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代舊事本紀大成經 天皇本紀中卷 下
先代舊事本紀大成經廿六 天皇本紀中卷 下
天皇本紀中卷 下
人皇第廿二代 雄略天皇
眉輪王並圓大臣
押磐皇子並佐伯部賣輪
一言主大神
神捉連並黑坂大神
豐食大神山田遜坐
雷捉連並霹靂神
石持連
目連並菟代宿禰
浦嶋子
人皇第廿三代 清寧天皇
五瀨若宮
九社大神之祭
三輪太神
五瀨太神
田鹿大神
出雲大神
熊野大神
夜寒大神
吾田大神
住吉大神
熱田大神
中節之教
三種之法
大常法、時化法、私設法
右二代賢朝舊事
雄略天皇
雄略天皇,諱
大廿瀨幼武
(
大泊瀨幼武
)
尊天皇,謚雄略天皇。雄朝嬬稚子宿禰天皇第五男也。
天皇產時,神光滿殿。長而忱健,過於世人。
三年,八月
,
穴穗
(
安康
)
天皇意將沐浴,幸于山宮。遂登樓兮,遊目興樂,因命酒肆宴兮。情盤樂極閒焉,以言談,顧謂
皇后
(
中蒂姬
)
曰:「吾妹雖親昵,朕畏眉輪王。」眉輪王幼年,遊戲樓下,悉聞所語。既而
天皇
(
安康
)
枕皇后膝,晝醉眠臥。爰眉輪王伺其熟睡,而刺弒之。是時,大舍人驟言
天皇
(
雄略
)
曰:「即今
天皇
(
安康
)
為眉輪王見殺崩!」天王大驚,即猜兄等,被甲帶刀,率兵自將,逼問八釣白彥皇子。於是皇子見其欲害,默坐不話。天皇拔刀而乃斬之。逼問坂合黑彥皇子。皇子更將見其將害,嘿坐不語。天皇忿怒彌盛,并欲殺眉輪王,案劾所由。眉輪王曰:「臣不求天位,唯報父仇耳。」黑彥皇子深恐所疑,竊語眉輪王,遂共窺得間而出,逃入圓大臣宅。
天皇遣使乞之大臣。大臣報曰:「蓋聞人臣有事逃走而入王室,未見為王隱匿臣舍。方今坂合黑彥皇子與眉輪王,深恃臣心,來臣之舍。誰忍送歟?」由是天皇復益興兵,圍大臣宅。大臣出立於庭,索腳帶於北室。大臣之妻持來腳帶,愴兮,傷懷歌曰,云云。大臣裝束已了,進軍門,靜靜然敬儀常跪拜曰:「臣雖被戮,莫敢聽命。古人有言:『匹夫之志,更難可奪。況尊者乎。』方屬乎臣。黑彥皇子無罪,不宛其罰之人。眉輪王者,報仇已,思更不欲遯。唯明其理,而後行罪。伏願,大王奉獻臣女韓媛與葛城宅七道,請以贖罪。」天皇不許,縱火燔宅。仍之大臣、黑彥皇子及眉輪王,俱被燔死。時坂合部連贄宿禰,抱皇子屍見燔死,其舍人哭收拾所燒,遂難擇骨,盛之一棺,合葬新漢擬木南丘。
冬十月
癸未朔
(
一
)
,天皇恨
先天皇
(
安康
)
曾以欲立市邊押磐皇子傳國,而遙付屬後事,兼恐群臣百姓皆戀此王賢德,遣使於市邊押磐皇子許,陽期狹獵兮,勸遊郊野曰:「近江狹狹城山君韓袋言:『今於來田綿蚊屋野,豬、鹿多有。戴角類枯樹末,聚腳如弱木株,呼吸氣似朝霧,遊動體比野嵐。』願與大王,俱孟冬作陰月,寒風肅然晨,將逍遙於郊野,聊娛情以騁射。」押磐皇子乃隨馳獵。皇子謂從臣曰:「今
