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世、後二條天皇
後二條天皇,諱邦治。母源氏,諱基子,號西華門院,內大臣具守之女。
帝已立,【即位之日,右近衛中將某,奉御劍倒受內侍,世以為不祥。】以伏見上皇第二子為皇太子,諱富仁。龜山、後宇多二上皇,聽政院中。【時有後深草、伏見、後伏見三上皇,併為五上皇。】
源定實,【族稱土御門。】是後宇多上皇寵臣,遂任太政大臣。其二子雅房、親定,皆被登庸。
即位之元年,北條基時,【業時之孫。】為六波羅北府。貞時罷職,削髮,使其婿同姓師時代之,時賴之孫也。時村,【政村之子。】副之。二人猶承貞時旨行事。
乾元元年,以右大臣公孝,為太政大臣。【○『周易』:「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北條宗宣,罷。同姓貞顯,代之。
嘉元三年,北條宗方,殺其族時村。貞時乃誅宗方。【宗方,時賴之孫,貞時從弟,而與師時爭權。師時與時村親睦,故欲先殺時村,後害師時。矯將軍命募兵,乘夜襲,殺時村。貞時怒,使其族宗軒等討宗方。宗方防戰,力盡自殺。貞時悉誅餘黨。○北條氏世世骨肉相害。○嘉元之亂,或稱北条宗方之亂。○『藝文類聚』天部:「賀老人星表曰,嘉占元吉,弘無量之祐,隆克昌之祚,普天同慶,率土合歡。」】
是歲,兼基,罷。左大臣師教,為關白。
德治元年,前內大臣實家,為太政大臣。【○『春秋左氏傳』僖公:「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請用之。」】
二年,六波羅北府北條時範,卒。貞房代之。【世傳,是歲,貞時變形為僧,行腳遠地,其實伺察政事得失。至京城南,有茅屋人出汲者,雖極貧顇,其容不鄙。乃入乞投宿,終夕語次。因問其舊。主人悽然曰:「昔嘗仕朝,遭讒除名,乃今如是。」問其曲悉,即久我內府通基也。客曰:「何不訟讒,白其無罪乎?」主人曰:「白無罪則不得不辨讒慝,辨讒慝則不得不顯君過。我不忍也。不德之身,祚衰家亡,亦天命已,又將誰咎。」貞時後還鎌倉,上奏朝廷,為訟其冤,復其官祿云。先是,時賴憂遠方多私,為遍巡諸州。貞時亦追其蹟,政多得通。通紀曰:「此事野史所載,無實錄可據。然世人多所傳稱,故謾略紀之。」又曰:「北條氏世世能繼篡竊之志,賣恩買譽,以立私家。時賴、貞時奸謀最賢諸族,其盜功名,率皆此類。」○或曰,時賴、貞時輩,微服遍巡諸州,非察民疾苦。當時天下政事,雖出北條氏,諸州武士,皆惡其奸,欲起兵討之者甚多。彼二子者畏之,微行以伺察之耳。】
是歲,元主奇渥溫鐵木耳,【成宗。】死。兄子海山,【武宗。】代之。
七月,貞時請其主將軍久明親王歸京,以其子守邦,為鎌倉主,奏請為征夷大將軍,年僅七歲。親王在職已二十年,貞時無故廢之。是時貞時已削髮致仕,而政皆出其門。同族師時、宗宣副之。【○貞時再廢將軍。】
帝在位六年,改元者三。曰乾元、【一年。】嘉元、【三年。】德治。【二年。】
崩,【三年八月。】壽二十四,葬于北白川殿。【在愛宕郡,土人稱之福家。】
皇太子立,是為花園天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