺,三年苦行。初絕粒食菜,次止菜菓食,後每日服粟一粒。夏上金峰山,冬下牟田寺。無倦勤修,終到同郡堂原寺,乃以止住。不食无飢,無衣如暖。如此送年,遂以飛去。吉野山久住禪眾云:「陽勝上人,早既成仙。或逢龍門寺邊,忽以遠去。或遇熊野社下,飛行空中。其疾如風,其輕同雲。昔日同行法侶之輩,至于舊居草堂,迴眥觀樹,古破法衣懸其枝末。驚怪進覩,是即陽勝昔時所著袈裟也。」其法衣端石固結處,乃披見之,裹彼手跡。其狀偁:「以此袈裟,可送堂原寺延命聖人。」者。見付之人,取彼法衣,授于延命上人。云云。【已上傳。】古老相傳:「本朝往年有三人仙,飛龍門寺。所謂大伴仙、安曇仙、久米仙也。大伴仙草庵,有基無舍。餘兩仙室,于今猶存。但久米仙飛後更落,其造精舍在大和國高市郡。奉鑄丈六金銅藥師佛像,并日光月光像。堂宇皆亡,佛像猶坐曠野之中,久米寺是也。」智源法師撰集法華驗記云:「陽勝仙人,本是台山勝蓮花院空日律師弟子也。元慶三年生年十一歲,始登叡山。天性聰敏,聞一悟万,習學止觀,暗誦法華。慈悲殊深,憐愍群迷,蛾虱蚊虻,委身令餌。登金峯山,尋古仙室,住南京牟田寺,習於仙方。延喜元年,逐以飛去。云云。又籠城石室,有行安居僧,數日不食,誦法華經。青衣童子持物與僧。僧取食之,其味甚甘,其色尤白。僧問來緣,童子答云:『我比叡山千光院之延濟和尚童子也。吾師修行年積,既成仙人。近來又師陽勝仙人也。今此食物,是彼僊人之志也。』語已退去,不知至所。」【已上智源法師記也。】
十月廿三日,公家於淨福寺,供養一切經。太上法皇宇多院於大會中三禮增命和尚,公卿侍臣等皆以稱歎。【已上傳。】
延喜二年壬戊三月十二日戊午,有鷺集南殿南庇上。藥恒法華驗記云:「延喜年中,仁和寺仁元內供弟子僧平如,與粟田錄事成師檀契。越那常謂平如曰:『我臨終時,不恃妻子,偏仰法師汲引。』爰錄事臥病,卒去已訖。經日夜後,再以蘇生。語云:『』冥使追行,乃到一城,立於門下。於是,花麗高僧一人出來,教錄事云:「閻王必有考訊生前善業者。汝可報言:『我有書寫法華經願。』」錄事問曰:『聖人是誰乎?』僧乃對云:『汝在生時,他人寫法華經,書方便品之日,汝以水加硯。我是彼方使品也。』言畢隠失。即召廰前,閻王問曰:『汝一生間,修何功德?』答言:『發可奉書法華經願。』大王驚敬,合掌尊重。即仰有司,令考虛實。冥官勘禮,无立願文。王思慮曰:『縱雖妄語,述造經願,須速放還。』錄事懷喜走出。爰有一法師,慞惶立於門側,進來問曰:『仁由何事速以還去?羨以示我。』答曰:『稱有書寫法華之願,因茲閻王放免返遣。』次召法師。閻王問言:『汝生以來作何善業?』法師答言如前,大王免宥如前。二人共以活生。錄事蘇息之後,欲果此願,為買經紙,與僧平如同車到市。交易之頃,法師走來,褰于車簾,要望殘紙。師見錄事,錄事看師。互雖相視,兩人髣髴。法師漸憶得冥途事。先日一般,冥府面謁,幸由仁恩,既被優免,錄事追念,彼此悲喜。法師云:『年來住河內國智識寺,勤寺主職也。』各歸本家,書寫供養。加一滴水,其報不少。」【已上。】
延喜三年癸亥二月廿五日,權帥菅原朝臣,於太宰府薨。【六十。】
四月廿日,前右大臣菅原朝臣,詔賜本職,兼增一階。并棄去昌泰四年正月廿五日宣命,令燒卻之。敕號火雷天神。一云,延長元年閏四月十一日,贈本大臣位。
同年,玄昭律師,久沈重病,殆臨死門。左大臣藤原時平,請相應和尚於彼律師戻。七箇日,令修不動法。經六箇日之日,中壇中,猛火之上。大日如來、不動明王,相並顯現。和尚與律師共奉見。自餘人所不見也。律師感歎,揮淚而言。予蒙和尚修法之驗德,奉見如來顯現之尊儀。既知出自死門適得再生者也。可謂枯骨更肉,枯木再花之時矣。予雖不敏,豈敢忘德哉。【已上本傳。】
延喜四年甲子二月十日乙亥,保明親王,立皇太子。時年二歲。母,故攝政太政大臣藤原朝臣基經女,中宮穏子也。以右大臣源朝臣光兼東宮傅,右近大將大納言藤原朝臣定國兼春宮大夫,菅根朝臣兼亮,枝良兼大進,以太宰監藤原良忠、刑部丞藤原忠門為少進。左大臣時平朝臣奏曰:「貞觀故事有御劔,以山陰朝臣為使。云云。吾又始為太子初日,帝賜朕御劔,名號壺切。」左近少將定方為使,持壺切劔,賜皇太子,定方賜祿褂一襲。菅根朝臣奏曰:「東宮無御帳及臺盤銀器狀,且令賜大嘗時悠記所進臺盤二基、銀器一具。」後日,仰作物所新造。
