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畧記 卷二十

陽成天皇紀

  • 陽成天皇 【五十八代,諱貞明,治八年。王子男七人,女二人,无即位人。】
       水尾(清和)天皇太子。母皇太后高子,中納言藤長良女也。
       貞觀十八年丙申十一月廿九日壬寅,踐祚。【時年九歲。】
       同日,右大臣藤原朝臣基經,詔為攝政。天皇為皇太子,駕于牛車,行啟染殿。先帝讓位,即受神璽、【天子印也。】寶剱,御於鳳輦,歸東宮坊。百官供奉如常。
       十二月八日辛亥,詔:「尊先帝,為太上天皇。」敕令所司:「奉白綾二百疋,綾二百疋,白絹五百疋,絹一千疋,帛五百疋,白糸三百絇,糸七百絇,細屯綿千屯,石見綿四百屯,調綿一万屯,庸絹五千屯,細布千端,調布二千端,新錢二百貫文於太上天皇宮。」又奉宛御封二千戶。
       貞觀十九年丁酉正月三日乙亥,天皇即位於豐樂殿。【大極殿未作,故用豐樂殿。】同日,天皇母儀女御藤原高子,為皇太夫人。又天下諸官爵位上賜。又僧綱為始,諸寺智行有聞,并天下僧尼年八十已上施物。又左右京五畿內之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玉篇云,男老无婦曰鰥。有愁不眠,魚目恒不閉,故字從魚。】及天下給侍人等給物。
       十六日戊子,出雲國言:「渤海國太使政堂省孔目官揚中遠等一百五人,去年十二月廿六日著岸。中遠申云:『為謝恩請使,差遣中遠等,兼獻方物。』於嶋根郡安置供給。」
       閏二月十七日己丑,延曆寺僧傳燈大法師位濟詮、傳燈滿位安然、玄昭、觀漢等四人,給傳食驛馬,令向太宰府。緣濟詮等求法入唐也。【安然和尚對受記云:「安然以貞觀十八年二月,有入唐事。」私云:「若貞觀十九年歟?」】智證大師傳云:「惣持院十禪師濟詮將入唐求法,并供養五臺山文殊主上及公卿,多捨黃金,以為供養文殊之資。濟詮辭山之日,拜別和尚,便問云:『□□俗兼將習漢語。』和尚黙然,无一所對。濟詮深有恨色起座。和尚語門人言:『此師雖有才辨,未曉空觀。入唐之謀,似衒名高。若心殿未掃,何得三尊之加持。若加持不至,何踰万里之険浪。』濟詮果不著唐岸,又不知所至。和尚先識機鑒,皆此類等也。」
       三月,公家依例,始修二王百講。天台座主圓珍和尚敕為御前講師,和尚宏辨涌溢,金聲玉潤。闔座公卿,莫不歎服。【已上】
       同月,大納言南淵朝臣年名,設尚齒會。
       四月壬申朔,日有蝕。
       九日庚辰,始作大極殿。
       同日,大納言正二位南淵朝臣年名,薨。年名者,左京人,大和守從四位下奈弖磨孫,而因幡守正四位下永河之子也。本姓息長真人,中間冒外戚姓為槻本公,後改為坂田,最後為南淵。年名性聰察有局量,蒞官理事,以清幹聞。年名。元慶元年三月,於小野山莊置宴,招參議左衛門督大江朝臣音人、參議民部卿藤原朝臣冬緒、參議刑部卿兼勘解由長官菅原朝臣是善、相摸權守文室朝臣有真、因幡權守菅原朝臣秋緒、前安藝介大中臣朝臣是直六人,命酒賦詩,名為尚齒會。荊部卿菅原朝臣是善為之都序云:「大唐會昌五年,刑部尚書白樂天,於履道坊閈宅,招廬胡六叟宴集,名為七叟尚齒會。唐家愛憐此會希有,圖寫障子,不離座右。有人傳送呈我聖朝,即得此障,遍覧諸相。朱紫接袖,鬢眉皓白,或歌或舞,慠然自得。誰謂圖畫昭昭在眼。爰南相公感歎顧告云:『吾黨五六人年齒雖衰邁,頗覺吟詩,未難酣樂。尚齒高會,何必盧白。請集山宅,續彼舊蹤。山泉足以感閑遊,琴酒可以寬老志。』言畢,相期:『暮春之時,花未落盡,月宜及曉,漸驅下澤。詠歌將歸。』此即生前樂事,足傳子孫。是善官號同白氏,年齒校廬公,忝侍南氏之席,暫動北山之移。聊述六韻,貽之千載。云爾。」
       十六日丁亥,詔曰:「朕聞:『去正月即位之日,但馬國獲白雉。亦二月十日,尾張國言:「木連理。」閏月廿一日,備後國貢白鹿一。』或體誤曉月,羽毛映於丹墀。或幹凌寒霜,枝柯被於青鄣。皆應符改色,感祥變容,豈人事乎。蓋天意也。改貞觀十九年,為元慶元年。」
       五月九日己酉,太宰府言:『肥後國獲白兔一。」
       廿三日,有敕:「應令七道諸國安居講師,必具講讀法華、最勝、仁王三部經典。」
       六月廿六日乙未,屈傳燈大法師教日於神泉苑,率廿一僧,修金翅鳥王經。請雨經也。是月大旱,民廢農業,走幣修法,未有効驗。
       七月十日己酉,引神泉苑池水,漑灌城南民田。一日一夜,水脉涸竭。