大廿瀨皇子
(
雄略
)
挫天下,臨大業,以吾誘引狹獵,知欲殺吾於野。雖寡人無罪,欲遯無其處。彼王武略勇氣,最是天所為也。天所為不可勝。我闘彼俱亡,若俱闘俱亡,當斷日祚因,不如任彼所欲,我亡以立日祚。恐任強氣,猥殺諸王,其酬必回子孫亡與。冀乃等深略,而介吾二子繼欲絕祚緒。何唯為吾忠,奉為天祚忠。若天祚不絕,雖寡人徒死,有那遺恨乎。」遺言從狡獵。於是天皇彎弓驟馬,而陽呼曰:「豬有。」即射,寄射於豬放箭射殺押磐皇子。爰皇子帳內佐伯部賣輪,护屍驟惋不能所由反倒呼號儚迴頭腳,而窺隙待天皇。天皇知之不近,放遠矢射殺矣。
十一月
壬子朔甲子
(
十三
)
,天皇命令使有司,設壇於廿瀨朝倉,乃即天皇位。還定謁宮焉。
元年太歲丁酉,春三月
庚戌朔壬子
(
三
)
,以草香幡梭姬皇女,立為皇后焉。
元妃,葛城圓大臣女,朝媛命也。生二皇兒。
其一,武廣國押稚日本根子尊。更名白髮天皇。
其二,稚足姬皇女。
次妃,
黃蕨
(
吉備
)
上道臣公田狹之妻稚媛。有寵生二皇子。
長,磐城皇子。
少,星川皇子。
次妃,春日
輪瓊
(
和珥
)
臣公深目之女,曰童女君。生一皇女。
春日大娘皇女。童女君是采女也。天皇始喚之,一宵七迴媱,產春日皇女。天皇疑非皇女。後物部目大連聞由諫之。乃為皇女。
甲寅
(
五
)
,平群真鳥臣公,寵為大臣。大伴連室屋,並任為大連。
二年,秋七月
,天皇促群臣,幸百濟池。時池津媛婬於石川股合首祖楯,狀露。天皇大怒,即敕大伴室屋大連,使來目部補張夫婦四支于木,置假木上,以火燒死。
冬十月
辛未朔癸酉
(
三
)
,幸吉野宮。
丙子
(
六
)
,幸御馬瀨,命虞人縱獵矣。未及移影,獮什七八。樂而割鮮,膳夫不應于心。天皇大怒,拔刀親斬其人,國內居民咸振怖之。
三年,夏四月
,
跡部
(
阿閉
)
臣國見,讒齋宮栲幡皇女與廬城部連武彥以弘曰:「武彥連奸齋宮,使妊身。」武彥連父
黃子湯
(
枳莒喻
)
連,且其聞流言,恐之殺武彥。天皇更聞此言,乃遣使者,案問皇女。對言:「妾不識也。」俄而皇女齎持神鏡,詣於五十鈴川上,伺山中人不行地,埋神鏡經死。天皇又聞之,疑皇女不在,使東西求覓。乃於河上見光,如虹四五丈者。掘虹起處,即獲神鏡,移行未遠,得皇女屍。割而觀之,腹中有物,如盛水袋,水中有石。由斯
黃子湯
(
枳莒喻
)
連,正得雪子罪。還悔殺子,報殺國見。
四年,秋八月
辛卯朔癸巳
(
三
)
,射獵於葛城山。于時見長大人,而乘輦車來,儀式如天皇。隔谷相見。天皇問曰:「何處君乎?」神人對曰:「荒現神人。乃先稱諱,然後形名。」天皇稱曰:「朕是幼武尊也。」神人次顯號曰:「吾一言主神也。」輦御空來帝處,遂與田野遊戲,共逐一鹿,相讓發矢,比轡馳騁。言語禮恭,宛若世人。日晚畋休。神侍送天皇,而迄來目川。巠爰不現也。
庚戌
(
廿
)
