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 事 略 決

《卷第八、課干支法》 《卷第九、五行王相等法》 《卷第十、所勝法》 《卷十一、五行相生相剋法》



卷第八、課干支法

 課干支法 第八

 甲,課寅.乙,課辰.丙,克巳.丁,課未.戊,課巳.己,課未.庚,課申.辛,課戌.壬,課亥.癸,課丑.

 王相,五行交互作用,分作王、相、死、囚、老五態.◎補註08
卷第九、五行王相等法

 五行王相死老法 第九

 春三月.木王,青.火相,黃.土死,黑.金囚,赤.水老.白.
 夏三月.火王,赤.土相,白.金死,青.水囚,黃.木老.黑.
 季夏.土王,黃.金相,黑.水死,赤.木囚,白.火老.青.
 秋三月.金王,白.水相,青.木死,黃.火囚,黑.土老.赤.
 冬三月.水王,黑.木相,赤.火死,白.土囚,青.金老.黃.

卷第十、所勝法

 所勝法 第十

 王氣所勝,法憂懸官.
 相氣所勝,法憂錢財.
 死氣所勝,法憂死亡.
 囚氣所勝,法憂繫囚.
 老氣所勝,法憂疾病

卷十一、五行相生相剋法

 五行相生相剋法 第十一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金生水 水生木
 木剋土 土剋水 水剋火 火剋金 金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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