       十三日壬子,內供奉十禪師傳燈大法師位德寵言:「弟子僧乘緣,有咒驗致雨之術,請試令修之。」仍徴乘緣於武德殿,限以五日,誦咒祈請。是日未時,暴雨,乍陰乍霽,雨澤不洽。
       十四日癸丑,申時,地震。酉時,雷電激動,雲雨晦合。
       十五日甲寅,申時,雷雨。
       十六日乙卯,遲明,遍雨。
       九月二日庚子,佐渡國言:「連理樹。」
       十月戊辰朔,日有蝕。
       廿九日丙申,大嘗會御禊。天皇幸于鴨水。
       十一月三日庚子,參議從三位左衛門督大江朝臣音人,薨。【年六十七。】右京人,備中權介正六位上本主之長子也。音人,內性沈靜,外似質訥。為人廣眉大目,儀容魁偉,音聲美大,甚有風度。年九歲時,家園有一蛇,度其前,腹下短,足連綴,如赤色絲。驚恠呼他兒令視。蛇足隱而不見。音人師事文章博士菅原朝臣清公,讀後漢書。音人自在童齓,深信佛道。臨終精爽不亂,言語如常,合掌向西方,誦佛頂尊勝陁羅尼七返畢氣絕。音人性謙遜,未嘗有驕矜之色。曾為秀才時,修虛空藏法,□□福智。夢有北斗七星,沈泉底,光燿映水。音人以匏酌星,星在匏中,仰而飲之。已飲魁四星畢,更以匏酌杓三星,令巨勢文雄飲之。文雄,貫首之弟子也。自此才名日進。音人明解政體,諳練故事,朝庭每至有疑議,先詢而取决。昔有恩者,至貴厚報之。
       十八日乙卯,大嘗會。悠紀,美濃國席田郡。主基,備中國都宇郡。
       十二月九日乙亥,詔以元慶寺為定額,度年分三人。先是,法眼和尚位遍照上表言:「中宮有身之日,今上降誕之時,遍照發心誓願,草創此寺。自後堂宇漸搆,佛像新成。夫増寶祚於永代者,真言之力。消禍胎於未萠者,止觀之道也。是以奉祈仙齢,賴此冥助。望請,准嘉祥、安祥兩寺例,賜年分度者三人,遠傳二宗之真教,永為萬國之鎮護。」從之。
       十六日壬午,以禪院寺為元興寺別院。禪院寺者,遣唐留學道昭還此之後,壬戌年三月,創建於本元與寺東南隅。和銅四年八月,移建平城京也。道昭法師本願記曰:「真身舍利,一切經論,安置一處,流通萬代,以為一切眾生所依之處。」
       廿一日丁亥,命太宰府量賜唐人駱漢中并從二人衣粮。入唐求法僧智聰在彼廿餘歲,今年還此,漢中隨智聰來。智聰言曰:「漢中是大唐處士,身多伎藝。知其才操,勸令同來。不事躁求,獨取艱澁。願加優恤,以慰旅情。」詔依請焉。先是,天台座主圓珍和尚語諸僧言:「嗟乎,留學沙門圓載,歸朝之間,漂沒海中。」再三咽涕,其後入唐。僧智聰歸朝語云:「聞:『同船圓載和尚溺死之時,智聰僅獨免死。』於是圓載禪師没溺之日,正是座主圓珍和尚悲泣之時也。」天下之緇素,莫不歎異。【已上傳。】
       廿七日癸巳,敕:「山城國愛宕郡公田四町,施入禪林寺。」以太上天皇御願佛堂建彼寺中,地勢窄隘也。元慶二年戊戌,建天台山釋迦堂,安置五僧,月日可勘。
       二月五日辛未,嘉祥寺申牒:「請安置七僧,永為定額。勤修御願,誓念國家。至有僧闕,寺家簡擇,申官補之。又准貞觀寺,不聽僧綱攝領,但令貞觀寺座主三網等専得撿知。」詔許之。
       十三日乙卯,詔:「以近江國坂田郡伊吹山護國寺,列於定額。」沙門三修申牒偁:「少年之時,落髮入道,腳歷名山,莫不周盡。仁壽年中,登到此山,即七高山之其一也。觀其形勢,四面斗絕,人跡希至。昔日深草聖皇令建一精舍修藥師令佛,三修居止以降,歲月漸積,堂舍有數。誠非雲搆,庶幾靈山。望請天慈,賜預定額。」敕從之。
       廿七日癸巳,越前國言:「氣比大神宮祝部等申曰:『神宮忽見火炎,驚走入宮,无失火。』」陰陽寮占云:「為穢神社,因現祟怪。彼國須慎疫癘風水之災。」下知國宰,洒掃神宮,轉讀佛經。
       四月丙寅朔,日有蝕。
       四日己巳,出羽國守正五位下藤原朝臣興世飛驛奏言:「秋田郡城邑官舍民家,為凶賊所燒亡之狀,去月十七日上奏。厥後差權掾正六位小野朝臣春泉、文室真人有房等,授以精兵,入城合戰。夷當日加,彼眾我寡。城北郡南公私舍宅,皆悉燒殘。殺虜人物,不可勝計。此國器仗,多在彼城,舉城燒盡,一无所取。加之去年不登,百姓飢弊,差發軍士,曾无勇敢。望請隣國援兵,戮力襲伐。」敕符曰:「重得奏狀,具知賊勢轉盛,疽食漫淫。非常之事,變態難量。能加防遏,莫令滋蔓。去月廿九日,敕符下彼國訖,計之應到。」又下敕符於陸奧國曰:「重得出羽國奏狀偁:『賊勢轉盛,眾寡不敵。非有救兵,難可獨制者。』事既非常,或恐生變。宜發精勇二千星火馳救。禽敵有期,失機遺悔。兵家所謂:『疾雷不及掩耳也。』若致遲留,處以重科。亦其所發之士各備路粮。」