十三日,以藤原俊房、遠規、望見、源靜為藏人。自餘殿上陣頭侍者等,錄在別紙。
十七日,此夜,皇太子自左大臣東一條第遷坐。【已上御記。】
三月廿六日,宇多院供養圓堂,請僧百口。仁和寺內地,建八角一堂,奉安置金剛界會三十七尊,并外院天等三摩耶形。斯廼弟子一生瞻仰之基,三時觀念之所也。弟子普為人君,萬姓所犯之罪自歸於我。今作佛子,一身所修之善盡利於他。【已上。】
同日,敕差歲人頭仲平朝臣,率童舞樂工等,令奉此會。先是,去廿四日,於內裡有童舞。大納言國經朝臣之子舞陵王,中納言有穗朝臣之子舞納蘇利。大臣奏:「此兩舞童宜破聽昇殿。」敕依請。大臣即仰兩父,令拜舞殿庭,侍臣持祿給之。左大臣給御下襲,參議已上細長,已下小褂衣,樂工等內藏寮給祿有差。此間,左大臣間舞庭中,更仰令推大皷御階前,大臣打之。自餘親王公卿下侍庭中。又召樂工最者各一人更奏樂,大臣殊召雅樂屬安身真醜令舞。大臣納言互皷舞極樂。參議已上,給祿有差。是日,御座用倚子。大臣奏曰:「終日事者,前例用大床子。」【已上。】件日童舞等,被進今日大法會也焉。
同年,太上法皇登幸叡山,御於阿闍梨增命房。法皇謂增命闍梨曰:「」我昔童年登遊此山,心中發願,出家住於此焉。萬機政務十有餘年,適遂本意。而依尚侍之勸,以僧正益信為出家師,於東大寺,受聲聞戒。今於此山,和尚為師,欲受菩薩戒,共保真密之法。以攄蓄懷矣。敬奉叡旨,忽作御室於千光院。
延喜五年乙丑正月三日,行幸仁和寺。召左大臣,仰云:「參御寺時,輦入寺門內事,是不便也。此度必可留門外。」未三刻,御輦,近衛中將已下,皆著褐獵衣當色接腰,如臨時野行幸,出自殷富門,直行至仁和寺西門。留輦門外。諸衛及侍臣等皆膝地,左大臣侍門下。時菅根朝臣出候門下,告左大臣曰:「法皇仰曰:『入御輕幄間,寺門內可用腰輿。』」朕曰:「此最不可。」如此則下轝步行,諸司舗筵道,自門至幄。右近中將仲平朝臣,左近少將定方,持御劔璽。左大臣并右大將藤原朝臣從之。朕把笏著靴,步自筵道,入東寢門。【持御劔等,留在戶外。】至御室,上南廂,拜舞訖退出。左大臣奉仰旨曰:「可入。」則進即御前座。云云。法皇御座舗一枚,上加菅圓座。予座當母屋第一間南頭,舗錦端疊二枚,疊上加菅圓座。此御室所設,拜談既訖,退出還即輕幄。御厨子所供酒肴。事畢還宮。【已上御記。】
三月九日,以東光寺為定額。件寺,元慶年中太后御願所建也。
廿一日,法皇御藥師寺。因使元方奉問途中消息,令仲平朝臣奉褂衣百條。藥師寺萬燈會料也。先日,菅根朝臣傳御氣色,所令奉仕。今法皇御彼寺,令行有會事,仍令運奉彼寺。【已上。】
四月十四日,法皇於叡山戒壇院,以增命阿闍梨,為師,受迴心戒。戒壇之上,現紫金光一。見者奇之。
十五日,法皇初受胎藏、金剛兩部大法。真言宗為榮焉。凡其時,法皇渇仰和尚。【已上傳。】
七月廿二日,法皇辭封戶詞【不知作者。】:「手詔再到,不許所辭。驚而又悶,欲罷不能。凡出家大意,為避塵機,如食公封,何斷俗累。將損一毛,以益萬分。彼清和故事,與今不同,雖入不二之門,而猶居上九之位。夫幽棲之謀,虛閑為業。三衣一鉢之外,受民貢而何為。苔径松扉之中,領邑租而安納。若秋山嵐寒,則臨時可望御府之衣。若曉爐煙絕,則計日將乞公家之食。帝王既在,未敢謂貧。寧不善南陔之志乎,只為遂西方之念也。願早收綸旨,莫繋小僧虛舟之心。」
九月廿一日,以勸修寺,敕為定額寺。
十二月廿二日丙午,召權僧正聖寶,敕云:「平城并近京諸寺僧,年及八十已上,將施綿。令進名簿。」則仰穀倉院,施綿。
延喜六年丙寅七月三日,天台座主長意,卒。
九月廿六日,鷺集南殿版位南邊。
十月十七日丁酉,阿闍梨增命任天台座主。【時年六十二。】敕使少納言源朝臣當純登山宣命。法皇賜錢帛布綿,以充頓料。太上法皇登幸叡山,賀座主和尚,兼且受蘇悉地法。千光院繁昌比也。
十一月七日丙辰,天皇奉賀法皇四十筭,行幸朱雀院。有侍臣等舞。院別當如無法師任律師,院司賞也。