,射獵于吉野。大虻怒噆天皇臂。
五年,春二月
,校獵葛城山。異鳥忽至,其大若雀,尾長曳地,而且鳴曰:「努力!努力!」鳴畢不見。即時怒豬從山上來,暴逐獵徒。人懼緣樹。天皇詔舍人曰:「猛獸會人則止。逆射而刺止之。」舍人不強,登木失色,五情無主。即向天皇齧股。天皇不為之事,以弓刺止,舉腳踏殺。於是獵罷欲斬舍人。舍人臨刑作歌,云云。皇后聞之興感,悲之。奉諫將止。天皇詔曰:「何為皇后不與天皇顧舍人乎。」皇后奏曰:「國人悉謂:『陛下安野而強好獸。』無乃不可?今陛下用恚豬故,於萬機外斬舍人。後葉必道:『私於皇道從私起人咎,恣瞋於理外,不異豺狼也!』」天皇聽之,與皇后共上輦車歸。呼:「萬歲也!」遂詔群卿曰:「樂哉!朕田也。人唯得禽獸耳,朕獵獲善言而歸。」
六年
,五穀不登。
七年,秋七月
甲戌朔丙子
(
三
)
,敕少子連蜾蠃曰:「朕欲見三諸岳神。汝膂力過人,自行促神來!」蜾蠃答言:「試往捉之。」乃登三諸岳,高聲勇呼曰:「大神當在茲。願出競其力。」于時,俄天曇雷電虛答曰:「天皇有勇,更徒無法。欲見我形,甚無禮敬。吾欲遣黃泉醜鬼毒雷神,忽奪天皇命。雖然如是,吾感汝勇,任汝墨坂神,而試捕往之示於天皇。」少子連至墨坂,大蛇量三十尋,舉頭氣瞋。蜾蠃走懸取頸,引來。路邊人屋,為威氣皆倒。尋至於大殿,而為奉示天皇。時天皇不齋戒。氣光虺虺,目精赫赫。天皇甚畏,不堪舉目,敕使令放。神怒告曰:「三輪大神令吾下之。汝天皇妄欲求,無故穢於人手。不用大齋拔除,不得吾歸本宮。」堂堂殿殿震倒。天皇命令:「大行祭供,並修祓解。」漸而神歸。這時天皇知難侵神威,遂令少子連改名賜神捉。
辛丑
(
廿八
)
,
黃蕨
(
吉備
)
上道臣田狹侍諸大殿側,上道臣妻稚媛,玉田宿禰女也,語友朋稱稚媛:「今天下在美人無若吾婦稚媛。諸好備之,無所闕也。兒姿曄矣,風樣溫也。鉛花弗御,蘭澤無加,自爾麗媚。」於是天皇傾耳,遙聞而心悅焉,便急發情,欲得稚媛納為女御。拜田狹臣,尋為任那國司,遣之。俄而,天皇幸于稚媛。先是,稚媛嫁於田狹,生兄君、弟君。今更入於宮,早生二皇子。此時,新羅不事中國。于時天皇獨議,卒敕遣田狹臣子弟君、
黃蕨
(
吉備
)
海部直赤尾,令擊新羅。任那國司田狹臣公聞子弟君征來,喜之遣使百濟,密信戒曰:「傳聞國事,天皇幸吾婦,而誕生二兒。恐禍及於身,可蹻足待之。吾者勿跨據使通於日本。吾者乃今據有任那,亦不通於日本。」由之,弟君乍叛,不伐新羅,而還集聚百濟所貢今來才伎於大島中。託稱有風,淹留數月。弟君婦樟媛,性宗國家情深矣,君臣義功,忠踰白日,節冠青松。惡斯謀叛,盜殺其夫,隱埋室內。世人有謂:「不治三韓,奪略一婦。天皇劫略人妻,由愚臣為謾語。」
八年、九年
,百姓困窮。
十年,秋九月
乙酉朔戊子
(
四
)
,身狹村主青,將以使呈獻二鵝。此鵝到于
筑石
(
筑紫
)
