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史略 堀河天皇紀

堀河天皇

第七十三世、堀河天皇

 堀河天皇,諱善仁。前帝第二子。母中宮,諱賢子,右大臣顯房女,太政大臣師實養令入宮。
 上八歲,即位。政事皆出上皇。禁中府相唯衝位耳。

 寬治元年,大學寮請修孔廟祭器、服。制:「可。」○寬治,『禮記』云:「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
 三年,遣參議保實,於賀茂上下二祠,始奠神饌。自是每日供以為永式。乃奉神供田六百町於二祠。
 四年,師實辭攝政,為關白。
 五年,前賀茂齋院,諱篤子,入為中宮。
 清原武衡及家衡,叛。二衡武則之子也。初武則討賊貞任而有功,因為鎮守府將軍,震威奧羽之間,已而沒。源義家為陸奧守,拜鎮守府將軍。有清衡者,為州之豪族,乃出侯迎。二子素與清衡成隙,故不肯從,據仙北金澤城拒之。義家已為攻謀,其弟義光,【稱新羅三郎。官兵右衛尉。】時宿衛禁中。乃請朝欲赴戳力,不許。因潛行。日夜兼程。【先是,義光學笙豐時光。時光卒時,其子時元尚幼,秘曲不可授。乃授義光大食調、入調。至是,時元逐驛馳至,乃請與俱義光數數謝去之。不肯行。及足抦山,辭喻再三。猶不肯。義光忽悟其意,路旁班荊布二楯分座。乃胡籙中出時光所書與大食、入調譜,示之曰:「子追我必為此事。」時元乃出笙。悉傳秘曲畢,各別去。】謁義家。義家驚喜,相共定謀。【有兵季方者,在義光許。二衡將貨誘之,故敬廷請,乃將千金曰:「願奉以為壽。」季方不受,起去乃言:「今且籍滅卿等。家此貨亦皆我囊中物爾。」賊皆被膽。】徂征仙北。軍未至城下,見鴻雁將下稻田,忽復亂飛。曰:「是所嘗聞江公也。必當有伏。」縱兵驅也,果有賊數百。因擊殲之。【義家勇武明決,最妙騎射。永承中,自奧還,詣宇治公,語及戰爭事。大江匡房亦在座,退與人語曰:「渠有將才,惜未知兵道。」從者以告。義家曰:「是余之幸也。」遂執弟子禮,受兵書。○孫子曰:「鳥起者,伏也。」】乃督清衡等軍,攻金澤壘。平景政,年甫十六,為前峰。為賊所射,矢集其目。即自射殺其賊。而後使人拔其矢。三浦為次、伴助兼等,亦進戰有功。
 義家每饗軍士,設甲乙席,勇怯分座,饌亦異之,以勵戰功。季方勇冠三軍,美饗必坐甲席。
 既而官軍圍城,不幾二衡糧盡。老弱婦女踰城遁逃。二衡知不可保,火于城而奔棄。官軍追擊殲焉。武衡恐懼,無策頭蔽蘊藻,替匿池中。追兵覺,斬之。家衡微服,為奴而亡,亦被射殺。斬戮其黨四十八人,奧羽乃平。義家命清衡留守,而歸京。阪東武士,皆為源氏私屬,蓋始于此。
 六年,興福寺僧燒相樂郡賀茂邑二百餘戶。
 七年,延曆寺東塔僧徒與西塔橫川僧徒闘,焚坂本民家八千餘戶。
 興福寺僧徒數千,奉神木入京。訴:「近江守高階為家,侵掠蒲生郡市莊神人。」
 興福寺僧徒與金峰山僧徒闘。
 出羽賊平師妙、師季等,燒守信明館。瓢掠資財。敕陸奧守源義綱討之。

 嘉保元年,以內大臣師通,為關白。○嘉保,『史記』云:「嘉保太平。」
 前太宰權帥中納言伊房,坐私遣使契丹交關,貶位奪官。
 二年,延曆寺僧徒奉神輿詣闕,訴美濃守源義綱殺其徒。中務丞源賴治拒之,射殺神人。僧徒棄神輿於陳頭而走。又修五壇法,詛國家。【南都北領,僧徒凶暴,徃徃如是。不遑枚舉,或略或書。】
 三年,上病瘧。詔義家直夜。張黑弓,鳴弦者三。上病立愈。鳴弦治病。初義家從父在軍,清原武則聚監甲三領為的,請試其射。義家一發貫三甲。武則曰:「神也。非人所及。」畏憚之。○義家圖贊曰,好問通古兵法,況復射貫三甲。雁行亂知伏軍,烏號鎮消妖氣。】

 永長元年,上皇觀田樂。自是朝野盛行。【田樂,俗樂之一種也。】○永長,『後漢書』光武帝云:「享國永長,為後世法。」

 承德元年闕文。○承德,『周易』云:「幹文用譽,承以德也。」

 康和元年,以仁和寺大法主覺行,【白河法皇之子。】為法親王。【法親王昉于此,後不盡書。】○康和,『崔寔政論』云:「四海康和,天下周樂。」
 二年,大納言忠實,為右大臣。源雅實,為內大臣。
 源義家嫡男對馬守義親,以背敕命,竄于出雲。
 宋哲宗,殂。弟佶立,是為徽宗。
 四年,皇太后崩。后諱歡子。後冷泉帝后,內大臣教通女。治承曆四年,立為后。其夕,帝崩。后落飾,居北山小野宮,終身不復出都。【白河帝每佳日,率意遊幸。一朝積雪甚有觀,帝起臨階徘徊。或料其賞雪必北山,乃馳使告幸。帝果趣小野,駐車宮外,賞雪。太后亦使女待車進酒。帝罄歡。還時,太后宮中不令一展設。既而左右問其故。太后曰:「深宮不宜觀雪。吾固知帝不入。」】

 長治二年,夏六月,北國降紅雪。積五寸許。○長治,『漢書』云:「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
 上嘗聞勘解由次官明宗者工笛,特召令奏。明宗鄙怯。其日,在上前,畏縮殊甚,遂不能吹而止。上更密命其所親昵女侍,迎令吹之。而上乃匿聽焉。音調果妙。於是,使人傳詔曰:「殊勝所聞。」明宗便驚,鄙怯復發,撲然墬地。世遂目安樂鹽,傳以為笑。

 嘉承二年,七月,天皇崩。壽二十九,葬香隆寺坤原。○嘉承,『漢書』禮樂志云:「嘉承天和,伊樂厥福。」
 在位二十一年。改元者七,曰寬治、【七年。】嘉保、【二年。】永長、【一年。】承德、【二年。】康和、【五年。】長治、【十年。】嘉承。【二年。】
 帝臨御日久,而天下之事,皆決上皇。上猶留心朝政,諸斯奏案,夜必覆視。有可疑者,御批再令商議。頗好文學,能和歌。當是時,通俊、季仲、源俊房、大江匡房等在朝。帝以為:「得人不愧古也。」又善笙笛,後以笙損氣,唯吹笛。當時無至其妙者。【嘗夜讌奏樂,既且五更。上曰:「傳道:『五常樂急奏至百遍,草木為舞。』今夕當驗。」既而及五十遍,天將樂人豐時元,乃開簾看庭樹動搖。曰:「妙哉。草木已舞矣。」大納言源顯雅在座,直云:「非舞。風吹草木耳。」】嘗受神樂曲於伶人助忠,後世神樂之。

【久遠の絆】 【白河天皇】 【鳥羽天皇】 【再臨ノ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