       八日癸酉,大和國興福寺失火,燒堂宇僧房。
       九日甲戊,殞霜。
       權僧都法眼和尚位宗叡奏言:「藥師寺法相宗傳燈大法師位義澄、同宗傳燈大法師位義叡、東大寺律宗傳燈大法師位忠誠、花巌宗傳燈大法師位心惠等四人,兼學真言,堪為師範。伏望,隨修行傳燈賢大法師位真如本願,令入住超昇寺。」詔從之。
       廿五日庚寅,始竪大極殿柱。
       廿六日辛卯,備中國獲白雀一。
       廿八日癸巳,出羽國守正五位下藤原朝臣興世飛驛奏言:「賊徒彌熾,不能討平。且差六百人兵,守彼隘口野代營。比至燒山有賊一千餘人,逸出官軍之後,殺畧五百餘人,脱歸者五十人。城下村邑百姓廬舍,為賊所燒損者多。」即日,敕上野、下野等國:「各撥兵一千。」亦重敕陸奧國,責以緩救:「宜合三國兵,一時檎滅。凡軍陣之法,必有注記諸事大小。皆目前,察其所緣,為圖成敗。今所上奏狀,極為省畧。胡城雲隔,魏闕天遙。路遠事疑,非可指問。必須事无巨細,委曲記錄,令可知見。老弱在行,耕種廢務。」出羽國解,已及五度,其後又及數度。歷三簡年,不能具記。
       五月九日甲辰,亥時,有大流星。其尾二許丈,色赤有光。眾星隨行,所過之處,木葉作聲。
       六月十五日己卯,有白鷺一雙,飛闘紫宸殿前。其一下集殿庭版位側。
       廿七日辛卯,夜有流星。色赤,長二丈餘。
       廿八日壬辰,詔遣太元法阿闍梨寵壽於出羽國,率七僧,修行降賊法。
       八月二日乙丑,夜有光,見紫宸、仁壽兩殿之間。曉有流星,南行大可一丈,京城皆見之。
       九月七日己亥,肥後國宇土蒲智比咩神社前河水,變赤如血。緣邊山野草木彫粘,宛如嚴冬。
       廿五日丁巳,太上(清和)天皇延屈碵學高僧五十人於清和院,大設齋會。講法華經,限三日訖。為賀母儀(明子)皇太后五十之筭也。各卿百官悉以參集。善家秘記言:「清和太上天皇奉賀皇太后藤原明子知命之算,設讌樂獻慶賀。太上皇匍匐太后之前,再拜獻千万齢之壽。時太后悅忽,无有人心,而鬼在太后之傍,宛如夫婦之好。杯觴(タマフ)宴之間,與太后獻相娛。太上天皇見之,太惡厭世。」
       廿八日庚申,紀伊國言:「今月廿六日,亥時,風雨晦瞑,雷電激發,震於國府廳及倉屋等。被破官舍廿一宇,緣邊百姓四十三家,壓死者男女合六人,震死者合三人支解,大木倒仆者千餘株。」
       廿九日辛酉,夜,地震。是日,關東諸國地大震裂,相摸武藏特為尤甚。其後五六日,震動未止。公私屋舍,一无全者。或地窪陷,往還不通,百姓壓死,不可勝記。
       十二月二日,官符云:「應流傳故座主圓仁新撰金剛頂蘇悉地兩經事。右延曆寺座主傳燈大法師位圓珍表偁:『謹撿案內,承和遣唐使時,故當寺座主賜法印大和尚位圓仁,被差天台宗請益。五年隨使度海,住唐一紀,昇堂入室,學業已滿。同十四年,乘桴迴棹。便上表請本宗年分度者二人之外,更加金剛頂蘇悉地兩經業各一人。嘉鮮三年十二月十四日,蒙敕許,從四年創試度,仍日十八會文,舊非不贊,而半珠雖存,全寶莫窺。妙成就義,未曾剖析。古哲有云:「人在則易,人亡則難。」余修彼釋,冀俾遐裔猶若面會。然繋則倦其章句,簡則昧其源流。余以不敏,无心専擅。正憑師傅,傍捜諸□所之處,中各限七軸,莊嚴聖恩,守護寰區。其□粗開綱目,文義浩行,包括大小乘之旨歸,洞徹顯密門之幽致。自非開智,實難悟入。誠為日域之夜光,剡浮之驪珠者矣。伏乞,聖恩懸諸日月,接之龍華,將共當宗知法阿闍梨並傳燈弟子,為嚢中寶,切忘慢賊。圓珍乍擔庸材,苟誓流通。僅錄元由,伏聽 天裁者。』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將陸奧出羽按察使源朝臣多宣:『奉敕依請。』」
       元慶三年己亥正月三日癸巳,僧正法印大和尚位真雅,卒。俗姓佐伯宿禰,右京人,贈大僧正空海之弟也。本讚岐國多度郡人,後改貫職。真雅,年甫九歲,辭鄉入都。承事兄空海,受學真言法印。十九歲,受具足戒,徴侍內裏。於帝御前,誦卅七尊梵號。音響清徹,宛如貫珠,聽者莫不絕倒。帝大悅之。嘉祥元年,為權律師。仁壽三年,為小僧都。齊衡三年,轉大僧都。貞觀六年,為僧正。先是,僧綱凡僧位階,同為傳燈大法師位,至此真雅奏聞,始置法印、法眼、法橋品秩。真雅寢疾數旬,无問醫藥,手結拳印,口誦佛號,心地不動,恬然遷化。時年七十九。清和天皇甚見親重。真雅奏請:「停山野之禁斷,遊狩之好。」是其類矣。【已上出國史。】
       二月廿二日壬午,紀伊國金光明寺火。堂塔房舍悉成灰燼。
