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二百卌三 列傳第一百七十 諸蕃十二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宋
元
明
吐火羅
崑崙
宋。宋主姓趙,名匡胤。事周為殿前都點檢,受周恭帝禪,即帝位,改國號曰宋,是為太祖。
【宋史。】
是歲,村上帝天德四年也。
【帝王編年記、和漢合運。】
圓融帝貞元元年,宋主殂,弟炅立,是為太宗。
【宋史。】
天元五年,僧奝然往宋,
【扶桑略記、百鍊抄。】
宋主召奝然,問皇朝之世紀。奝然答詞詳備。朱主稱嘆,賜紫衣。一條帝永延元年秋,奝然乘宋商鄭仁德船歸。
【元亨釋書。】
冬,宋商人朱仁聰至若狹。二年,奝然差弟子嘉,因宋僧祈乾奉書于宋主。
【扶桑略記。】
長德三年,朱仁聰陵侮若狹守兼隆。
【○兼隆姓闕。】
敕議仁聰等罪。
【百鍊抄。】
是歲,宋主殂,太子恒立,是為真宗。
【宋史。】
長保四年,僧寂昭奏請入宋巡禮五臺山。許之。
【百鍊抄。○按伏桑略記、帝王編年記,並做五年。編年記或作寬和二年。】
宋主賜號圓通大師。
【扶桑略記、宋史。】
寬弘二年,朱商曾令文來。三條帝長和四年,賜寂昭等五人戒狀。左大臣藤原道長亦贈書寂昭。宋商周文商獻孔雀。
【百鍊抄。】
後一條帝治安二年,宋主殂。太子禎立,是為仁宗。
【宋史。】
萬壽四年,宋商陳文祐來,寂昭贈書大政大臣藤原道長。
【百鍊抄。】
長元三年,寂昭死于宋。
【帝王編年記。】
後朱雀帝長曆元年,宋商慕安誠等來。
【百鍊抄。】
寬德元年,宋人至但馬。遣散位中原長國、民部丞藤原行任等存問。
【○扶桑略記行任作生行。】
廷議放回之。國司源章任私奪其雜物,商張守隆等訴之。
【○本書曰,諸卿廷議,而闕其處分,兮不可考。】
先是,筑前人清原守武竊往宋,詔議其罪,處流。
【百鍊抄。】
後冷泉帝永承二年,宋商在太宰府,放火房舍而逃。府即執繫于獄。三年,太宰府獻宋曆,與皇朝曆合。
【扶桑略記、百鍊抄。】
秋,宋商舶來。廷議放回之。五年,官符安置宋商張守隆等於但馬。康平元年,宋流民守道利在大隅殺人。朝議決罪。
【百鍊抄。】
三年,宋商林表、候改至越前敦賀津,命國司即令迴卻。
【扶桑略記。○百鍊抄,林表作林養,侯改做俊政。】
林表等哀訴曰:「逆旅之間,日月多移,粳食稍竭。時又天寒風烈,海路多雛。伏乞聖朝,幸垂憐於遠人。」乃宮符安置之。
【扶桑略記。】
六年,宋主殂,英宗曙立。
【宋史。】
治曆二年,宋商王滿獻鸚鵡及藥種等物。
【扶桑略記、百鍊抄。】
先是,宋人廬範漂來。詔賜資糧發遣。其母命廬範來獻物謝恩。
【百鍊抄。廬範據扶桑略記。】
三年,宋主殂,神宗頊立。
【宋史。】
後三條帝延久元年,厚賜宋人廬範放還。四年春,大雲寺僧成尋乘宋商孫忠船入宋。
【扶桑略記。孫忠據善鄰國寶記。○本書作曾聚。】
宋福州商潘懷清至太宰府,所齎有佛像及書籍。朝議納其物,安置之。
【朝野群載。】
五年,宋主附成尋獻金泥法華經、一切經及錦二十段。
【百鍊抄。○本書為成尋歸朝,誤。元亨釋書為成尋請宋主獻新譯經三百餘卷。】
承保二年,宋主復附成尋獻貸物。詔公卿及諸道,議所答信物。白河帝承曆元年,附宋商孫忠,
【○孫忠名,諸書有異同。說見本紀。】