延喜七年丁卯正月三日庚辰,午二刻,行幸仁和寺,奉拜法皇如例。法皇召式部卿親王左大臣令侍。仰親王大臣等曰:「還御時可寂寥,宜圍碁。將懸物有好馬。」則召碁局,式部卿敦實親王與左大臣時平朝臣碁。其間,御厨別當春野,牽鹿毛御馬立庭中。一局終,左大臣勝。又初局間,日漸暮,則退出息所,欲罷出。法皇使律師觀賢又召,則以參入。律師如無.中納言源朝臣各取一捧物。法皇自持和琴,仰曰:「此圓城寺所生木也。此寺,自幼少時御之。見來此物,雖未好,以為猶勝他所物。」則召左大臣,令持授之。則受彈兩三聲。左大臣曰:「此御馬,宜給左馬寮。」則定方朝臣代春野牽給馬寮。又給大臣等御酒。一巡後,起座拜舞退出,御輦還宮。昨日,仲平朝臣奏曰:「仁和寺行幸時,先先諸衞中少將佐等著褐衣。去年圓堂院行幸時著當色。此時有可著當色,不可著褐。」仰曰:「令著當色例服。」【已上御記。】
二月廿五日辛未,彗星食太白。長三丈許。
六月八日,皇后藤原溫子,崩。生年卅六。世號東七條皇后,天皇繼母也。仍天皇有三箇日之服。
七月八日,雌雉集桂芳房北墻上。
十月二日丙午,仁和寺太上法皇,幸紀伊國,參御熊野山。敕使右近中將仲平朝臣奉問途中,為令奉從法皇御幸,差使召參議昇朝臣。
三日丁未,昇朝臣令奏:「昨日途中被馬踏,足上腫不得參入。」敕:「宜仰仲平朝臣,可令祗候法皇御幸焉。」以穀倉院綿三百屯,調布二百端,奉充法皇幸紀伊國途中。
九日癸丑,鷺集承明門上。
十七日辛酉,及夜,仲平朝臣自紀伊國來復命。法皇以去十一日,目切尾湊御舟,赴向熊野神社。其日,為報道中消息。有仰令還來。但傳聞,進御道中,泛海傍山,其路甚難。云云。
廿八日壬申,左近少將嗣,自仁和寺還來復命。法皇仰云:「以只今時,自紀伊國還。云云。」
十一月廿二日乙未,敦實親王,今日於宇多院,加元服之由,令奏慶賀。則於東庭舞踏。更召殿上,給酒一二度,後殊敘三品。【寬平第八皇子,贈后胤子腹也。】則下殿拜舞。又召給祿,又下拜舞。退出。
延喜八年戊辰正月八日,左大臣奏伯耆國言上渤海入覲大使裴璆等著岸狀解文。
三月廿日,奏存問渤海客使大內記藤原博文,直講假大學權允泰維興等令向伯耆國狀。
四月二日,定以式部大丞紀淑光、散位菅原淳茂,為掌客使。以兵部少丞小野葛根、文章生藤原守真,為領客使。
廿六日,渤海客丹生京時可騎馬,准寬平例,仰公卿等,令進私馬。
五月五日,御南殿,覧左右馬寮渤海客可騎馬各廿疋。
七日,午一刻,御南殿,覧陽成院及大臣已下參議以上馬。
九日,使右近少將眾樹給豐樂院人人見物幕所。
十二日,法皇賜唐客書。其詞曰:「余是野人,未曾交語。徒想風姿,北望增戀。方今名父之子禮了,歸鄉不忍方寸,聊付私信。通客之志,不輕相棄。嗟呼余棲南山之南,浮雲不定。君家北海之北,險浪幾重。一天之下,宜知有相思。四海之內,莫怪不得名。日本國栖鶴洞居士无名謹狀。」【已上太上法皇賜渤海客徒書也。】
十四日,於朝集堂可饗蕃客。午一刻,雷電風兩,雨腳如射。以先召參議長谷雄朝臣問事,因雷雨不遂事意下殿。道明朝臣申:「朝集院內,雨水甚深。」左大臣令奏曰:「如聞,行禮儀甚无便。况裝束食物難急調。若待整備,恐及晩日。請今日事,明日將行儀者,依請矣。」
十五日,饗蕃客朝集堂,并賜彼國王等物。使右近少將平元方殊給大使裴璆御衣一襲。遣參議菅根朝臣,內藏頭高階朝臣鴻臚給敕書,使右中辨清貫、少納言玄上給官牒。又賜唐客大使答物。【已上御記。】
夏月,天下旱魃。
八月七日,參議式部大輔藤原菅根,卒。年五十四。
延喜九年己巳正月十四日癸未,月蝕。其所殘,僅如小星。例月蝕雖既,其輪猶存。今夜無具輪。此頗異常。春夏之間,疾疫盛發。
四月四日,左大臣藤原時平,薨。年三十九。病痾之間,內供奉十禪師相應。師檀之契年久,然為恐怨靈,无懇切加持。爰請善相公男僧淨藏,令加持矣。然間,菅丞相之靈,白晝顯形。從左右耳出現青龍,謁善相公言:「不用尊閤諷諫,坐左降罪。今得天帝裁許,欲抑怨敵。而尊閤男淨藏,屢數致加持,宜加制止。」爰淨藏依父之誡,退出已畢。則時左大臣時平薨。件左大臣之家室者,禪定法皇之妹也。明日,法皇自仙家幸其第。則奏淨藏退出之由。淨藏者是法皇之弟子也。不致終始加持之旨,深以勘責。仍淨藏為恐敕勘,籠居横川首楞嚴院。三箇年間,苦修練行。或時使者現形,打鐘摘花,人驚耳目。山厨絕煙,飡霞隔日。爰楞嚴院僧延豐頗有溫潤可送齋飯之由,亦含怨。延豐稱无合米,封房去畢。其後護法取出延豐所納白米三石,蒔散近邊山谷已畢。本主後悔,再三歸伏。由之如本納置。【已上傳。】
八月,宮中及東西京櫻桃李柚柿藤等皆華。李柚子子生也。
