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院 花山天皇 諱-師貞。冷泉院天皇第一之子也。母-故女御-從三位-藤原-懷子,故太政大臣-謙德公。伊尹。之女也。 安和元年,十月,廿六日丙子,誕生。 同年,十二月,廿二日庚午,為親王。 二年,八月,十三日戊子,為皇太子。年二。 十一月,廿三日丙寅,從一條第遷御禁中凝華舍。 貞元二年,四月,廿八日戊午,始讀書。 天元五年,二月,十九日甲戌,於南殿加元服。 永觀二年,八月,廿七日甲辰,先皇。圓融。讓位於今帝。先帝廿六。今帝十七。 詔令太政大臣-藤原朝臣,賴忠。百官惣己,萬機關白。先皇留御堀河院。今帝自閑院第移堀河院,受禪。即日,入新造內裏,行幸儀也。即夕,補藏人頭以下。又以先皇。圓融。第一-懷仁親王,為皇太子。任坊官。東宮自南院第入禁中凝華舍。 九月,一日戊申。闕文。 三日庚戌,御燈。 四日辛亥,於建禮門大祓。 五日壬子,天皇幸建禮門。奉幣帛於伊勢大神宮,告來十月十日可即位之由。還宮之後,於宜陽殿奉幣帛於賀茂社。齋院-選子內親王依舊不改之由,使-參議-公季卿、宮內大輔-源朝臣-公貞等也。 九日丙辰,平座。見參。 此日,詔上太上天皇號於先皇。 十一日戊午,伊勢例幣。 十三日庚申,坊官除目。 十七日甲子,被定來月十日御即位擬侍從等。 廿日丁卯,宣旨:「左右近衛府宜差進朱雀院御隨身番長各一人,近衛各四人。」者。 廿一日戊辰,春宮坊除目。或本廿三日。 廿二日己巳,政始。 十月,一日丁丑,宜陽殿平座。見參。 四日庚辰,來十日御即位之由,被告山陵。山階。天智、柏原。桓武、嵯峨、深草。仁明、後田邑。光孝、後山階。醍醐、村上、宇治墓。 一七日癸未,申刻,虹立官廳。 八日甲申,敘位議。 十日丙戌,天皇即位於大極殿,宣命如常。 十三日己丑,開關解陣。 十四日庚寅,女敘位。 十七日癸巳,天皇始臨萬機。 十八日甲午,大納言-藤原朝臣-為光卿女-怟子入掖庭。 十一月,一日丁未。闕文。 二日戊申,平野、春日祭。 四日庚戌,卜定伊勢齋王。彈正尹-章明親王女-濟子女王卜食。 六日壬子,近來世間錢嫌尤甚。適所取錢,號二寸半,銅錢原直也。又鹽直一籠一貫六七百文,升別五六十文也。有童謠。 七日癸丑,宣旨:「以大納言-藤原-為光卿第二女-怟子為女御。」者。以弘徽殿為休所。 入日甲寅,地大震。 十日丙辰,天皇出御南殿。 十一日丁巳,禁制諸所饗祿。 十三日己未,奉遣伊勢以下十一社幣帛使。伊、石、賀、松、平、稻、春、原、住、神、丹。依祈晴。 今日,於建禮門大祓。 十八日甲子,大原野祭。 十九日乙丑,園、韓神祭。 廿日丙寅,鎮魂祭。 廿一日丁卯,新嘗會。 廿二日戊辰,節會。 廿三日己巳,東宮鎮魂祭。 廿七日癸酉,賀茂臨時祭。 廿八日甲戌,直物。 又被定嫌破錢,并停止格後庄園。 十二月,一日丙子,敕書,今上外祖母-惠子女王給封三百戶。年官、年爵淮三宮。惠子者,故太政大臣-謙德公。伊尹。之室也。 五日庚辰,大納言-朝光卿第一女子-姚子初參內。以麗景殿為休所。 十一日丙戌,月次祭、神今食。天皇不御神嘉殿,被付神祇官。上卿各申障不參。仍以左少辨-藤原-道兼,為上卿代,令行神今食。 十七日壬辰,詔:「贈亡皇妣-女御-從三位-藤原-懷子,皇太后。國忌、山陵從舊典。」 