贈宋主六丈絹二百疋、水銀五千兩。
【百鍊抄。】
二年,宋商孫吉持牒至太宰府。牒曰:「賜日本國太宰府令藤原經平。」
【善鄰國寶記。】
四年,宋主復附孫忠獻錦綺等物。
【百鍊抄。】
初宋國履獻信物,廷議以為宋國通聘久絕,而比年累至,情偽不可知。既而孫忠至太宰府,府司上言:「孫忠不侍報而逸去。」又至越前敦賀津,上其國牒。
【扶桑略記。】
牒書曰:「大宋國明州牒日木國。」
【善鄰國寶記。】
議者疑其書辭失禮,遂不贈答信。特令太宰大貳和市適遺之。
【○大貳姓名闕。】
永保二年,附牒孫忠報宋。是歲,宋宋商獻鸚鵡。
【百鍊抄。】
應德二年,宋主殂,哲宗煦立。
【宋史。】
堀河帝寬治二年,宋人張仲獻豹。卻之。
【百鍊抄。】
康和二年,宋主殂,徽宗佶立。
【宋史。】
長治二年,宋泉州綱首李充至太宰府,府官依例存問。李充等進本國公憑,請交易。
【朝野群載。】
鳥羽帝永久四年,宋人送牒。元永元年,宋主使商孫俊明、鄭清贈書,其辭甚倨。
【善鄰國寶記、帝王編年記、歷代皇紀。○按百濟抄載元永元年議宋國送牒事,蓋此也。】
詔學土議其書例。式部大輔菅原在良議曰:「推古天皇十六年,隋陽帝書曰:『皇帝問倭皇。』天智天皇十年,郭務悰來聘,其書曰:『大唐皇帝敬問日本國天皇。』先朝往復,書例大率如此。」
【善鄰國寶記。】
於是廷議以為不宜報書,但令太宰府移牒并贈答信。
【百鍊抄。】
崇德帝天治二年,金人攻宋。宋主讓位於太子桓,是為欽宗。金人以宋主父子北行,二主共殂于金。宋主弟康王構即位于應天府,是為高宗。走保臨安,竟為行朝。二條帝應保二年,宋主讓位於孝宗昚。
【宋史。】
高倉帝嘉應二年,宋人至平清盛福原莊,後白河法皇臨覽焉。時人譏之,謂:「延喜以來,未曾有此事也。」承安二年,宋國奉書并信物,廷議以謂書辭無禮,宜卻之。後白河法皇不聽。至明年,贈書及染革三十張、沙金一百兩于宋報之。
【玉海。○宋史日本傳曰,宋乾道九年,附明洲綱首入致其方物。乾道九年當承安三年。又曰,淳熈二年,倭船滕大明毆鄭作死。當安元元年也。平家物語云,安元之春,平重盛以金三千五百兩,附鎮西船子妙典,施宋育王山主僧佛照。與宋史年紀合,而未知果是否。今姑註于此,以備考。】
宋主殂,光宗惇立。殂,寧宗擴立。殂,理宗昀立。殂,度宗禥立。殂,恭宗显立。元兵來侵,宋主出降,北行殂于沙漠。群臣立宋主兄昰。為元所攻,殂于礪州,是為端宗。弟昺立,亦為元所敗,殂于厓山海。趙氏滅。宋十八主,三百二十年。
【宋史。】
是歲,後宇多帝弘安二年也。
元。元主忽必烈,其先蒙古部人也。
【元史。】
初五代梁唐之間,契丹阿保機并服其旁小國,稱皇帝,以其所居地名為姓,曰世里。世里譯者謂之邪律。
【五代史。】
阿保機死,德光嗣,攻陷唐營平等州。石敬塘惜其兵,滅唐,約為父子。德光取雁門以北十六州地,以幽州為燕京,後又滅晉,多取其地,改國號遼。德光死,兀欲立,更名阮。死,述律立,改名璟。
【遼史、五代史。】
死,賢立。死,隆緒立。屢與宋相攻。宋主恒以歲幣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為約和親。
【參取宋史、遼史。】
堀河帝寬治中,商舶至契丹,契丹商道言、能算等亦來,以事相爭,遂禁絕之。
【百鍊抄。】