       廿五日乙酉,文章博士從五位下兼行大內記越前權介都朝臣良香,卒。左京人,從五位下主計頭貞繼之小子也。良香本名言道,後改名也。姿軆輕揚,甚有膂力,博通史傳,才藻艷發,聲動京師。居貧无財,常不舉爨。(ツタヘテ)思空門,雅信佛理。于時僧正真然住東寺,良香就受真言密教,一遍而記於心。雖勤學業,不廢念佛。年四十六卒。
       三月二日壬辰,近江國言:「木連理生筑夫嶋神社前。」
       十六日丙午,豐前國八幡大菩薩前殿東一神功皇后御前帳无故破裂,成九十片。破裂之時,其鳴如犢細聲。又肥後國菊池郡城院兵庫戶自鳴。
       廿二日壬子,午一尅,地大震動。四尅,亦震。
       廿三日癸丑,淳和太皇大后正子內親王,崩。【時年七十。】嵯峨太上天皇之長女,與仁明天皇同産也。去貞觀二年五月,於淳和院設大齋會。延諸寺名僧,講法華經。裝具親施,傾燼財寶。便留延曆寺座主圓仁大阿闍梨,受菩薩戒。奉太后法名稱良祚。嵯峨舊宮捨為精舍,號曰大覺寺。其側建廨舍,名為濟治院。療僧尼之病,以淳和院為道塲,不改院號,安置平生侍左右之尼,厚充供料,永令居住。師資相承,修道不斷焉。
       四月十八日戊寅,屈延曆寺座主傳燈大法師位圓珍,率內供奉十禪師傳燈大法師位承雲等廿二僧,於清涼殿修法,限三日訖。
       五月四日癸巳,太上(清和)天皇遷自清和院,御粟田院。即是右大臣藤原朝臣基經之山莊,在鴨水東也。太上(清和)天皇留心於空寂之門,到屣於清閑之境。出彼桂殿,入此松庭。
       八日丁酉,是夜,太上天皇落飾入道。于時,權少僧都法眼和尚位宗叡侍焉,為出家師。法諱素真。【時年三十。】同時出家入道殿上人,玄鑒、玄超、玄泰、玄操、玄寂、玄靜等六人也。
       九日戊戌,天皇欲幸粟田院,奉見於太上(清和)天皇,將御鸞輿。太上(清和)天皇遣右大辨從四位上藤原朝臣山陰,馳奏可停仙駕之狀。因而駐蹕。
       八月四日辛酉,大和國言:「紫雲見城下郡。長十許丈,廣可三丈。起自地上,竟屬于天。食頃消散。」  是月,京師李樹華。
       九月朔日戊子,日有蝕之。
       十月廿三日己卯,遣參議刑部卿兼行勘解由長官近江國守菅原朝臣是善等,就西寺綱所,宣命曰:「權少僧都法眼和尚位宗叡(),太上天皇()幼少()御座時より(與利)護持つつ(川川)奉仕()()()。今又不怠()奉仕()(),故是以,殊()僧正()任賜。法眼和尚位遍昭(),東宮之時より(與利)(),朕躬()相護奉仕()事有(),權僧正()任賜()。又大法師孝忠,律師()任賜()。」僧正遍昭,元是深草(仁明)天皇之時寵臣,左近衛少將從五位上良岑朝臣宗貞也。大納言良岑安世第八子也。然去嘉祥三年三月丙午(廿八)日,出家為僧。深草(仁明)天皇崩後,哀慕无止,自歸佛道,以求報恩。時人愍焉。
       廿四日庚辰。太上(清和)天皇駕牛車,幸大和國。參議右大辨藤原朝臣山陰等奉從。
       十一月四日己未,隠岐國言上:「兵庫震動。」
       九日甲子,丹波國言:「慶雲見。」
       廿二日壬午,石見國言:「獲白猿一,木連理六。」一云:「同三年,立東光寺。」
       元慶四年庚子正月八日壬戊,大極殿御齋會。以東大寺僧華嚴宗傳燈大法師位基秀為講師。朝講之後,基秀頓病不待事畢,辭講而去。以律師法橋上人位平智代之。
       二月乙酉朔,日有蝕。
       十一日乙未,卯時,天東空中有聲,一聲而止。
       廿八日壬子,隠岐國言:「兵庫振動。經三日後,庫中鼓自鳴。」
       三月十九日壬申,太上(清和)天皇巡幸大和攝津名山佛壟,迴御水尾山寺。
       八月壬午朔,日有蝕。
       卅日辛亥,參議從三位行刑部卿菅原朝臣是善,薨。【年六十九。】父清公,學藝博通,才德甚高。弱冠舉試,為文章生。尋舉秀才,對策登科。延曆年中,為遣唐使。復命之後,累歷顯要,爵至三位,猶為文章博士。以其為儒門之領袖也。有四子,是善,第四之子也。是善幼而聽穎,才學日新。弘仁之末,年甫十一,徴侍殿上。常於帝前,讀書賦詩。廿二,補文章得業生。其後,文章博士、東宮學士、大學頭、式部大輔,相次補任。貞觀十四年八月,拜參議,式部大輔猶兼之。元慶元年,遷刑部卿,勘解由長官近江守如故。三年十一月,授從三位,薨。藻思華贍,聲價尤高。小野篁詩家之宗匠,春澄善繩、大江音人在朝之通儒也,並以文章相許焉。上卿良吏儒士詞人,多是門弟子也。天性少事,世體如忘,常賞風月樂吟詩。最崇佛道,仁愛人物。孝行天至,不好殺生。臨終之夕言:「四命絕根,不及孟冬梅過之期。今日雖死,至彼月,為吾修功德耳。」一言而止,更无他語。家素,延曆以來每年十月修吉祥悔過文。清公常誓願:「吾死欲在十月中。」遂十月十七日薨,自後此日修之,其忌日也。是善薨後,不改其日,念佛讀經,閲書沈思。寢疾之中,曾不塞廢。