十九日甲午,御讀經始。 廿一日丙申,同竟。 廿五日庚子,太政大臣女-藤原-諟子入內。以承香殿為休所。 廿八日癸卯,詔:「令公卿大夫及京官外國五位以上,職居官長,秀才、明經課試及第名為儒士者,各上封事。」依水旱之災也。 某月某日,詔:「滅服御常膳。」 寬和元年,正月,一日丙午,節會。天皇出御南殿。 三日戊申,天台座主-大僧正-良源,入滅。 五日庚戌,東宮大饗。 七日壬子,節會。但無敘位。天皇出御南殿。 八日癸丑,御齋會始。 十四日己未,同竟。讀師愁申云:「去八日,駕輿丁稱不與盃酒,詐倒落了」者。可誡之由,可仰檢非違使者。 十六日辛酉,女踏歌。天皇出御南殿,國栖不參。 十七日壬戌,射禮。 十八日癸亥,賭弓。 廿日乙丑,左大臣。雅信。家大饗。右大臣。兼家。為尊者。 廿五日庚午,右大臣家大饗。左大臣為尊者。 廿六日辛未,除目始。 廿八日癸酉,同竟。 廿九日甲戌,召名。 二月,一日丙子。闕文。 二日丁丑,釋奠。 三日戊寅,大嘗會國郡被定之。悠紀-近江、主基-丹波。 四日己卯,祈年祭。大原野祭。 九日甲申,春宮祭。 十三日戊子,朱雀院太上天皇。圓融。出自堀河院,幸于紫野,騎御馬。為子日興也。扈從-公卿以下,布袴狩衣各以任意。奏絲竹,獻和歌。 十四日己丑,園、韓神祭。 十七日壬辰,奉遣祈年穀十六社使。天皇幸八省院,發伊勢使。退御之後,被立他社使。 十九日甲午,皇太后。昌子。宮為可供養觀音院,可有行啟。而依雨延引。 廿二日丁酉,皇太后宮被供養建立觀音院。有行啟。 廿三日戊戌,直物,并除目。 廿七日壬寅,以權僧正-尋禪,為天台座主。 三月,一日乙巳。闕文。 三日丁未,御燈。 五日己酉,季御讀經始。 八日壬子,同竟。 十一日乙卯,迎伊勢齋王。使-右中辨-菅-資忠。 十八日壬戌,少納言-外記等參會六波羅密寺,修善根。施以麞牙百斗。小林百枝曰,麞牙,謂白米也。白氏文集十六官舍間題詩云,祿米麞牙稻。又見玉造小町壯衰書、菅家文草、本朝文粹、淨藏法師傳、明月記、吾妻鏡等。 廿六日庚午,石清水臨時祭。以右近中將-源-時中朝臣為使。 廿七日辛未,發遣宇佐使-散位-和氣-仲遠。 廿九日癸酉,定大嘗會悠紀、主基等。 四月,一日乙亥,依贈后。班子。御忌日,無旬出御。上卿參入,奏平座見參。 二日丙子,除六月晦日贈皇后。胤子。國忌。論奏事被仰下之。 三日丁丑,於東寺始修。贈皇太后。懷子。國忌。 四日戊寅,廣瀨、龍田祭。 五日己卯,依刃傷播磨介-藤原-季孝朝臣、彈正少弼-大江-匡衡,可追捕左兵衛尉-藤原-齊明等者。匡衡左手指切落也。 七日辛巳,擬階奏。 八日壬午,依當神事,無灌佛。 十日甲申,平野祭。左大臣。雅信。參仗座。始自今年,被奉舞人、走馬。左衛門權佐-藤原朝臣-惟成為使。有宣命。 廿日甲午,賀茂齋王,選子。禊。 廿一日乙未,警固。 廿三日丁酉,終日大雨。 賀茂祭。右近衛府使-中將-源-時中朝臣忽申障。仍以右尉門權佐-平-親信為代官。今朝,太政大臣。賴忠。參賀茂社,有走馬等。少納言、辨以下相從。 廿四日戊戌,解陣。 今日,酉刻,大蟹出遊承香殿壇上。為恠。 廿七日辛丑,改永觀三年,為-寬和元年。依天祚改也。大納言-重信,行之。 廿八日壬寅,左大臣-源朝臣仁和寺西建立精舍。大僧正-寬朝,且有昆弟之儀,且有師檀之契。同心合力,所令修營也。今日,設大法會。