閏八月九日,令仰:「唐人貨物,年來遣使令撿進。此度停遣使,令太宰府撿進之。又給藏人所牒,令仰可進上物色目太宰府。」
十一月廿七日,太宰少典御船高相領唐人貨物及孔雀到來。【已上出御記文。】
延喜十年庚午三月廿四日,前皇太后藤原高子崩。年六十九。陽成院母儀也。
六七兩月,天下旱魃。
八月一日,大風。
同月,天台座主內供奉十禪師阿闍梨增命敕授法橋上人位。
九月廿五日,太上法皇,春秋四十四,幸叡山房,座主法橋上人為帥,習練護摩之法,兼受五瓶灌頂秘法。明日,法皇鋪座具於露地,禮拜和尚。其辭曰:「非器之身,依大師恩,浴灌頂誓水,受秘密印明。生生世世,將何報謝哉。起居敬禮,每度落淚。」滿山僧侶,流淚隨喜。皆相語曰:「天台之榮花,佛日之再中也。」天皇傳聞法皇之隨座主和尚,受職灌頂。奉敕使右近衛少將藤原俊蔭,授以法眼和尚位。法皇手自捧其位記,敬授座主和尚。副獻菩提子珠數、鍮石香爐、唐衲袈裟,并夏冬法服各一襲,布施供養物等有員焉。【已上傳。】
延喜十一年辛未正月一日丙子,日蝕。
六月,有洪水。
十五日,太上法皇開水閤,排風亭。別喚大戶,賜以淳洒。蓋禪觀之暇,法慮之餘,遣避暑之情,助送閑之趣也。然應其選者,唯參議藤原朝臣仲平、兵部大輔源嗣、右近衛少將藤原兼茂、同俊蔭、出羽守同經邦、兵部少輔良岑遠視、右兵衛佐藤原伊衡、散位平希世等八人而已。並皆當時無雙,名號甚高。雖飲酒及石,如以水沃沙者也。於是有敕命:「限二十杯。杯中點墨,定其痕限。」不增不減,深淺平均。遞各稱雄,任口而飲。及五六巡,滿座酩酊,不噵寒溫,不知東西。或魂銷心迷,戶居不動,或舌結語戻,鳥囀難辨。其尤甚者希世,偃臥門外。其次極者仲平,嘔吐殿上。其餘我而非我,泥之又泥也。至如經邦者,始示快飲,意氣揚揚,終事反瀉,窮聲喧喧。纔不亂者,伊衡一人。殊有抽賞,賜一駿馬。事止十巡,不更復酌。于時,光景漸暮,笙歌數奏,各各纏頭,倒載而歸。云云。【已上紀家記。】
同年,相應和尚歎云:「我引公私之緣,常破禪定之觀。而今齢盈八十,春秋已貧。念彼无常之理,急於出入之息。今須七八年間固闔山門,住於寂靜作淨土因。從其年秋,排卻万事,永籠一室,不赴公私之請,奉念本尊并諸佛。三昧念誦之隙,轉讀理趣般若法華經等。除食頃之外,復无他攀緣。」【已上傳。】
延喜十二年壬申二月十日,中納言紀朝臣長谷雄,薨。年六十八。
延喜十三年癸酉三月十二日,右大臣源朝臣光,薨。年六十八。丞相先年薨,有化人告云:「汝以年五十九,為命之限。湏早修延命法。」覺了憂歎,拜謁增命和尚,令修觀音法。然間,丞相夢:「有優婆塞,身長五寸許,以羽覆面來。相語曰:『能留可去之人,是施無畏者也。汝知之耶。謂施無畏者,是叡山座主增命和尚也。汝命已延六年。』」覺了,感淚如雨,遙拜叡岳。因之,丞相常語人云:「天台座主者,觀音化身也。」其後且令座主和尚修延命菩薩之法。其時丞相亦夢:「有壯年比丘,語云:『汝命復加三年。』」于時,丞相年六十八薨。果如其夢焉。【已上傳文。】
夏月,天下旱魃。
八月朔日,大風。拔木發屋。
五日甲戌,依仁壽二年閏八月十二日例,計遇害者。凡一千五首十七烟,賜物有差。
十月十三日,殿上侍臣各分左右,獻菊和歌。各十首。
延喜十四年甲戊三月五日,近江權守橘良殖,志賀寺傳法供料稻一万束重進施入。
四月廿八日,從四位上行式部大輔三善清行意見云:「臣去寬平五年任備中介,彼國下道郡有邇磨鄉。爰見彼國風土記,皇極天皇六年,大唐將軍蘇定方率新羅軍,伐百濟。百濟遣使乞救。天皇行幸筑紫,將出救兵。時天智天皇為皇太子,攝政從行路,宿下道郡,見一鄉,戶邑甚盛。天皇下詔:『試徴此鄉軍士。』得勝兵二万人。天皇大悅,名曰二万鄉,後日改曰邇磨。其後天皇崩於筑紫行宮,終不遣此軍。則二万兵士子孫可蕃息。而天平神護年中,右大臣古備朝臣,以大臣兼本郡大領,試計此鄉戶口,纔有課丁千九百餘人。貞觀初,故民部卿藤原保則朝臣為彼國介時,見舊記此鄉有二万兵士之文。大怪,計大帳之次,閲其課丁,有七十除人。某到任,又閲此鄉戶口,有老丁二人,正丁四人,中男三人。去延喜十一年,彼國介藤原公則,任滿歸都。清行問:『邇磨鄉戶口當今幾何?』公則答云:『无有一人。』謹計年記,自皇極天皇六年庚申,至延喜十一年辛未,纔二百五十年,衰弊之速,亦既如此。以此一鄉而推之,天下虛耗,指掌可知。」【已上善相公意見之文。】