鳥羽帝永久中,女真完顏阿骨打又稱帝,國號金,更名旻。卒,弟吳乞買立,更名晟,與宋約來攻契丹,滅之。尋又攻宋,陷汴京,執宋主父子而去。至完顏亮,移都于燕、于汴,見殺。烏祿自立,更名雍,復都燕。至孫珣,再徙於汴。
【金史。】
蒙古世奉貢遼、金,至鐵木真始稱帝號,遂攻燕京取之。鐵木真死,號太祖。子窩闊台立。四條帝文曆元年,與宋共滅金。死,號太宗。貴由立,死,號定宗。蒙哥立,死,號憲宗。忽必烈其弟也。
【元史。】
龜山帝文永五年,高麗使其臣潘阜持國書及蒙古書至。
【關東平定傳、八幡愚童訓。○元史為四年事。五代帝王物語曰,蒙古趙良弼與高麗使俱來。按元史,當時充國信使者黑的而非良弼,故不取。】
蒙古書略曰:「大蒙古國皇帝奉書日本國王。我祖宗受天明命,奄有區夏,遐方異域,畏威懷德者,不可悉數。朕即位之初,以高麗無辜之民,久瘁鋒鏑,即令罷兵,還其疆域。反其旄倪。高麗君臣感謝來朝,義雖君臣,歡若父子。計王之君臣亦已知之。高麗,朕之東藩也。日本密邇高麗,開國以來,又時通中國。至於朕躬,而無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尚恐王國,知之未審。故特遣使持書,佈告朕志。冀自今以往,通問結好,以相親睦。且聖人以四海為家,不相通好,豈一家之理哉?以至用兵,夫孰所好?王其圖之。」不報,放卻其使。使者潛偵伺沿海要害之處而去。
【八幡愚童訓。】
六年春,蒙古遣其臣兵部侍郎黑的、禮部侍郎殷弘,來求報書。對馬島拒而不納。黑的等虜島人塔二郎、彌二郎二人而去。
【五代帝王物語。黑的等名據元史。塔二郎等名據關東評定傳。○元史為五年事。】
秋,高麗金有成、高柔持蒙古及其國書而來,併還塔二郎、彌二郎。
【關東評定傳。】
八年十月,蒙古使祕書監趙良弼等來,到大宰府。
【良弼官據元史。】
少貳索其國書,
【○本書書少卿,而不書其人,今無所考。】
良弼曰:「國書我當自致於國都,不可少放手矣。」少貳以謂蠻夷不宜直抵帝闕,索書而不止。良弼錄其本進之。其書大抵謂:「王者無外,高麗已為一家,王國實為鄰境。故嘗馳信使修好,遂寂無所聞。今復遣趙良弼,如即發使興之偕來,親仁善鄰,國之美事,其或猶豫,以至用兵,夫孰所為樂也?」
【吉續記。○本書錄其書大概,故今據元史,少足其意。】
此行也,蒙古意必得答書,以十一月為期。不報。十二月,良弼使張鐸歸本國。
【吉續記、關東評定傳。不報據五代帝王物語。○元史云,守護所遣二十六人與張鐸至燕,求見元主。按尊卑分脈云,足利義繼渡唐,疑是其一也。然諸書所不載,故不取。】
九年五月,張鐸持高麗書,復至大宰府。不納。
【關東評定傳。○元史曰,十年六月,良弼復至太宰府。不納。】
十一年,蒙古船四百五十艘、兵三萬許,至對馬島。守護代右馬允
【○關東評定傳作藤麻允。】
惟宗助國率族人拒戰,悉死之。又攻壹岐島,守護代平景隆死之。
【八幡愚童訓、日蓮注書贊。○愚童訓景隆作經高。】
蒙古取二島,得男子即悉殺之,女子穿掌縛舷。又侵肥前松浦,
【日蓮注書贊。】
進寇太宰府筥崎、今津、佐原等處。鎮兵拒戰不利,多死傷者。少貳景資射中蒙古一大將。
【八幡愚童訓。○本書曰,賊將流將公。考東國通艦,流將之將當作復。流、劉音相近,蓋元將劉富亨也。】
是夜,大風雨,
【東國通艦。】
賊船多溧沒,蒙古遁去。