三公九卿以來集。有敕使,遣諷誦物。有舞樂。 五月,一日乙巳,前齋院-二品-尊子內親王,薨。年廿。冷泉院上皇第二女。上皇妃也。 二日丙午,可造武德殿之由,被下宣旨。 十三日丁巳,被定犯人-左兵衛尉-藤原-齊明,并舍弟-散位-保輔罪科事。 十六日庚申,被定國國交替使。 十七日辛酉,信濃國獻白雉。 廿日甲子,犯人-左兵衛尉-藤原-齊明首令懸獄門。件人有犯過。山陽、南海西府等可追討進之由給官符,偷遁身於關東之間,於近江國高島郡,前播磨掾-惟文王所梟之首也。可有勸賞之由,被宣下畢。 今日,兵部少輔-藤原-忠輔獻白雉勘文。 廿一日乙丑,白雉令置藏人所之間,一足折畢,被放北山靈感谷畢。 六月,一日甲戌。闕文。 五日戊寅,開闢後,奏去年八月廿七日御讓位之木契事國司不具,今日被行之。去康保四年六月之例也。 十日癸未,御軆御卜。 十一日甲申,月次祭、神今食。 十三日丙戌,奏從五位下-藤原-昇子卒由,仍今日不可音奏之由,仰內豎畢。 廿三日丙申,從三位-皇太后宮權大夫-藤原朝臣-國章,薨。六十七,或七十五。 廿八日辛丑,於神泉苑,修請雨經法。少僧都-元果勤之。七箇日。 廿九日壬寅,軒廊御卜。 出羽國言上虵吠事。 近日,炎旱尤盛,人以為愁。 七月,一日甲辰。闕文。 四日丁未,今夜,電光不絕。 五日戊申,午刻,天陰雨降。祕法之驗,上下威之。 六日己酉,於大極殿讀經。依祈雨也。 九日壬子,同竟。 十日癸丑,依旱被原免左右獄輕罪嫌疑者卅三人。此中,式部丞-西市令使-奈美-忠雅被免畢。 十三日丙辰,祈雨十六社奉幣。可行幸八省院。依方忌俄止了。藏人二人,為丹貴使。 十四日丁巳,昨日,丹生使-藏人-左衛門尉-藤原-宣孝從類等,為大和國住人-大藏-胤村被陵之由言上。被仰檢非違使畢。 十八日辛酉,未刻,女御-藤原-怟子,卒。大納言-為光卿女也。懷孕之間,日來病惱。天下哀之。件喪家前播磨守藤原共政室-町酉-春日北宅。 廿二日乙丑,贈故女御-怟子,從四位上。位記、宣命等,藏人-式部少輔-藤原-惟成作之。 甘三日丙寅,可停止相撲節之由被下知畢。 八月,一日癸酉。闕文。 五日丁丑,釋奠。上卿-權中納言-顯光卿,依胸病及時期退出。違例也。 六日戊寅,內論議。上卿不參。仍給祿。 七日己卯,小除目。 十一日癸未,定考。依廚家穢延引。 廿三日乙未,行之。 廿七日己亥,於建禮門奉遣祈雨伊勢以下諸社幣帛使。參議各申障。四位等勤賀茂、松尾、平野使。依丙穢,天皇不出御。 廿九日辛丑,後太上天皇。圓融。依病落髮。法名-金鋼法。 閏八月,一日壬寅。闕文。 二日癸卯,大納言-為光卿,為故女御,怟子。於法性寺修法事。遣右近少將-源-惟賢,被修諷誦。 廿日辛酉,季御讀經始。 廿三日甲子,同竟。 今日,省試。題云:「昭華玉。題中取韻。」大輔-齊光下,云云。恐有脫文。宣旨學生三人,卿宣一人登省。 廿六日丁卯,伊勢齋王野宮點地也。 卅日辛未,於朱雀門大祓。依可有大嘗會也。 九月,一日壬申。闕文。 二日癸酉,伊勢齋王-濟子女王自中河家禊東河,入左兵衛府。 三日甲戌,御燈,依大嘗會停止之,但廢務。 九日庚辰,平座。見參。 十一日壬午,例幣。天皇行幸八省院。 十四日乙酉,被定大嘗會御禊日時。又有除目。 十九日庚寅,依宜陽殿鳴物忌,諸卿不參。 是日也,後太上法皇,圓融。自堀河院遷御圓融院。