五月二日戊戌,東京一條二條六百十七烟燒亡。
六月十五日,洪水。
八月廿五日,大納言藤掠朝臣忠平,任右大臣。年三十五。昭宣公三男也。
延喜十五年乙亥三月八日戊辰,行幸亭子院。相應傳云:「相應和尚,對本尊前,祈念可示往生之所。夢中明王捧和尚,令坐須彌山頂磐石之上,見十方淨土都率極樂,如見掌中奄羅菓。即告曰:『隨願可令往生。』覺後感淚不覺而落。其後係念於都率內院,而夢中且到外院。時慈慶大德坐於內院,乘紫磨金色師子,忽看和尚而出來告云:『我依轉讀法華一乘力,既生內院,早還本山。一心一向,可轉讀法華經。』其後專致精誠,奉讀一乘妙典。」【已上傳。】
同年秋月,天下疱瘡。都鄙老少,無一免者。夭亡之輩,盈滿朝野。主上聖體不豫,請座主法眼和尚位增命,令護玉扆。敕曰:「頭痛身熱,不可堪忍。」和尚合眼祈禱,香爐續烟,念誦連聲。熱惱忽散,聖體安慰。帝皇尊重,授少僧都位。歸山而上辭表。【已上本傳。】
延喜十六年丙子,少僧都天台座主增命敕授大僧都。辭兩職,不許。
三月七日辛酉,天子於朱雀院,奉賀法皇五十之筭。院司等有賞。律師如無任少僧都。
十九日癸酉,行幸亭子院,拜謁法皇。還御時,左衛門督藤原朝臣、少僧都如無,各把著捧物,附授殿上侍臣等。嵯峨天皇御手跡一裹、和琴一面也。【已上御記。】
九月廿八日,行幸朱雀院。有學生試。
十月廿二日甲辰,皇太子加元服。年十四。
十一月廿六日,大僧都增命。【七十四。】自去月廿九日夜,每侍殿上念誦,今朝歸山。召之,賜御衣褂衣,又襲房以內藏綿百屯,施之。【御記。】
延喜十七年丁丑二月三日,律師玄昭行年七十二,逝去。律師在世之時,勤仕於亭子院。御修法間,真濟僧正之靈,忽以鵲形,出現爐烟之邊。爰玄昭律師,以杓打入爐中,燒損其身矣。御修法結願之後,伴僧正靈殊為律師雖成怨心,不能託煩。但時時最少法師之形從空下來,見其形容之時,頗有怖畏,心神不穩。于時,受法弟子沙門淨藏加持攝縛真濟之靈,其後永无來煩焉。律師感歎弟子効駿,彌致尊重,著法服而禮拜。【已上傳。】
十二月一日,東大寺講堂一宇十一間,并三面僧房一百二十四間燒亡。同比,有延曆寺定心院十禪師成意者,素性潔白,无所染著。本自不好持齋,朝夕食之。弟子前云:「山上名德多為齋食,我師何獨忽緒此事乎?」師答曰:「我本清貧,日供之外亦无所得。今只隨有食供米而已。或經曰:『心礙菩提,食不礙菩提。』」弟子呑舌而罷。數年之後,命弟子僧曰:「今日之食倍於常量,早自例時。」弟子等晨炊供進,便以鉢中飯各一兩匙。普分諸弟子曰:「汝曹食我食,只今日而已。」食了,語弟子曰:「汝參无動寺相應和尚御房申云:『成意唯今詣極,於彼界可奉謁。』亦參千光院增命和尚御房,陳如前言。」弟子曰:「此言近妄。」師云:「我若今日不死者,可為我之狂言。於汝有何所愧乎。」弟子等便之兩所,未及歸來,面西入滅。【已上出慶氏記。】
扶桑畧記 卷廿三 終
裡書
寬平九年,七月三日丙子,卯二點,皇太子乘輦車,出自東宮,參入內裡。午二刻,於清涼殿l加元服。大夫時平卿加御冠,權大夫菅原卿加手,左中將定國理御髮。次天皇御南殿,諸衞服中儀。時平為內辨,菅原卿受宣命,就位宣制加元服并讓位之由。親王以下再拜。
廿二日乙未,有御卜。先是,陸奧國言上:「安積郡所産女子兒額生一角,角有一目。」出羽國言上:「秋田城甲冑鳴。」大極殿豐樂殿上左近、大炊屋上鷺集事等也。
八月七日庚戌,官西廳鷺集。又正廳第三間,東廳北第二間,虹蜺立。
九日壬子,亥刻,皇后遷御東三條院。同刻,太上天皇遷御同院。
十年,三月一日庚午,日食。
廿八日丁酉,依天下疫,於十五宇寺,令行金剛般若一万卷。依事急,不給官符。以宣旨,天下皆精進。
四月十九日戊午,近來數日之間,日色朝夕黑無光,諸人皆見之,無不奇恠。
五月一日己巳,有政。又召官寮,御卜不雨由。又為祈甘雨,於七社,以名僧,令讀金剛般若經。
六月十四日壬子,政。於建禮門,有大祓。依京中諸國疫癘盛并仁王會事也。
廿二日庚申,政。是日,差宣命使於藤原夫人墳墓。【在葛野郡西山。】依天下疫御占之處,西方女墓有穢物祟之由。即遣左右看督長,尋認其地。今日遣使,又下山城國,始令置守陵人。
廿六日甲子,為銷疫癘,有臨時仁王會。
