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史略 朱雀天皇紀

朱雀天皇

第六十一世、朱雀天皇

 朱雀天皇,諱寬明,先帝第十一子也。母中宮,諱穩子。
 天皇,稟質薄弱,常養深宮。
 三歲,罕見天日。
 八歲,受禪。左大臣忠平,攝政。右大臣定方,如故。
 承平元年正月朔,諒闇,諒闇,謂天子喪親也。不視朝,罷諸節會。
 京師多盜。命近衛衛門檢非違使,每夜巡捕。
 七月,太上皇,崩。葬于宇多邑。【在仁和寺北大內山。遺詔:「不造陵。」】世稱曰寬平法皇,又曰亭子院帝。
 是歲,尊中宮,【醍醐帝亞后。】為皇太后。罷大嘗。【帝以舊例,公除凶服,而猶服心喪也。】
 二年,詔,減服御常膳四分之一。既而,再詔,復減四分之一。
 三年,大納言仲平,為右大臣。
 南海賊起。【伊豫國人小野氏彥等,反。】先是,紫宸殿位版上有犬矢,又大風發屋。占者,皆曰:「主兵革。」迺下官符於東海、山陽、山陰等道,及丹波國太宰府,令嚴兵備。至是,果驗。
 遣警固使,【官名。】於諸國
 是歲,後唐主明宗,殂。【後唐明宗,及後周世宗,共賢主也。故於五代中,獨變書法,與漢唐宋明同例。】其次子宋王從厚,立。僅數月,為明宗養子從珂所弒。【本姓王氏,為潞王。】從珂篡立不三年,遭亂,自焚死。後唐自莊宗至是四主,十四年而亡。
 四年,遣兵庫允在原相安,捕海賊。
 五年,吳越人來朝,獻羊。
 是歲,新羅亡。
 六年,以從四位下紀淑人,為伊豫守,追捕海賊。賊帥小野氏彥等,率眾降。南海平。
 以左大臣忠平,為太政大臣。
 是歲,後唐明宗之婿石敬塘,稱臣契丹,借其兵以攻潞王從珂,遂勝之。即位干洛,國號晉。
 八月,仲平轉任左大臣。大納言恒佐,為右大臣。
 天慶元年,【承平八年改元。】,地大震。
 ,大雪。積過一丈。
 二年,高麗聘使至大宰府。卻之。
 帝,始讀『史記』。在衡,侍講。
 平將門,反。上總介高望王之孫也。殺其伯父常陸大掾平國香,以領其國。武藏權守興世王者,應之,說曰:「今,公掠一國,罪也。略八州,亦罪也。既背名義,宜大其志矣。且,夫坂、東八州,所謂天府四塞之國也,據以起兵,則霸業可圖也。」將門喜,遂陷下野、上野,狥武藏、相模,劫國守,奪印鑰,兇勢方盛,自稱親王。【一作新皇。】建都於下總國,【在猿嶋郡石井鄉。或曰,相馬鄉。】備偽百官,所闕者唯曆博士耳。
 先是,純友,【前伊豫掾。】招集海賊,劫掠南海、山陽二道,以應將門。【初將門與純友同朝京師,登日枝山臨望乎,相共謀反,謂純友曰:「卿,藤氏也。事成,則宜為相國。」乃東西去。至是,相應如約。按,此事語出『大鏡』,蓋不可深信歟。
 詔,發東西警固使,固守三關。京師戒嚴。
 純友,執備前介子高、播磨介島田惟幹。
 三年,遣使伊勢太神宮,祈平賊。
 下詔東海、東山二道,募勇士。其殺魁帥者,賜朱紫田祿,傳之子孫。斬次將以下者,隨勳賞之。
 遣參議伴保平,於伊勢,奉御筆祝文於太神宮。所謂公卿,敕使者。
 命追捕使從四位上忠舒,東海道。從五位上小野維幹,東山道。左近衛少將小野好古,山陽道。以參議忠文,為征東將軍。【忠文,參議技良之子。征東命下時,方食,即投箸而起。朝受節刀,不歸家而徑發。忠文嘗為近衛司,每值夜,必取御廄馬,置立枕上。曰:「終夕聽馬齕物嚼嚼然,乃警我眠。」其豪爽如是。】是時,常陸掾平貞盛,【鎮守府將軍國香之子,將門從弟。勇而善射。】下野押領使秀鄉等,【左大臣魚名之裔,有籌略。】先官軍與將門戰,敗之。將門與興世王等,【及其黨百九十七人。】伏誅。初,貞盛嘗詣吏部王,【王名敦實。宇多帝之子。一品式部卿。】會將門經過其門,從騎甚盛。一瞧而入,謂王曰:「憾臣,少從者,不克殺兇豎。遺國家之患。」及忠文來討,請朝,率其家兵,與秀鄉戮力攻之,遂射殺將門。以功任鎮守府將軍。【圖贊曰,試鑑夷甫精明,復讎伯符銳兵斃。元凶神射刀,平定坂東八國。】先是,秀鄉聚強族在東,聞將門叛,輙詣見之。將門方梳髮,喜甚,髮不須理,衣不及更,衝遽出迎。秀鄉,心巳小,其躁無量。既而饌,至對食,將門下箸,飯迸散污袴,則拂膝拭袴,目亂手遽。秀鄉退謂人曰:「輕卒如彼,何能為?」至是,是與貞盛,同討破之。將門中箭墬馬,即進斬首。賜田賞其功,歷下野、武藏兩國守,拜鎮守府將軍。子孫多歷此任者。【圖贊曰,候賊豫,知成敗。受賞新就封拜。節鉞鎮守威武押領世襲鼻祖。】