,為水間君犬而所齧死矣。水間君恐怖,更不能自默,獻鴻十侯與養鳥人,請以贖罪。天皇許焉。是犬不畜為鳥,人何為犬誨之,罪有無云何之。立鳥為政,名之為費,為橫惱豎,名之為妄。其法例也。
十月
乙卯朔辛酉
(
七
)
,以水間君所獻養鳥人等,安之於輕村、磐余村二所。仍立鳥宮。
十一年,五月
辛亥朔壬子
(
二
)
,天照皇太神託日本媛命,告大狹狹命:「月遍照太神者天上吾御命神。須臾離此神,異居則諸神等無其威。故添於天孫尊往古奉令天降。今於地國,又吾與彼在於一處,堅天皇宗宮。比天孫大神堅天皇天下,我日遍照神雖在其天中,彼月遍照神不在其天中,則無天地堅。月光御神雖有在天,星太照神又不有在,則其天下無有人產,並物生矣。故三柱太神如鼎立,闕一則無是處矣。由神代古時天祖立鼎石,然從往昔天皇以來,未此三神坐於一處。故邊國地,或治或亂,自今已後天下一統速令遷坐渡會山田御原,能奉鎮祭。汝疑我言,於一夜中可生三根一株新瑞神魂之木。此木,日月星神一體之瑞魂木,又其天地人氣一根印精木也。」其夜,皇太神高殿宮祠側,忽然化生。高量二丈,太量一尋三根一連新瑞木矣。諸人詣來拜禮,無不為奇異也。日本媛命曰:「此木榮寶祚榮,此木衰寶祚衰。故此木者,天下信木,御宇心樹。」爰大狹狹命乃奏以神敕及瑞木之狀。天皇聞之甚喜,即命大狹狹命宣下,從
谿羽
(
丹波
)
國夜更郡魚井原,奉俾遷御也。敕使于
谿羽
(
丹波
)
而白遷御事。時神殿鳴動,正幣自動遷於神輿。持來者八人,遷御六十人尚重不安矣。于時,日本媛命,取皇太神御心教大狹狹命曰:「天思慮兼命、天手力雄命於天蓋上其功甚太。相殿奉祭,永加其靈功於世間吉也。正殿、相殿同不差菟道宮。」是大神祠,謂豐受宮。
冬十月
,鳥宮禽,為菟田長人狗所囓死矣。天皇大瞋,捕之黥面,為鳥養部。爰
科野
(
信濃
)
國直丁,與
胸刺
(
武藏
)
國直丁,相哂謂曰:「嗟乎邪哉,我國積鳥,高過大陵。旦暮暮齧,尚有其餘。如今天皇由一鳥由,而黥人面。大無道理。惡行主也。」天皇早聞,而命聚積其直丁等。不能積備。仍敕責之,為鳥養部。諺曰:「犬齧鳥,人倫面為黥。」尚是有由與。說忠言被不官,唯惡君無由耳。
十二年,四月
丙子朔己卯
(
四
)
,敕使中臣香聞大夫崇月豐受太神,奉遷於山田宮。時數百光靈從八方飛來,其大或盆量,或釜量也矣。日本媛命曰:「是國國諸神等,詣問太神遷坐。汝等神司,敬奉鎮祭。」爰日本媛命,取皇太神意告香間大夫:「天皇奉祭五十宮時,先奉祭菟道宮。奉祭菟道宮時,先奉祭豐受宮。以神德同,當共祭之。先可依近,偏頗片倚思,背於同宗理,闕具擇事志,差于一天法,並神不受之。加之,這大祠普天御食祠,是故皇大神及天孫太神,每日御膳宜供此祠。鏤襠艷振神約有所以哉,有由。」
壬寅
(
廿七
)
