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基則
天皇敕曰:昔聖皇制憲法也,條理依白鹿之文。朕今思之,誠有所由。琴是樂器,樂和人情。
第一章,立和道。夫憲法理政道,政道理人倫,人倫在五典。修五典,在和道。斗是斗柄,順天行。
第二章,立順道。順道者成政道,六順成五典。孝順、悌順、忠順、愛順、敬順、信順是也。月進辭分節,禮體。
第三章,立體道。體道者人倫大儀也。台天之三公,最宰天之政。
第四章,立政道。政道者,王道大本也。鏡是明照器,明者智體,照者智用。
第五章,立智道。智道者,政道大要也。竹是長艸,具節虛常強之德。節虛常强,是官者之行心也。
第六章,立官道。官道者,王道大務也。冠是位階器,皇政在朝臣,朝臣在位階。
第七章,立位道。位道者,皇道之極也。契是文字,文字盛道理之器。道理依信立,信依道理起。
第八章,立信道。信道者,萬道之束也。龍大生至靈物,以大身化小身。在大以小,是謙下道。
第九章,立謙道。謙道即禮道之宗。華為開落無私,是賞罰狀,而事道相也。
第十章,立事道。事道者,政道曲也。日是天主,具烈光主陽之德,齋元主。主上以日德,成王位之身。
第十一章,立主道。主道者,齋元元也。車是乘器,有兩輪,位不關。司道無闕,官用能足。
第十二章,立司道。司道者,官道用也。地是六地,貞定成萬物,唯成無嫉妬,是合德道。
第十三章,立德道。德道者,萬善根也。天是九天,四時百刻,毫芥無私,是名公道。
第十四章,立公道。公道者,皇政總也。水夏解冬冰,潤和方圓,皆隨時之狀也。是表時道。
第十五章,立時道。時道者,基使民應諸道。籠是成多目器,目目品品,為正從,是分大小之事。
第十六章,立品道。品道者,應諸多機也。鼎是竈炊器,以三足而立是當三法。儒明五典積,釋說五教密,神示五鎮真。儒理存世,餘功及生後。釋道生後,餘德道存世。神渡今後,同修不偏一。
第十七章,立法道。法道者,立政道無餘。
是此和、順、禮、政、智、官、階、信、謙、事、主、司、德、公、時、品、法之十有七道,一俱立合天道、政道。故上天露之鹿角,聖人遷之憲法,是以見之。乃此憲法,天、聖,一俱之公道,是能諸道萬機之軌。歸之理,天下則無偏無蓋,而速成和平矣。背之掟,天下則生偏發蓋,必成不平矣。何有疑乎?
先代舊事本紀 卷第七十 終
明和三天,七月上八日。書寫竟。
出羽州最上郡高楯古城下 鬼目山了廣寺九世 釋臨全 六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