       十月十九日己亥,散位從四位下高向朝臣公輔,卒。公輔者,右京人也。少年出家被緇為僧,住延曆寺,法號湛慶,學真言教,尤精義旨,為阿闍梨。仁壽中,徴侍東宮,私通乳母。事漸發露,太政大臣忠仁公(良房)聞之,令還俗。叡山中諸德,愛為法器,甚欺惜之。貞觀元年三月廿六日,授從五位下。二年,為皇太后宮大進。八年,遷式部權少輔。九年,増從五位上。十六年,敘正五位下。元慶元年,至從四位下,遷為讚岐權守,卒。【時年六十四也。】
       廿日庚子,敕:「大和國十市郡百濟川邊田一町七段百六十步、高市郡夜倍村田十町七段二百五十步,返入大安寺。」先是,彼寺三網申牒偁:「昔聖德太子創建平群郡熊凝道塲。飛鳥岡本(舒明)天皇,遷建十市郡百濟川邊,施入封三百戶,號曰百濟大寺。子部大神在寺近側,含怨屢燒堂塔。天武天皇遷立高市郡夜倍村,號曰高市大官寺,施入封七百戶。和銅元年,遷都平城,聖武天皇降詔,預律師道慈,令遷造平城,號大安寺。今撿兩處舊地,水濕之地,收為公田。高燥之處,百姓居住。請依實返入,為寺家田。」從之。
       廿七日丁未,出雲國言:「今月十四日,地大震動。境內神社佛寺官舍,及百姓居廬,或顛倒或傾倚,損傷者眾。其後迄于廿二日,晝一二度,夜三四度,微微震動,猶未休止。」免攝津國河邊郡人從八位下川原公福貞、無位川原公福繼、有馬郡人無位川原公于被、河邊郡人十世從八位下川原公夏吉、大初位下河原公有利等五戶課徭.。
       十一月廿五日乙亥,先是,太上(清和)天皇聖軆不豫。是日,遷自棲霞觀,御圓覺寺。棲霞觀者左大臣源朝臣融之山莊也,圓覺寺攝政右大臣藤原朝臣基經之粟田山莊也。  廿九日己卯晦,遣使者廿一寺修功德。以太上(清和)天皇聖體乖豫,未有平復也。東大、興福、元興、西大、藥師、大安、法隆、招提、延曆九寺,各供佛燈油三升,名香六兩,細綿一連。供僧新錢三貫文。寺別請名僧廿口。始自來月三日,限以三日,可轉讀大般若經。分遣使者於新藥師、四天王、香山、長谷、壺坂、崇福、梵釋、現光、神野、三松、子嶋、龍門十二箇寺,並燒燈嚫綿,以修功德。
       十二月庚辰朔,夜有流星。其色赤。
       四日癸未,右大臣正二位藤原朝臣基經為太政大臣,攝政如故。【年四十九。】  是日,申二尅,太上(清和)天皇,崩於圓覺寺。【時年卅一。】天皇風儀甚美,端嚴若神。性寬明仁恕,溫和慈順。非因顧問,不輙發言。舉動之際,必遵禮度。好讀書傳,潜思釋教。鷹犬漁獵之娛,未嘗留意。亹亹思焉,有人君之量矣。于時,有僧正真雅法師,自降誕初侍護聖躬,奏建佛寺,額曰貞觀。凡厥用度,惣經官家制。甫就,設齋供養。天皇命王公百寮行事,真雅遷化。復有僧正宗叡法師,入唐求法,受得真言,奉勸天皇,結香火之因。自遜皇位,御清和院。歸念佛道,發心菩提。遂御山莊,落餝入道。天皇寄事頭陁,意切經行,便欲歷覧名山佛壟。於是始自山城國貞觀寺,至於大和國東大寺、香山、神野、比蘇、龍門、大瀧、攝津國勝尾山,諸有名之處,經過禮佛,或處留住,踰旬乃去。自勝尾山歸於山城國海印寺,俄而入丹波國水尾山,定為終焉之地。自後不御酒酢鹽豉,隔二三日,一進齋飯。六時苦修,焦毀如削,斷除業累,禪念逾劇。恒厭此身,欲不御膳而捨之。至夫沙門修練者之所難行,緇徒精進者之為高迹。雖尊居極,而盡踏之矣。寢疾大漸,命近侍僧等,誦金剛輪陁羅尼。正向西方,結跏趺坐。手作結定印崩,宸儀不動,儼然若生,念珠猶懸在於御手。聖躬坐崩,遂不頽臥也。遺詔:「火葬於中野,不起山陵。」是夜,地大震動,五六遍乃止。
       六日乙酉,子時,地大震動。自夜至旦,十六度震。大極殿西北隅竪壇長各八間破裂。宮城垣墻、京師廬舍,頽損者往往甚眾矣。
       七日丙戊,大赦天下。是夜,酉四尅,奉葬太上天皇於山城國愛宕郡上粟田山,奉置御骸於水尾山上。是夜,自戌至子,地二震動。
       八日丁亥,自辰至丑,其間地四震。 九日戊子,夜地震二度。
       十日己丑,太上天皇崩後初七日。分遣使者於七筒寺,修轉念功德。是日,地惣五震。
       十一日庚寅,於圓覺寺延五十僧。始自今日,晝讀法華經,夜誦光明真言。辨官行事,用度所須用大藏省物。太上天皇崩後四十九日,為薫修之終焉。是日,地數震動。