,大霹靂。諸妃及采女悉恐怖無色。時神捉連陪於禁堂。爰天皇敕曰:「雖天雷恣也,汝獲霹靂邪。」神捉連應奏曰:「雖天雷豈不制。」又尋敕曰:「汝氣至勇,試往得之。」時神捉連,乘駕舉鞭,追雷聲發言曰:「人氣實存,鬼氣虛現。吾何不得汝。鬼若有勇力,來競與吾力。」追到雷岳,雷神不降,威以踏馬。乃馬驚飛兮,昇虛量十丈。神恐隨地,形相可怖。率至大殿。天皇一目見,懼不能再覽。諸殿雷鳴,諸舍電光。敕求放遣。雷神不退。奏神樂和之,修祭供饜之。遂招雲御之,發霹靂飛去。天皇自是不輕神德。神捉連名加以雷言,云神雷捉,號雷隨地曰雷岳矣。又稱鬼捉連,依雷形赤鬼。
甲辰
(
廿九
)
,日本媛命,集會諸神司等,告之而謂曰:「吾事皇太神四百七十年。今三光大神一處集鎮坐,天下位太平,亦無待之謂之,今當歸於神都。汝等能事大神,宜祈天下泰平,神魂無盡常坐。雖天地盡神魂不竭,吾恆見皇太神。日魂直降,垂跡天日在現地大神在。天孫大神,曉星遺魂。豐食太神,月魂直降。見天宜知三神,吾有所不知者。皇太神最忝,又恐下問時。問
五瀨
(
伊勢
)
太神,向後有異事。立神子奉問,代代天皇異事問定。寶祚威永,憑人情慮。輕虛神境不致神問,必至王威衰微。是以知神常坐,崇祭齋祇得利。吾今雖歸神城,非外往在於茲。從武姬天皇時,異國人來,其人者中且有稱入魂竭,神魂既歸亡者,是吾國怨。無神威者,
五瀨
(
伊勢
)
太神中坐大殿,是吾皇祖皇鼻磐余彥天皇也。吾奉見之。常恆鎮坐首日祚永,護國民太泰,衛吾國強,瞪佗國負。余雖婦人,守若四守,若有國急,予見婦形見國人等。」時諸神司知有國急,奏猿女君神樂,奉問
五瀨
(
伊勢
)
大神,是以知人魂神魂共不盡。又田鹿宮祈神樂者,向二社三宮而祈奏祈調,祈天下富,增神威妙。乃神官等,正聽我言,避異國異法魂竭教之氣。既而詣田鹿宮,摑
五瀨
(
伊勢
)
大社戶。大神見出,長丈餘鬼,鼻八咫,息大風,眼日月,口如鰐,左大殿坐。天鈿女命右大殿坐。天皇大神中大殿坐。悉現形見。諸神職等懼怖倒地。大神飛至於五十宮大殿背山,以手闢磐忽然現洞。時日本媛命,乃入窟不見,永遠窟隱焉。
冬十月
癸酉朔壬午
(
十
)
,詔命木工鬪雞御田始起樓閣。御田登樓,疾走四方,宛若飛行。
五十
(
伊勢
)
采女,其觀樓上,怪彼疾行,顛仆於庭,覆所擎饌。天皇便疑,思御田姧采女,自念將刑之,而付物部。時秦酒公侍之而欲以琴聲,使悟於天皇,乃鼓琴替曲。天皇悟琴聲,而赦其罪焉。
十有三年,秋九月
,木工豬名部真根,達工術,以石為質,揮斧斲材,不傷刃。天皇遊詣其所,見之而怪問曰:「恆不誤中石邪?」真根答曰:「竟不誤。」喚集采女,使脫衣裙而著犢鼻,露戲之為相撲。於是真根暫停,仰視而不覺手誤傷刃矣。天皇因嘖讓曰:「何處奴,不畏朕,用不貞妄輙答!」仍付物部,使刑於野。爰有同伴巧,尚歎惜真根,尋作歌云云。天皇聞之,生悔惜情,喟然歎曰:「幾失人哉。」乃令赦之。乘於駿馬,馳詣刑處,止而赦之。用解徽纏,作歌云云。