七月三日辛未,權大納言菅原卿以下參入。為祈甘雨,被奉遣諸社幣帛使,惣廿二所。
九月一日戊辰,日食。廢務。
廿七日甲午,肥前國新鑄進印様,捺留報牒下辨官。 十月十九日乙卯,朱雀天皇御狩城外。
閏十月一日丁卯,朱雀院從狩。還御自山城大和河內攝津國等。
十四日庚辰,狼入西獄所,鉗徒打殺。云云。
十一月一日丙申,朔旦冬至也。
二年,七月十三日甲辰,天皇自去九日,有御瘧病事。
同十七日戊申,臨時奉幣諸社。依怪異也。
八月一日壬戌,日食。廢務。
十月五日乙丑,太宰府申:「兩頭犢怪。」
四年,正月元日甲申,日食。廢務。
十五日戊戌,月食。
十六日己亥,有月食。
二月一日甲寅,辰刻,日三出。虹各日纏迴。三刻,微微散失。可謂奇異。
十五日戊辰,奉幣諸社。自去寬平七年坂東群盜發向,其內信乃上野甲斐武藏尤有其害。御祈也。
四月十三日乙丑,近江國正四位下建部神奉授從三位。位記請印。
五月廿四日乙巳,紫宸殿染上,鳩居為怪。有御占事。
同廿五日丙午,此十箇日許。公卿不參。又外記左右辨史等,皆依咳病不參。仍无外記政。往古近來,未有此例。云云。
六月七日丁巳,今夜,大藏省出舉倉燒亡。
七月二日辛亥,自午及申,雷鳴雨下。敕令:「取公卿以下諸陣見參。左大臣仰內記,令作位記。左馬寮乾角坐從五位下生島神被奉加一階。請印了,令清書藤枝良了。」
十五日,改為延喜元年。依逆臣并辛酉革命也。
廿八日丁丑,於綾綺殿庭,有童相撲事。左右各二十番。右勝。
八月廿九日戊申,依逆臣辛酉革命老人星事,改元之由,被申諸社。諸國疫癘群盜事,被載辭別。
九月十五日癸亥,廢務。稻荷三箇所大明神,奉授正三位又奉幣諸名神。【神寶使。】
十一月十八日丙寅,近來小鳥如雲凝。朝西方飛向,暮東方飛歸。
十二月十四日壬辰,一品式部興本康親王,薨。仁明天皇御子。
二年,正月十九日丙寅,中納言源希卿薨。年五十三。
六月一日乙亥,日食。廢務。
五日己卯,是日,自辰時,終日見月。
八日壬午,左大臣以下聽政。又可祈甘雨之由。大臣以外記,傳仰祭主神祇大副大中臣安則朝臣。
十三日丁亥,為祈甘雨,臨時奉幣諸社。
十七日辛卯,左大臣已下就陣,依祈雨,定山陵使。又依同事,召陰陽寮,自今明日,於乾方,可勤五龍祭之由仰下了。其地鳴瀧北十二月谷口。
七月十二日乙卯,亥刻,辨官廰,結政所正廰。狐鳴怪也。次日,有御卜。
廿四日丁卯,巳刻,地震。其響如亂聲,自遠響來振動。
八月十五日戊子,太上天皇請百五十餘口尼於檀林寺,布施供養。朝講法華經,夕講最勝王經。是夜,以兩尼為導師。
十七日庚寅,諸卿參入。自去十四日,有霖雨氣。仍臨時奉幣諸社。
九月七日庚戊,西京不意熊出來,咋損人。即於淳和院北邊,被射殺。
廿六日己巳,駿河國言上富士郡官舍為群盜被燒亡之由。
十月八日庚辰,賀茂祭主君子內親王,薨。
三年,七月七日乙巳,近日,炎旱渉旬,雨澤不降。損敗之愁,內外尤多。
十一月廿日丙辰,大唐景球等獻羊一頭,白鵞五角。
廿八日甲子,大原野祭,依犬死穢延引。
四年,三月四日己亥,大臣已下就陣,議可捜捕京中群盜之事。去二日前安藝守伴忠行宿祢為群盜,被射殺之故也。
七日壬寅,左衛門志高仁捕得群盜首,於陽明門前著鈦丁。
四月一日,日食。廢務。
二日丙申,上卿遲參,辨官無政。四孟之日、正月元日之外,未有此例。時人悼之。
七日,大神宮使自途中被召返。依內裡犬死穢也。
七月八日庚午,旱氣尤熾。仍仰陰陽寮,於北山十二月谷口,五龍祭。
十日壬申,奉遣御幣。是依旱災御占之處,坤艮方神社依有穢事云云。遣使實撿之處,石清水四至有死人,被謝申其由也。
十月一日辛卯,日食。廢務。
十一月六日丙寅,熊入來左衛門陣,即捕繋。
七日丁卯,被□□。
十二日王申,酉刻,地震。
五年,二月十五日甲辰,奉幣諸社。是今月二日夜有怪鳥也。
三月十一日庚午,辨官結政所狐死為穢否,猶豫停政,不可為穢之由,被下宣旨。
四月一日己丑,日食。廢務。
十五日癸卯,此夜,月食十分之七食,宛如三日月。又乾方見彗星。
十六、十八、十九日,同見彗星。
廿四日壬子,諸社臨時奉幣,乾方見彗星。長廿餘丈,光芒指巽方。
廿五日癸丑,乾方見彗星。長竟於天。
廿六、七、八、九日,同見。
五月一日己未,彗星今夜漸以細薄。
三日辛酉,乾方見彗星,自今夜不見。
十五日癸酉,中宮溫子,有出家事。