       十二日辛卯,子一尅,地大震。寅四尅,小震。
       十三日壬辰,地震。
       十四日癸巳,地震。
       十七日丙申,地震。
       十八日丁酉,地震。
       十九日戊戊,戊時,天有聲二度,地亦震動。
       廿一日庚子,戊一尅,容中有聲。丑時,地震。
       廿二日辛丑,辰時,地大震,二動而止。
       廿三日壬寅,地震。
       廿四日癸卯,地震。
       廿五日甲辰,地震。
       廿九日戊申,地震。
       元慶五年辛丑正月十一日庚申,地震。
       十二日辛酉,地震。 十四日癸亥,地震。
       十五日甲子,攝政太政大臣藤原朝臣基經,加從一位。【時年五十七。】
       十六日乙丑,地震。
       二月己卯朔,日有蝕。
       三日辛巳,地震。
       三月十一日己未,敕:「清和院大浦莊墾田卅八町五段百八十九步在近江國淺井郡,依院牒狀,永施捨延曆寺文殊樓七軀大聖文殊并五佛燃燈修理等料。」
       十三日辛酉,敕曰:「山城國愛宕郡粟田院,元是太政大臣藤原朝臣山莊也。太上天皇趂其清閑,暫駐仙蹕,遂於此地出家落飾。仍為道場,額曰圓覺。宜特為官寺,以傳遐年。」
       七月七日癸丑,有星色赤,長一丈餘。
       八月丁丑朔,日有蝕。
       廿三日己亥,敕:「以山城國葛野郡二條大山田里地卅六町,為大覺寺地。」
       九月十九日甲子,地震。
       廿日乙丑,地震。
       廿一日丙寅,地二度震。
       十月三日戊寅,相摸國言:「國分寺金色藥師丈六像一軆,夾侍菩薩像二軆,元慶三年九月廿九日,遭地震皆悉摧破,其後失火燒損。望請改造,以修御願。又依太政官去貞觀十五年七月廿八日符,以湧河寺為國分寺尼寺,而同日地震,堂舍頽壞。請仍舊以本尼寺為國分尼寺。」詔並許之。
       十三日戊子,自唐告送云:「真如親王逆旅遷化。」傳云:「前春宮坊无品高丘親王志深真諦,早出塵區。求法之情,不遠異境。去貞觀四年,入唐求法,自辭當邦,問道西域。乘査一去,飛錫无歸。元慶五年,在唐僧中瓘申狀偁:『親王先過震旦,欲度流沙。風聞,到羅越國,逆旅遷化。云云。』親王者,平城太上天皇之第三子。母正四位下老人之女,贈從三位伊勢朝臣繼子也。去大同五年,廢皇太子,親王歸命覺路,混形沙門,名曰真如,住東大寺。親王機識明敏,學渉內外,聽受領悟,罕見其人。稟受三諭宗義於律師道詮,稍通大義。又真言密教究竟秘奧,門弟子之成就者眾。僧正壹演為其上首,詔授傳燈修行賢大法師位。親王心自為真言宗義,師資相傳,猶有不通,凡在此間,難可質疑,況復觀電露之遂空。願形骸之早棄,苦求入唐了悟幽旨。乃至庶幾尋訪天竺。貞觀三年,上表曰:『真如出家以降,四十餘年。企三菩提,在一道場。竊以,菩薩之道,不必一致。或住戒行,乃禪乃學。而一事未遂,餘筭稍頽。所願,跋渉諸國之山林,渇仰斗藪之勝跡。』敕依請。即便下知山陰、山陽、南海等諸道,所到安置供養。四年奏請:『擬入西唐。』適被可許,乃乘一舶渡海投唐。彼之道俗甚見珍敬,親王遍詢眾德,疑尋難决,送書律師道詮曰:『漢家諸德多乏論學,歷問有意无及吾師。至于真言,有足共言焉。』親王遂杖錫就路,□腳孤行。親王身殞中途,神馳半月。昔為千乘之皇儲,今作單子之旅魄。」【已上出本傳并國史文。】
       廿二日丁酉,式部少輔兼文章博士菅原朝臣道真,供奉吉祥院焉。【已上出彼供養記。】三寶曆偁:「往年大禍日,供養吉祥院。時人難之。然燒文內事不可用者。其後不幾,其家事,以之為後鑒云云。未知其真偽。其字不宜,禁忌大重。唐曆注云:『與上吉并用之妨。』吉祥院供養日可尋之。」【已上。私云:「今案,其供養時,菅丞相爵僅五位,官亦式部少輔。其頻仕重職顯官,久歷參議納言,遂昇右大將職,齒及六旬。其家有事,付中始元慶五年,至于昌泰三年。計其年序,廿箇年也。數十數祀,以後呈有危哉。如被注載,不考彼院供養之日,價價輙難先哲焉。後輩以為規摸,頗有畏怖而已。但不知真偽之文品迷時人之言歟。管見如斯,後賢正之矣。此條可披露。」】
       十二月四日戊寅,清和院奉為先太上天皇於圓覺寺設周忌御齋會,供養一切經。太上天皇在祚之時所書寫也。王公朱紫傾都會集。
       十一日乙酉,无品恒貞親王奏言:「淳和院緣先太后遺旨,為京城尼不能自存者,所依止也。凡其所行諸事,一如太上天皇在世時。又大覺寺是嵯峨天皇舊宮也。又嵯峨太上天皇、太皇后、淳和大后三陵在其近側。又檀林寺,是嵯峨太皇太后御願所建也。三所行事,同如一家。請永置公卿別當,令其撿校。」