十四年,正月
丙寅朔戊辰
(
三
)
,身狹村主青等共吳國使者來至,將吳所獻手末才伎,漢織、吳織、衣縫兄媛、弟媛,而泊乎住吉津。從是召,迎之置於檜隈邑。
夏五月,
甲午朔
(
一
)
,尋詔:「設饗吳人於石上
高挍原
(
高拔原
)
。」命根使主為共食者。」天皇欲見裝樣,皇后共見殿前。于時,皇后仰天歔欷,啼泣傷哀。天皇問曰:「何強泣邪?」皇后避床而敬對曰:「根使主所著玉縵,昔妾兄大草香皇子奉
穴穗
(
安康
)
天皇敕,便進妾於陛下,為肯命信兮所獻之物也。不知仍那罪,被殺兄皇子。今見之思之,無罪伏於罪,恨割骨髓斬心血,此恨敢何時散。故今致疑於根使主,不覺涕垂如哀泣矣。」天皇聞之大驚,甚怒責根使主。對言:「死罪,實臣愆也。」詔根使主:「自今以後,子子孫孫,八十聯續,莫預群臣例!」以殺根使主,分子孫二分。一分以封皇后為大草香部民,一分賜之茅渟縣主為負囊者。即求
浪華吉使
(
難波吉士
)
日蚊香之子孫,賜大草香部姓,賜根使主之田。時俗皆道之:「根使主奸業,至茲報其害。
浪華
(
難波
)
吉使忠節,至茲顯其美也。天之罰不急,又其無赦之。天之賞不早,更以不捨之。」根使主,是坂本臣祖。
十五年,五月
,天下悉大旱,五種皆枯。天皇歎之,命
黃蕨
(
吉備
)
石持連,請雨於三輪社。太神託人曰:「今五時與雨。」石持連謂之:「今日日甚照,雖神德驗,何五時雨?疑可五日。」尋以神託奏天皇曰:「今五日可雨。」而五時天曇,大雷電不雨。大神託官女,告於天皇曰:「吾云五時與雨,石持連疑五時,而為五日。如吾約之,五時興雷。石持連疑,氣遮之不令降。尚五日不降。」天皇大怒,捕石持連,即欲自拔劔刑之,祭於神,而告群臣曰:「今五日不雨,五種皆盡,天下餓死。何以一人心,天下民死乎。」時又大神,託官女曰:「石持連非惡心,唯傷神託虛也。天皇未知元,是天下大旱,誰所為乎?唯天皇之意。今刑石持連,而重惡於惡,百日而不雨。速設大祭。大祭者是,赦獄中罪人,而放於吾前,多供神樂遊。諸入悉喜樂,則大雨下,枯種皆活。」天皇大恐,迺從神告。即時大雨下,尚三日不止。
十六年、十七年
,天下漸歸安穩。
十八年,秋七月
,
五十
(
伊勢
)
國朝日郎,叛朝侵國民。勇氣勝世人,射大弓、放數矢,不知恐人顧身。
八月
己亥朔戊申
(
十
)
,天皇詔,乃遣物部目連公、豬名部菟代宿禰,以令擊之。時朝日郎率黨,出張
五上
(
伊賀
)
國青墓,而大屯相戰。朝日郎,能射大弓,菟代宿禰不敢進擊,相持二日。於是,物部目連,自執太刀先進,使
築石
(
筑紫
)
聞物部大斧手者,執楯俱進。朝日郎遙見而待持,射穿大斧手大楯、二重甲,并射通餘矢入身一寸。尚大斧手以楯翳之。目連瞋直前,即獲朝日郎,而引來斬之。菟代宿禰羞愧無勇,七日不復命。天皇聞其狀怒之,奪菟代所有豬名部,賜物部目連。