【參取一帶要記、歷代皇紀、皇代略記、東寺長者補任。】
遲明鎮西兵士追之不及,獲船一艘百二十人,斬之。
【八幡愚童訓。○一代要記為獲船一艘賊六十人。】
後宇多帝建治元年四月,先是,蒙古改國號元,至此使禮部侍郎杜世忠、兵部侍郎何文著、計議官撒都魯丁,持國書來求通好。
【關東評定傳。杜世忠等官據元史。○考元史,改國號元,實龜山帝文永八年。然水路遼邈,未知其事。至是因使人者來,始聞之也。故前此概書蒙古,此後書元。】
八月,押送杜世忠、何文著、撤都魯丁等五人於鎌倉。九月,鎌倉執權相模守北條時宗收斬之。
【關東評定傳、保曆間記。】
弘安二年,元將夏貴、范文虎等遣周福、樂忠、僧靈果、通事陳光,持書至太宰府,復說以通和也。斬之于博多。
【關東評定傳。參取保曆間記。】
是歲、元滅宋。
【宋史、元史。】
四年五月,元以。高麗為前導,兵十數萬、船數千艘,蔽海而來,直指壹岐島,至太宰府,陣於能古、志賀二島。高麗船從對馬至宗像海,與元船合。關東軍及九國二島兵,悉會太宰府,築塢海岸,延袤數百町,高丈餘、可俯射賊船,列炬守之。賊不敢近岸,尚在志賀島。草野七郎夜襲,燒船一艘,殺二十許人。由是,賊連鎖巨舟,設弩外向,守備甚嚴。軍士進攻,舟皆脆小、多為磯石所摧破,死傷甚眾。
【八幡愚童訓。五月據歷代皇紀、皇年代略記。】
河野通有駕輕舟而前。弓弩亂發,部下多死。通有亦傷左肩,而勇氣愈厲。賊船高大不可登,便緣舟檣,一躍而上,虜玉冠一將而歸。
【八幡愚童訓、豫章記。】
既而大友貞親、
【○貞親名據大友系圖。】
秋田城二郎等及九國兵士殊死戰,賊氣稍沮,轉至鷹島,會海中青龍見,硫黃氣四塞。其巨帥單艇先遁。
【八幡愚童訓。】
七月晦夜,西北風大作,海水簸蕩,舟船破壞,漂溺無算。
【八幡愚童訓、關東評定傳。】
屍隨潮汐入浦,浦為之塞,可踐而行。
【東國通鑑。】
敗卒數千,尚在鷹島,繕修壞船,將逃歸。少貳景資及鎮西兵士,乘勢掩擊,沙獲粗盡。請降者千餘,悉斬之。初賊載什器及耕具至,以為入住之計,至此大敗。
【八幡愚童訓。】
後聞元兵十萬,得生還者三人。高麗兵一萬,死者七千餘人云。
【元史、東國通鑑。】
忽必烈殂,號世祖。子真金早死,孫鐵穆耳立。
【元史。】
後伏見帝正安元年,鐵穆耳聞上國俗崇浮圖,遣僧一寧,來諭通好。北條貞時怒,議者或欲殺之。然以緇徒,特宥之,執放于伊豆,
【參取元亨釋書、濟北集。】
此後途絕。鐵穆耳殂,號成宗。武宗海山立。殂,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立。殂,英宗碩德八剌立。殂,也孫鐵木兒立,殂,稱泰定帝。明宗和世梀立。殂,文宗圖帖睦爾立。殂,寧宗懿璘質班立。殂,妥懽貼睦爾立。吳王朱元璋兵入燕,妥懽貼睦爾北走。
【元史。】
尋殂,稱順帝。子愛猷識理達腳保和林。死,子脫古思帖木兒立,為其下所殺。諸部叛亂五世,不知帝號。有鬼力赤者篡立稱可汗,去國號稱韃靼。部酋阿魯台殺鬼力赤,迎本雅失里於別失八里立之,為瓦剌馬哈木等所殺。脫脫不花亦元之後,稱可汗,為瓦剌也先所殺。子麻兒可兒立,號小王子。韃靼復熾。後數世又有稱小王子者,稱大元可汗,最富強,徙東方稱土蠻。其在西北者俺答最強,圍明燕京。其餘部落眾多,地東至兀良哈,西至瓦敕,迭出為明邊患,與明終始云。瓦剌亦蒙古部落,部酋也先犯明,執明主祁鉑鎮土木。也先死而瓦剌衰。