       元慶六年壬寅正月朔日甲辰,烈風大雪,平地二尺。
       二日乙巳,雪未止。是日,天皇加元服。【時年十五。】其儀,從二位行大納言兼左近衛大將源朝臣多,執御冠筥置御座西。太政大臣進執御冠,再拜膝行跪奉加天皇。親王已下,參議已上,入立宜陽殿西廂,入立春興、安福兩殿前,群臣共拜舞。行訖退出,百官六位主典以上於承明門外拜舞。
       是日,帝同産弟貞保親王加元服。
       七日庚戌,皇太后明子為太皇太后、皇大夫人高子為皇太后。【時年四十一。】
       十日発丑,詔大納言從二位源朝臣多,為右大臣。【年五十三,深草天皇第一子。】
       三月廿七日己巳,天皇於清凉殿設秘宴。慶賀母儀皇太后四十之筭也。皇太后去年春秋滿四十,天下遏密,不申歡讌,故延而行之。親王公卿皆悉侍宴,童子十八人,遞出舞殿前。貞數親王舞陵王,上下覩者感而垂淚。舞畢,外祖父參議從三位行治部卿在原朝臣行平候舞臺下,抱持親王,歡而出。親王時年八歲,太上天皇第八之子也。
       六月三日甲戌,權僧正法印大和尚位遍昭奏狀云:「應令五畿七道諸國,依實放生事。天平寶字三年六月廿三日格曰:『唐曇靜法師奏狀偁:「夫蠢蠢昆蚑,誰无畏死。根翔走蹄,咸有夢身。故殺生招短命之報,救危保長年之福。伏請遍敕諸國,立放生池,嚴加禁斷,不許捕漁。」自爾而降,敕每國置放生田,以其獲稻,充贖死之資』。而今聞:『諸國放生之時,兩三日前,下符諸郡郡司百姓等,聚不要之蟲介,候國宰之臨視。比及數日,死者過半。』夫放生者,所以活欲死之命,續將絕之生也。今如所聞,名稱放生,實似殺生。伏望,自今以後,使講讀師,若部內淨行僧,臨漁釣之江海,尋田獵之山林,贖懸魚於網罟之中,救窮獸於弓矢之下。但其料物者,歲始令件等僧,一向領之。即年終具注所贖之色,付帳言上。又應禁流毒捕魚事,如聞:『諸國百姓,每至夏節,剝取諸毒木皮,搗砕散於河上。在其下流者,魚蟲大小舉種共死。』尋其元謀,所要在魚,至于蟲介,无用於人。而徒非其要,共委泥沙,人之不仁,淫殺至此。夫先皇永遺放生之仁,後主盖除流毒之害。伏望,自今以後,特禁一時之毒殺,將救群蟲之徒死。」敕:「宜俾內外遵行。」
       閏七月辛末朔,日有蝕。
       八月廿三日壬戊,太政官下符大和國司偁:「散位從五位下宗岳朝臣木村等言:『建興寺者,是先祖大臣宗我稻目宿禰之所建也。本緣記文,具存灼然。望請宗岳氏撿領。』而彼寺別當傳燈大法師位義濟確執曰:『太政官仁壽四年九月十三日,下當國符偁:「」彼寺推古天皇之舊宮也。元號豐浦,故為寺名。凡厥緣起,具存前志。佛法東流,最始於此。其田園奴婢施入之由。』敕誓堅懇,銘之金盤。頃年堂龕頽破,尊像暴露,鋼維不勤,勾當有懈。磬臺經臺,久斷真演之聲。佛物僧物,還致俗用之訟。習而不悛,恐乖御願。宜令長官勾當,不得獨任綱維,以致道場之損。立為恒例。又貞觀三年九月十五日。下治部省符偁:『僧綱申牒偁:「彼寺本自无有俗別當。」而今特置之。寺中諸事,觸途為損。請早從停止。』處分,依請者。宗我稻目宿禰,以家為佛殿,天皇賜其代地。遂移易,施人皇宮。稻目宿禰奉詔造塔,然則建興寺之建,出自御願,不可為宗岳氏寺明矣。官商量,宜停氏人撿領之望,不得重致寺家之愁。」
       九月十八日丁亥,有雌雉,集清涼殿上。須臾飛入東宮。敕遣使求之,遂无所獲。
       十二月己亥朔,日有蝕。
       十七日乙卯,子時,暴風雨。至丑,天南雷電,地中有聲。
       元慶七年癸卯三月廿六日壬辰,敕授延曆寺座主傳燈大法師位圓珍法眼和尚位。【行年七十。】敕曰:「公,聲高印手,價重連眉,作禪門之棟梁,兼法水之舟檝。朕自從降誕之時,至于成立之日,賴公潜衛猶得保故。欲酬之心,監寐尤切。因今授法眼和尚位,聊敘朕懃懇之懷,庶増德望於山楹,初光華於澗戶。」【已上出傳并國史。】
       四月二日戊戌,以文章得業生從八位上紀朝臣長谷雄等,為掌渤海客使。
       廿一日丁巳,緣饗渤海客。諸司官人雜色人等,客徒在京之間,聽帶禁物。以從五位上行式部少輔兼文章博士加賀權守菅原朝臣道真,權行治部大輔事。從五位上行美濃介嶋田朝臣忠臣,權行玄蕃頭事為對渤海大使裴頲故為之矣。
       五月丙寅朔日,從五位上行右兵衛佐源朝臣光向鴻臚館勞問客徒。
       二日丁卯,唐客大使等一百五人於朝堂奉進王啟及信物。親王已下五位已上,及百寮初位已上皆會。所司受啟信物奉進內裏。