 是歲,秋,阿波國言:「賊略讚岐、伊豫等國。讚岐介國風,奔淡路。」乃發諸國兵士,分遣警固使。既而,國風歸贊岐,舉兵進討。純友敗走,行暴掠土、藝、周等國,又陷太宰府。征南海賊使小野好古,【太宰大貳葛經之子。】及慶幸、大藏春實等,分兵海陸相攻。純友航海而走。急追之,擲炬焚其艦。艦燃,眾潰。純友僅以身免,還伊豫本國,警固使橘遠保,【橘,一作高階。】誅之斬首,凾送京師。誅其子重太久,及餘黨。【好古圖贊曰,策應海寇急警,斬獲勞將士分,頓致西州清靜。即是總督之勳。】
 東西賊平,論賞軍功。忠文獨不與焉。眾僉為言。參議實賴,【貞信公忠平之長子,即清慎公也。世稱小野公。】獨執曰:「疑事不可行。」其弟師輔,【九條公。】曰:「伊既受總督之命,而先時賊平,未嘗無遙制之之援,奈何捨之?刑疑勿行,賞疑惟行。宜,從眾。」實賴遂不從。
 ,黑嶋淪沒。【嶋在出雲國秋鹿郡海中。】
 四年,閱近江、美濃兵於右近馬場。
 太政大臣忠平罷攝政,為關白。
 東寺僧日藏奏曰:「臣頃暴死,經十三日蘇生。會得見,某帝連坐燒某寺,墮在地獄。」【松苗曰,奸僧射利奏妖言,誣聖主。不恭亡,禮無忌憚如是,罪惡極矣。況謂連坐燒寺,愈益可笑。凡僧徒所言,如是之類。略有知識者,雖童幼知其偽妄,不足辨也。而當時失刑于日藏,故書之于策,以顯其罪耳。松苗又曰,釋教假設天堂、地獄,又說他力本願。所謂善巧方便,意在勸懲愚俗,非為君子說之。故曰:「正直捨方便,學者不講而可也。」而門人時或詰問,故余家隨筆糜可錄尾,附記天命報施說一冊辨之。是本,父和泉守,所聞于義祖也。余亦譯記其略,附之湯之祥,題地獄變相圖文後,稱源維光曰者,是也。曩義父所輯『日本文鈔』中載之,故略不記于此。余初名維光,字長尊。】
 五年,詔公卿太夫,內外五位以上官長,秀才明經,及第儒士,各上封事,陳得失。
 有事。八幡太神宮。【世所謂石清水臨時祭,昉于此。】
 帝謁賀茂皇太神宮。初桓武帝遷都一謁,其後是禮廢。今,復行之。賽東西二賊平也。
 六年,後晉主石敬塘,卒。敬塘兄子重貴,立。
 七年,大納言實賴,為右大臣。
 ,大風。京師官民盧舍多壞。信濃國廳倒,守紀文幹,壓死。
 八年,左大臣仲平,罷。尋,薨。
 帝,不豫。
 九年,傳位於皇太弟,上太上天皇尊號。【時年二十四。】在位十七年,改元者二,曰承平、【七年。】天慶。【九年。】徙居朱雀院。【至村上帝天曆六年而崩。遺詔:「莫起山陵。」乃藏山階陵側。】帝姓過寬,忠平諫之。帝曰:「朕聞,政如張琴,大絃急則小絃絕。朕若嚴急,下民何堪?」

 皇太弟立,是為村上天皇。


 贊曰:自藤原仲麻呂反于近江,天下不知兵革,幾百八時年,而有大同之變。嵯峨帝善施機略,而禍難立銷。昇平之久,殊方異域之所不能及,皆祖宗風化之所被。而宇多、醍醐之遺德餘烈,在人者未遠,故能致晏清之治,而無風艸之警。暨乎帝世,長鯨短狐,東西煽亂,檀車四馳而民不聊生。帝之寬裕溫厚,足以維持人心,而反有烽燧之虞,將天生蝥賊以警人主乎。抑,上下偷安,政教廢弛之所至歟。書曰:「儆戒無虞,罔失法度。」有國家者,可不正紀綱而振頹俗乎?

【久遠之絆】 【醍醐天皇】 【村上天皇】 【再臨之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