七月十八日乙亥,雨澤不降。旱損之憂,往往有聞。是日,為祈此事,奉幣伊勢太神宮。
九月四日庚申,今夜,高陽院有失火。
九日乙丑,止節會。依帝姑源連子朝臣卒也。
十月三日戊子,飛驒國言上為凶黨被害守藤原辰忠并妻子之由了。
六年,二月一日甲申,春日祭停止。依左近府死穢入交內裡也。
四日丁亥,祈年祭延引。依內裡穢也。
三月一日甲寅,午刻,地震。
四月一日癸未,日食。廢務。
五月廿三日乙亥,播磨明石大領赤石貞根敘外從五位下。是進私穀五千石,依充諸司大粮也。
同廿七日己卯,左大臣以下就陣,於十社,可轉讀仁王經之由被定。為祈時氣年穀也。
廿八日庚辰,旱氣切也。是日,尚侍從一位藤淑子,薨。六十九。長良女,昭宣公妹也。卅日,贈正一位。
十月辛巳,日食。廢務。
廿三日癸卯,中宮差□諸寺,修諷誦。為奉賀太上法皇四十筭也。
廿六日丙午,有敕:「於仁和寺修御八講之會。」為奉賀法皇四十筭也。仍无政,又有賑給。
七年,二月廿二日己巳,戌刻,彗星出酉戌方。
廿九日,有除目。彗星出同方。卅日丁丑,不見。
四月九日乙卯,或人云:「高陽院艮角有大葬。」遣使部令見事實也。
九月一日乙亥,日食。廢務。
十月十七日辛酉,從三位宮道列嘉。是帝之外祖母,故內大臣之室家也。又右馬頭從四位下藤定文,卒去。是帝之外舅也。
八年,二月一日壬寅,日食。廢務。
七月九日戊寅,諸卿於左仗共議定祈雨事。即下五畿七道諸國符偁:「近者炎旱渉旬,頃□□祈甘雨,冥感未致。宜仰諸國奉幣國內名神并官社令禮禱請。」又令左右京職:「埋隱京中路邊死人骸骨。」是等皆依无禱雨之感矣。
十九日戊子,僧正聖寶奏可修祈雨法之由。率三十二口,於神泉修之。【五箇日。】酉刻,雨快下。
八月一日庚子,日食。廢務。
九月九日丁丑,停止節會。是二十三箇國,言上損不堪之狀。
十月九日丁未,伊勢豐受宮神寶并遷宮使進發。右少辨菅高視以下,仍廢務。
十二月廿八日乙丑,陸奧國進連理木圖。
九年,正月廿一日戊子,止內裡宴會。依去年損也。
廿七日甲午,常平所穀充寬平錢升別三文,可沽之由,下知天下。
是日,无品行中親王,於仁和寺薨。
二月一日丁酉,日食。廢務。仍釋奠延引。
二日戊戌,右大臣以下就政。又依上宣,外記召問曆博士等。依日食刻限謬也。
七日癸卯,大原野祭。未刻,地動。
十七日癸丑,於辨官結政,令請印遣在唐僧中瓘牒狀。外記即受,入函書封,加沙金百兩,入木壺,以絹裹之。
四月五日庚子,霜降嚴寒。時人莫不愁。
五月十日甲戊,諸卿就陣,為祈疾疫。於諸寺諸社,限三日,可讀仁王經之由,給宣旨,定十二所。
廿四日戊子,寅時,自乾方指巽,有流星。又物鳴響聞京中。時人奇之。
廿六日庚寅,有臨時仁王會。依疾疫也。
六月五日己亥,大雨,道路如海。
九日癸卯,召官寮,有霧雨御卜。官申云:「巽大神依汗穢所致。」寮申云:「理運之上,艮方神社,巽方山陵,加其祟。」
十日甲辰,大雨。右大臣以下參陣。官申云:「中院中門內狐死,明日神事如何。」外記令勘申先例為穢否。年年記,皆為穢之由申。大臣奏之,不可為穢者,是六畜之外,而不載式故也。
十二日丙午,被立止雨奉幣。近日,霧雨累日,諸司及京中築垣皆顛倒。未曾聞如此之年。
十九日癸丑,諸卿實撿鴨河堤破損。厨家於三條末儲饗,大藏省立握二宇。數盃之後,有圍棊興。厨家裹錢。
八月一日,日食。廢務。
九月五日丁酉,右大臣以下諸卿,預勘川原堤。依雨,響幄圍棊如六月十九日例。
九日辛丑,雨降。停止重陽宴。是依春夏疫癘,又宮中京內樹木多發華也。
十一日癸卯,伊勢幣使。依雨,天皇不御大極殿。
十七日己酉,上野國獻一莖九穗嘉禾圖。其長五尺。
廿四日,版位上,狐遺失。
廿六日戌年,未刻,狐昇結政所廰上。
十月廿八日,仁王會。依桃李櫻秋華,蟄虫冬鳴也。
十一月七日己亥,今夜,於神泉苑有老人星祭事。
十年,七月一日戊子,日食。廢務。
同十日丁酉,有詔書,免罪。
九月五日辛卯,戌刻,人魂出自西北,入東南。又自申刻,至子丑刻,大極殿鳴百餘度。
七日癸巳,辰刻,烏咋拔時籤。
九日乙未,停節會。天皇不御南殿。依旱災也。
十一年,正月十三日戊戌,地震。
三月廿六日,有孔雀雌一翼,於右近陣養之。近來産卵八員,又去年夏時同産三卵,然而未至為雛,此鳥无雄,以何産哉。
五月廿七日庚戊,曆博士千門等依日食誤,進過狀。