       三日戊辰,天皇御豐樂殿宴渤海客。雅樂寮陳鼓鐘,內教坊奏女樂,妓女百四十人遞出舞。酒及數杯,別賜御余枇杷子一銀鋺。
       五日庚午,天皇御武德殿,覧四府騎射,渤海客徒觀之。賜親王公卿續命縷。敕賜唐客大使已下錄事已上續命縷,品官已下菖蒲蔓。
       十日乙亥,於朝集堂賜饗渤海客徒。敕遣中使賜御衣一襲。
       十二日丁丑,渤海使歸蕃。先是,天台座主法眼和尚位圓珍住本山,忽流淚悲哽云:「大唐天台山國清寺元璋大德昨夕入滅。」无幾,亦悲泣云:「清觀大德亦以入滅。頻喪法兄,不堪毒慟。」其後又哭泣甚悲言:「我大唐請益之師良請和尚奄忽遷化。貧道須修追福致門弟子之志,仍捨調布五十端,於延曆寺講堂,修諷誦。」當時聞之者未有信矣。其後,今月唐客來朝之日,相語元璋清觀兩公并良請和尚遷化之日,與圓珍和尚先言曾无睽違。弟子或問曰:「和尚洞視萬里之外,如在戶庭之中。察知將來之事,如目睫之間。豈神通力所致乎?將宿命智之所成乎?」【私云:「宿命智之言如何?可謂天眼通力。」】大師大笑答云:「我自少年,歸依金剛薩埵,以為本尊。故現在、未來、善惡業報,或夢中示之,或念定之間現形告語而已。」【已上傳。】
       廿五日庚寅,夜,山崎橋火,燒一間。
       六月乙未朔,日有蝕。
       七月十九日癸未,太宰府六月六日解偁:「管筑後國解偁:『今月三日夜分群盜百許人圍守從五位上都朝臣御酉館,射殺御酉掠奪財物。傍吏聞人叫聲,俄發兵仗。赴集之間,群賊逃散。夜暗兵寡,不獲追捕。』者。」
       廿七日辛卯,申時,日左右有珥。其下雲氣形如龍馬。
       九月二日乙丑,巳時,有鷺集太極殿東樓上。未時,又集大極殿東鵄尾。夜,春華門南大木无故自折仆焉。
       十月七日庚子,延有智僧廿九人於仁壽殿諭義。是日,以律師法橋上人位平恩、圓宗,並少僧都。權律師法橋上人位真然,為權少僧都。傳燈大法師位源仁、玄律、祥勢、義叡,並為律師。傳燈大法師位隆海、房忠,並為權律師。
       十一月十日癸酉,散位從五位下源朝臣蔭之男益侍殿上,猝然被格殺。禁省事秘,外人无知焉。益,帝乳母從五位下紀朝臣全子所生也。
       十六日己卯,停新嘗會。自此以後,祭祀皆悉停止。以內裏人死也。于時,天皇愛好在馬,於禁中閑處,秘而令飼。右馬少允小野清如以善養御馬,權少屬紀正直好馬術,時時被喚,侍禁中。蔭子藤原公門侍奉階下,常被驅策。清如等所行甚多不法,太政大臣(基經)聞之,遽參內裏,駈逐宮中庸猥群小。野清如等尤為其先焉。
       十二月朔,日有蝕。
       五日丁酉,豐樂殿北邊人死。
       元慶八年甲辰正月廿四日丙戊,自辰至巳,日有冠,左右有珥,色白。是夜,天東有星見,長可一丈。
       二月四日乙未,先是,天皇手書送太政大臣曰:「朕近身柄數發,動多疲頓。社稷事重,神器叵守。所願速遜此位焉。」宸筆再呈,旨在難忤。是日,天皇出自綾綺殿,遷幸二條院。時年十七。二品兵部卿本康親王、右大臣從二位兼行左近衛大將源朝臣多、大納言兼行右近衛大將太皇大后宮大夫陸奧出羽按察使藤原朝臣良世、中納言從三位在原朝臣行平、中納言兼左衛門督源朝臣能有、參議刑部卿兼近江守忠良王等參議四人扈從,文武百官供奉如常,但少納言不奏鈴,諸衛不稱警蹕。神璽寶剱鏡等,依例相從。驛鈴、傳符、內印、管鑰等,留置承明門內東廊。令參議左大辨兼播磨守藤原朝臣山陰、少納言兼侍從藤原朝臣諸房、左少弁安陪朝臣清行等留守焉。會文武百官於院南門,宣命曰:「云云。」王公已下,拜舞而退。於是以神璽、寶鏡、剱等,付於王公。即日,親王公卿步行,奉天子神璽、寶剱、鏡等今皇帝於東二條宮,百官諸仗圍繞相從,二條院與二條宮相去東行數百步。是夜,皇太后出自常寧殿,遷御二條院焉。亭子親王傳云:「于時攝政太政大臣(基經)屬心於先春宮坊恒良親王,【往年入道,法名恒寂。】率右大臣左近衛大將源朝臣多等,陳於樂推之志焉。於是,親王悲泣云:『內經厭王位而歸佛道者不可勝數。未有謝沙門,而貧世榮焉。此盖修業之邪緣也。』乃不薦齋飡三四箇日,將入滅。由是,即日更議迎一品式部卿時康親王,授於神璽矣。」【已上傳文,紀納言作。】元慶元年,如來滅後一千八百二十六年。


          一本奧書云:丁酉正月元日讀了。


          右一卷,原系于高野山舊藏本。今請小杉榅邨翁所藏本而收之本篇云。




      扶桑畧記 卷二十 終

  • [久遠之絆] [拔萃卷] [卷廿二] [再臨之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