公卿以下布衣朝衣相交。前駈僧十人,皆著織物笠等,列此中。法皇,唐御車也。僧正-寬朝候御車後。左大臣,雅信。乘車扈從。見之者,莫不流淚。 今日,中宮。遵子。移御故參議-源-惟正卿二條家。 廿日辛卯,中宮御竈神奉渡二條宮。 廿一日壬辰,依大嘗會,天皇可禊于東河。仍除目。又有齋宮御禊黠地。 廿六日丁酉,伊勢齋王,濟子。自左兵衛府禊鴨河,入野宮。野宮雖未造畢,依不可過今月,所令入也。又禊所前野有火。遣人見之,葬送火也。諸人恠之。 廿八日己亥,夜,盜入野宮,盜取侍女衣裳。未有如此之事。 廿九日庚子,國忌。醍醐。 今日,於朱雀門大祓。依大嘗會也。 十月,一日辛丑,有旬事。天皇出御南殿。有音樂。 今日,大臣以下諸卿多以不參。中納言-重光卿,參議一人參入。 五日乙巳,女官除目。又弓場始也。 十一日辛亥,今夜,八省院含嘉堂無故顛倒。 十三日癸丑,直物。小除目。大嘗會以前可造含嘉堂之由,仰修理職。 十四日甲寅,定大嘗會御禊裝束使、次第使、出居等。 十五日乙卯,調幣帛十列御馬等,被奉石清水宮。依御祈也。右馬頭-藤原-高遠朝臣為使。於御前有御覽。 今日,大嘗會御禊點地。二條末。 今日,近江國拔穗使率八省八女參場所。 十八日戊午,調幣帛十列御馬,被奉賀茂社。如昨日。使左近中將-藤原-公任朝臣。 廿五日乙丑,大嘗會御禊。午刻,御出。左大臣。雅信。以下參入。右大臣。兼家。為節下。太政大臣。賴忠。息女,諟子。為女御代。 卅日庚午,大祓,於朱雀門行之。依大嘗會也。 十一月,一日辛未。闕文。 二日壬申,平野、春日祭。 四日甲戌,宣旨。可追卻大和國、近江國不善之輩。 七日丁丑,於殿上餞宇佐使-散位-藤原朝臣-中清。 今日,右兵衛佐-藤原-用光出家。 九日己卯,直物。 十五日乙酉,奉遣一代一度大神寶使。 十九日己丑,敘位議。 廿日庚寅,於大極殿大嘗會,依豐樂院破壞也。 廿九日己亥,大嘗會了。大赦。 今日,諸公卿上表。請省除贈皇后。藤胤子。六月晦東寺國忌。敕許,云云。 十二月,一日庚子,女敘位。 五日甲辰,式部卿-為平親王息女婉子,入掖庭為女御。 七日丙午,式部卿-為平親王聽昇殿。 十日已酉,御軆御卜。 十一日庚戌,月次祭、神今食。天皇行幸中和院。 十六日乙卯,賀茂臨時祭。右馬頭-藤原-高遠朝臣為使。 廿四日癸亥,除目。 二年,正月,一日庚午。闕文。 二日辛未,東宮大饗。 七日丙子,節會。 八日丁丑,御齋會始。 十三日壬午,一品-資子內親王,落飾為尼。 十四日癸未,御齋會竟。 十六日乙酉,女蹈歌。天皇出御南殿。 十七日丙戌,射禮。 十八日丁亥,射遺。 今日,東京有大失火。一條大路南中御門北數町有火。仍止賭射。 十九日戊子,右京屬九鑒解卻見任。為關白-太政大臣家。賴忠。使。下向備前國鹿田庄之間,依有國司之訴也。 廿六日乙未,除目始。 今日,大納言-重信卿奉敕旨:「左大臣-源朝臣。重信。乘輦車,可出入待賢門。」者。 □日,闕字未詳。左大臣家饗。 今夕,有人傷前下總守-藤原-季孝面。有疵。但去年事,可尋之。 二月,一日己亥。闕文。 十六日甲寅,列見。 今日,官正廳戶內虹見。有占。 今日,禁制近江國大津以北,衣川鄉以南漁獵。依廷曆寺座主-尋禪奏狀也。 廿六日甲子,興福寺僧等訴申前備前守-藤原-理兼損亡鹿田御庄事。 三月,一日己巳。闕文。 三日辛未,御燈。 