【明史。○唐書曰,室韋,契丹別種,有蒙瓦部落坦部。明一統志曰,蒙古併塔塔兒等諸部,即唐書蒙瓦,舊唐書蒙兀,元史所載蒙古部、達達部也。】
明。明主姓朱氏,名元璋,濠州人。元政不綱,盜賊四起。劉福通、徐壽輝、方國珍等各雄據一方。明主亦起兵,略定楊荊州郡,即吳王位。遂遣其將徐達等入燕京。元主北走。於是,即帝位於集慶,建元洪武,國號明,是為太祖。
【明史。】
是歲,後村上帝正平二十三年也。明主頒書於四方,告建國之號。其使至太宰府,不納。初自元人入寇,朝廷絕不通書信,而邊民私相往來,貿易不已。後醍醐帝以後,兵革履動,四方叛反,朝廷制御,不能及遠。以故海島小民,乘亂侵明邊海諸州。明主患之。時懷良親王鎮太宰府,明主因致書請禁海賊。長慶帝文中二年,明主又遣其天寧寺僧祖闡、瓦官寺僧克勤來,請禁海寇、通商賈。祖闡等至鎮西,而不得入京師,留于太宰府。久之,致書天台座主述其意。
【善鄰國寶記。】
其後明主棣屢贈書征夷將軍足利義滿,請禁海寇。而姦民闌出,侵掠不息,以竟明世云。
【善鄰國寶記、明史。】
吐火羅國,
【日本紀。本書或作都貨羅、覩貨邏,又墮羅。】
在隋國西。
【隋書。】
舍衛古波斯國,
【參取唐玄奘西域記、文獻通考。】
與吐火羅鄰。
【唐書。】
大月氏之別種也。
【文獻通考。】
孝德帝白雉五年,吐火羅男女各二人,舍衛國女一人,漂至日向。齊明帝三年,覩貨邏男二人、女四人,漂至海見島,轉著筑紫。敕驛送京師。五年,吐火羅男、舍衛女來。六年,覩貨邏人乾豆波斯達阿請曰:「願得賜送使,暫還于本國。當留妻以為質。」許之。即與數十人入西海路。天武帝四年,吐火羅及舍衛女獻藥種珍貸。
【日本紀。】
聖武帝天平八年,波斯國人李密醫從遣唐副使中臣名代而來。
【續日本紀。】
天竺亦在唐之酉。
【舊唐書。】
聖武帝天平八年,南天竺儈菩提與林邑國僧佛哲,駕小舟至難波津。
【元亨釋書、善鄰國寶記。】
菩提,其國婆羅門種也,最為貴族,
【○四字據唐玄奘西域記。】
帝甚崇信之,後為僧正,時呼曰婆羅門僧正。佛哲,通其國樂,今樂部中有菩提、拔頭迦、樓頻及林邑樂,皆佛哲等所傳云。
【參取倭名類聚抄、元亨釋書。】
崑崙國,天竺近旁一部落也。
【唐書。】
聖武帝天平五年,平群廣成使于唐,及還,海中遇風,忽漂至崑崙國,遂見拘留。後逃至唐,取途於渤海而歸。
【續日本紀。】
桓武帝延曆十八年,有一人乘小船漂至參河,以布覆背,著犢鼻,無袴,左肩著紺布,形似袈裟,年可二十,身長五尺五分,耳長三寸餘,言語不通。唐人見之曰:「是崑崙國人也。」其人後頗習中國語,自謂天竺人,常彈一弦琴而歌,聲甚哀楚。其人願居川原寺。許之。即賣所持貨物,作屋于西郭外路傍。行人皆停而止息。其人始持綿種而來,試令紀伊、淡路、阿波、讚岐、伊豫、土佐等國及太宰府殖之。其法選陽暖沃壤地,堀穴深一寸,相去各四尺。洗種潰水,經一宿後殖之,一穴四枚,以土掩其上,以手按之,每旦灌水,常令潤澤,待生芸之。其人後移居于近江國分寺。
【類聚國史。】
大日本史 卷之二百卌三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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