六月一日癸丑,日食。廢務。但自未時,雨降。
九月廿一日辛丑,自今日,於豐樂院,有御修法,七箇日。依大極殿鷺怪也。
十二月一日辛亥,日食。廢務。
十二年,正月十一日庚寅,地震。
二月四日癸丑,祈年祭延引。去月十三日,觸死穢人入東宮,又參內裏。
三月廿一日庚子,午刻。地震。
四月八日丙辰,辰刻,有日食。
閏五月一日戊申,日食。廢務。
六月三日己卯,始自今夜。戌亥,角彗星見。五六日同。
八日甲申,見辰巳。
九日乙酉,見乾方。
十二日戊子,見西方。
九月十九日癸亥,午刻,山雞自丑寅方飛來,集左衛門陣上卿座上,飛去北方。
十一月一日乙巳,日食。廢務。
十二月十九日,仰撿非違使,令勘申去十五日失火舍宅。人人各即給米粒。
十三年,五月一日壬寅,日食。廢務。
廿六日丁卯,行幸神泉苑。
八月十四日癸未,公卿政後,著侍從所後,鵄一隻飛入取鼠,落中納言清貫卿肩。
九月九日戊申,菊花宴停止。依諸國申不堪并風水損也。
十二月一日己亥,日食。廢務。
七日乙巳,自酉至子,大風猛烈,多破京中屋合。右馬寮屋轉倒,犬死。春日祭供奉巳穢。
十二月三十日丁酉,自去廿三日,小鳥滿空,往來四方。
十四年,正月一日戊戌,朝賀停止。依嘉祥二年去十一年等年穀不登例也。
四月一日丁卯,日食。廢務。
十日丙子,无品簡子內親王,薨。
五月三日己亥,失火宅給米鹽有差。
十五日辛亥,奉遣伊勢并諸社幣使。是為祈雨也。
廿六日,參議藤原有實薨。
八月十六日庚辰,伊勢奉幣。祈秋稼也。
十一月一日癸巳,日食。廢務。
十五年,二月十日辛未,信乃國飛驛到來。依上野介藤原厚載為上毛野基宗等被殺害也。
三月一日辛酉,日食。廢務。
四月七日丁酉,有擬階奏。
十二日壬寅,三箇日,於十一社,令讀仁王經,祈諸國京師疫。
卅日庚申,更衣從五位上藤鮮子,卒。是齋內親王母也。
五月六日丙寅,為攘疫癘,請百口僧仁王經御讀經停止。是淑景含顛倒打殺七歲童穢也。
廿一日,致仕大納言源湛卿,薨。【七十三。】
廿二日,右衛門督藤清經卿,薨。
廿八日戊子,被免囚廿三人。依旱也。
六月廿日,於大極殿,臨時御讀經。祈雨也。
廿四日葵丑,於神泉苑,自今日五箇日,修請雨經法。又祀五龍。
七月五日甲子,卯時,日无暉。其貌似月,時人奇之。
十三日,出羽國言上:「雨灰。高二寸。諸鄉農桑枯損之由。」
廿四日癸未,被立九社奉幣。依祈雨也。
八月十七日,右中辨藤良基召外記仰云:「昨日烏咋拔奏時杭,令陰陽寮占者。」
廿三日辛亥,外記京中樹木華并天下赤痢時御祈之例勘申。
九月一日己未,日食。廢務。
七日,內裡有犬死穢。仍上卿以下於左衛門陣南屏風前,立幄床子等,被立諸社奉幣使。因万木花并赤痢病也。
九日,止重陽宴。依諸國旱損疫之由也。
廿五日,定諸社諸寺仁王經讀經事,三箇日。為祈京中請國疱瘡赤痢病也。
十月十一日戊戌,天皇有御疱瘡事。
十六年,正月廿八日癸未,有神位記并男位記請印事。上野貫前名神授從二位,相撲寒河大神授正四位上,攝津國苡並神授從五位下,又新敘受領等爵也。
三月一日乙卯,日食。廢務。
六月廿九日壬子,雷鳴地震。為祈雨,奉幣諸社。
九月一日癸丑,日食。廢務。
十七年,正月廿二日壬申,无內宴,依寬平孫王卒也。天皇不視事一日。
二月廿日己亥,兵衛志多冶有行與曆博士等論可无朔旦冬至之由。
三月一日庚戌,日食。廢務。
廿三日,子刻,冰降。
五月十日,於藏人所,有朔旦定。依有行事也。
六月十二日己丑,依時疫。臨時奉幣諸社。
七月十二日己未,奉幣龍穴,御讀經。雨降,時人感悅。
九月一日丁未,日食。廢務。
閏十月十九日乙丑,天皇行幸北野,遊宴。
廿六日,備後國進白鹿一頭,奏覧後放神泉苑。
十一月一日丙子,晴。朔旦冬至也。
十二月廿六日辛未,右大臣參入。曆博士宗公申明年正月一日日食之由,因茲朝拜停止。權曆博士弘範申不可有日食之由。
廿八日癸酉,右大臣參入。召曆博士等,對問日食事。依宗公申可有日食。
閤本奧書云:乙酉六月廿一日,以余所藏一鈔本,比挍此本。
所稱裡書而收于卷尾者,余所藏本盡分注于本文各條下。後卷倣此。吉從
皇典講究所本,軆裁亦與村井氏所藏本同。
扶桑畧記 卷廿三 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