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續日本紀之撰定
作為六國史之第二之『續日本紀』,其編纂委由,大抵可分前後二階段。
前半,為文武天皇即位元年(皇紀一三五七年)至孝謙天皇天平寶字元年(皇紀一四一七年),之續紀稿,並計三十卷而於淳仁天皇朝奉上。而因淳仁天皇被廢,以及稱德天皇死後之政事勢力變動,於光仁天皇朝時,天皇下命石川名足、淡海三船、當麻永嗣等針對續紀稿進行修訂,卻以天平寶字元年紀之遺失之因,修訂遂以未終作結。就當時政局看來,該年前後多有政爭,或執筆者各執己見,亦或執政者有其顧慮,天平寶字元年紀明稱紛失而實葬歷史闇暗之可能性頗高。直至桓武天皇朝時,再命菅野真道、秋篠安人、中科巨都雄等將前述史料修訂為廿卷。是為續紀前部。
後半,為淳仁天皇天平寶字二年(皇紀一四一八年)至光仁天皇寶龜八年(皇紀一四三七年),由桓武天皇敕令石川名足、上毛野大川等編輯,共為廿卷,再由藤原繼繩、菅野真道、秋篠安人等修訂為十四卷(卷廿一至卷三四)。於延曆十三年(皇紀一四五四)八月十三日由藤原繼繩等獻上。其後菅野真道、秋篠安人、中科巨都雄又纂史至桓武帝延曆十年(皇紀一四五一),計六卷(卷卅六至卷四十)於延曆十五年(皇紀一四五六)完成,合前廿卷。是為續紀後部。
最後,併合前後二部,於延曆十六年(皇紀一四五七)二月十三日,共計為四十卷而由菅野真道、秋篠安人、中科巨都雄等奉上。成書之後,桓武天皇以早良親王怨靈之事為由,下命刪去藤原種繼暗殺事件與早良親王絕食薨御事件之相關記載。明言為此段文字對崇道天皇(早良親王)不敬,實際上是否亦有其他配慮則未可實知。此段記載雖在平成天皇朝依藤原藥子之請而恢復,卻因嵯峨天皇朝之藥子之變而再遭消除子此散逸。被消除之逸文,則見載於『日本紀略』一書。『續日本紀』經過此段波折,遂成為今日之定本。
二、參考書籍
本電子TEXT,以岩波書店新日本古典文學大系『續日本紀』與經濟雜誌社國史大系『續日本紀』為主要底本,另有講談社『續日本紀全現代語譯』為輔。在諸底本有衝突之時,取詳盡者為用。兩者相當,則採較能信服筆者之版本為用。除此之外,逐字逐句,亦參考新大系(新日本古典文學大系)之校訂附紀,自各抄本中選取筆者認為較為合適者為用。宣命體紀事,其万葉假名出入頗多,原則上以新大系本為準。新大系本無而大系(國史大系)本有者,依大系本、六國史全文補之。此外參考書籍多且繁雜,略而不提。
藤原種繼暗殺事件暨早良親王自殺事件遭到刪除之部分,依大系本『日本紀略』、新大系『續日本紀』補注,補之。並作比較。
前文續日本紀之成立,參考集英社『日本後紀』、同書補注、大系本『日本後紀』、短歌新聞社『大伴家持論』、維基百科『續日本紀』『早良親王』『藤原種繼』『桓武天皇』『藤原藥子』、大辭林、大伴家持之世界等資料而寫成。
三、關於續日本紀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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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紀二六六五年太歲乙酉冬十一月己未朔戊寅。浦木裕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