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略 凡例

  • 『日本書紀』以下,正史所記,固雖實錄,史官書當時之事,不能無隱諱,而是非得失,頗有失其實者。六國史以後,世無正史,稗官野乘,紛然雜出,是非淆亂,莫以折衷,後世何以考哉。於是節略舊史,旁攷稗官野乘,約為史略。雖記載無統,於攷治亂得失之蹟,可觀其大略也。
  • 『日本書紀』,以國常立尊,為元始,以國狹槌尊列之。『古事記』,則始於天之御中主神,四神相承而後,至國之常立神。又以角杙、活杙二神,列大統。『書紀』則反之。今以其正史,從『書記』。
  • 國史稱上古曰神代,而後人以為懸絕人世者,或云:「正史記上世之事,頗涉奇怪者,是自古朝廷詭秘其事,有深意存焉。」今從其說,不分神人二代,自上世至今代,以為一紀。
  • 元弘、延元之後,舊誌多以北朝為正統。而『大日本史』以南朝為正統,北朝為閏位,故今循其例。
  • 諸神、天皇,及詔敕,皆不擡頭、闕字者,要其簡短耳,非敢欠尊崇也。
  • 立皇后、立太子,及其薨,雖係國家大典,其無異故者,不悉書焉,亦從簡也。
  • 諸山陵,人民亦不可不知,故一一詳記,不復憚其煩。
  • 攝關、將軍,除任、罷薨皆書,其餘除任薨卒,有關係者書之。
  • 制度沿革,係原始者,書之。
  • 凡事跡,取其大綱,而略細目。故雖正史,一一註其出處,以便讀者考索。
  • 在古人之後,議古人之事則易,處古人之位,為古人之事則難矣。故不敢輕立論以褒貶。
  • 自嘉永癸丑,至明治戊辰,內訌外患並起,紛紜錯綜,不易知其端緒。故記之者,往往失其實。今徵之官牒及諸家記錄,又就當時關其事,而今猶現在者質之,參以余所見聞。若其月日及人名,或有與他書不同者,皆有所據,非以臆斷之也。


[久遠の絆] [再臨ノ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