五日癸酉,直物。 今日,前大貳-菅原-輔正家兩所燒亡。 七日乙亥,東宮有鬪雞事。十番。底本作八十番,今考外記日記,以十番為限。 十四日壬午,石清水臨時祭。 今日,從三位-藤原-曉子於淨土寺為尼。右衛門督-源-忠清母,故枇杷左大臣。藤原仲平。長女也。 廿一日己丑,後太上法皇。圓融。自仁和寺向東大寺。昨日出門。 廿二日庚寅,法皇於東大寺受具足戒。 今日,武德殿豎柱上棟。 廿三日辛卯,奉遣伊勢以下十二社幣帛使。 廿五日癸巳,大納言朝光卿男-侍從-藤原-相中於天台山出家。 廿六日甲午,皇太子始朝覲。于時七歲。 廿七日乙未,地震。 廿九日丁酉,左大臣。雅信。以下諸卿參仗座。被定沽買法。 四月,一日己亥,平座。見參。 二日庚子,季御讀經始。 四日壬寅,廣瀨、龍田祭。 七日乙巳,挺階奏。 八日丙午,止灌佛。依神事也。 九日丁未,仰云:「可止五月節。」者。 十日戊申,平野祭。 廿日戊午,賀茂齋王。選子。禊。 廿二日庚申,大內記-從五位下-慶滋-保胤,出家。 廿三日辛酉,賀茂祭。 廿八日丙寅,遣左少史-曰佐-政丈以下,令檢封檢非違使-左衛門尉-藤原-為長等運上物。是為勘糺亂備前國鹿田主濫吹事下遣之處。所徵取雜物之由,及天聽也。 今日,四品-盛明親王,出家。五十九。醍醐第十五之子也。 五月,一日戊辰。闕文。 十五日壬午,前齋宮-槻子內親王,薨。村上皇女。年三十八。 十八日乙酉,宮中及五畿、七道修仁王會。兼一代一度之會也。 廿二日己丑,奏槻子內親王薨由。 廿六日癸巳,天皇行幸武德殿。有節會。 卅日丁酉,天皇出御南殿。有打毬之興。番長以上各十人。左右近衛、左右兵衛官人井廿人為二番。皆著的冠,騎馬立南階前。左勝。奏音樂。此事,希代之勝事也。 六月,一日戊戌,召神祇官、陰陽寮,有御卜。依霖雨也。 六日癸卯,後太上法皇。圓融。於仁和寺,覽競馬八番。云云。次左右近衛、舍人各三人,射五寸的。次近衛、兵衛等騎馬,打毬二番。 十日丁未,御軆御卜。 十一日戊申,月次祭、神今食。天皇行幸中院,但大忌上卿不參。 十九日丙辰,伊勢齋王-濟子於野宮與瀧口武者-平-致光,密通之由風聞。仍公家召神祇官,令仰祭文。近四日,遠七日,祈申此事之實否。 廿日丁巳,右大將-濟時自去十八日,於白河修八講。今可當五卷。諸卿以下行向。施捧物。 廿二日己未,圓融寺內法皇御隨身所屋一宇有火。 廿三日庚申,今曉,丑刻,許天皇密密出禁中,向東山花山寺落飾。于時,藏人-左少辨-藤原-道兼奉從之。先于天皇,密奉劍璽於東宮。出宮內,云云。年十九。 翌日,招權僧正-尋禪,剃御髮。御僧名-入覺。外舅-中納言-藤原-義懷、藏人-權左中辨-藤原-惟成等,相次出家。義懷卿,法名-悟慎。惟成,法名-悟妙。皇太子嗣祚。 廿八日乙丑,詔書,太上天皇尊號。不奉辭書給。扶桑略記、一代要記、歷代皇紀、皇年代記並云,花山上皇固辭太上天皇尊號不受。按之,不奉辭書給五字可疑。恐詔書奉太上天皇尊號固辭不受乎。 某月某日,花山院法皇著藁履登台山。座主以下僧綱等相從者卅許人。諸人掩淚嗚咽。 七月,廿二日戊子,法皇徹行。赴播磨國書寫山,謁性空聖人。或本三年。 十月,某日,法皇於天台山誡壇院受迴心誡。 日本紀略 後篇第八 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