十九年、二十一年
,國家已安,民兆悅。
二十有二年,正月
己酉朔
(
一
)
,以白髮皇子立為皇太子。物部
太繰
(
布都久留
)
連,拜為大連矣。
秋七月
,
谿羽
(
丹波
)
國
夜更
(
餘社
)
郡筒川人水江浦島子,乘舟釣於海,而釣得大龜,便化為美女。時浦嶋子感以為妻,遂入海中,通到蓬萊山,歷覩眾仙宮,即返使童女。浦嶋子留居,遙尚未歸去。
二十三年,夏四月
,百濟國
文仃
(
文斤
)
王薨。天皇詔下,以昆支王五子中,第二末多王幼年生質聰明,乃喚內裏,親撫頭面,誠敕慇懃,為百濟王。賜以兵器,并遣軍士五百餘人,衛送於國。為東城王。由是是歲,百濟調賦,益乎常例。
秋七月
辛丑朔
(
一
)
,天皇寢疾不豫。詔:「賞罰支度,無巨細悉舉,並付皇太子。」並召大伴室屋大連與東漢掬直,而遣詔詔曰:「朕壯長年,甚好勇矣。故誤作非多,老後甚悔之。始實知先皇,願汝等能思之。以朕悔先非思,與貴先皇道思,能傳于後天皇。朕先業暴惡,背先皇道時,恣心任己,思太平意。志饒民意,為已非仁,是背天意,故風雨不隨時,又五穀更不登。夷賊動叛,百姓不慕。朕已悔先非貴先皇道來,漸得合天意,欲令寧區萃。小心勵己,日慎一日。蓋是為百姓,不為己名利。從是已來,區宇一家,烟火萬里,百姓艾安,四夷賓服。善而作吉,惡而作凶。吾於身知之,其無所疑之。先欲樂一宵夢,無今遣悅意矣。後悔辱萬歲現,今彌留刺肝耳。吾後人共如此,誰世孰人不思。仍自今已後,須臣連拌造,每日朝參。國司郡司,隨時朝集。共計安民,同度平國。屬理合時,以盡其義。君臣如父子,臣庶如兄弟,智力明事共信,同和無恨無瞋。普天之下永保,率土之民永安。是乃人生常分,何是足言及乎。但朝野衣冠,未得鮮鮮麗。教化政刑,猶未盡善。興言念此,唯以留恨。汝等臣連,將皇太子,劘吾悔惡,建先皇善,令善令賢,能補吾恨。」別遺敕曰:「然星川王,,心懷悖惡,行闕正美。古人有言:『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縱使星川王得志,共國家,戮辱及於臣連,酷毒流於民庶。何有所惜。朕後,汝等依理權之。王者惡子孫,為百姓所憚。又以好子孫,足負荷大業。今皇太子,地居上嗣,仁孝著聞。以其行業,堪成朕志。任治天下。今朕瞑目,何所復恨?」
八月
庚午朔丙子
(
七
)
,天皇疾彌甚。斷忍力,與百僚辭訣,並握手歔欷,終崩于大殿。
天皇性異,血氣強卒。初甚惡行,遠君道非器,長老而得和,悔先惡,貴先皇智開,德發入法,天下更治,百姓還安。
來年,冬十月
,葬於高鸇陵。 天皇所生皇子,三男王,一女王。
兒,
白髮武廣國押稚日本根子
(
清寧
)
天皇。
次,稚足媛皇女。
五瀨
(
伊勢
)
大神齋宮。
次,磐城皇子。
次,星川皇子。
清寧天皇
清寧天皇,諱曰白髮武廣國押稚日本根子尊,諡清寧天皇。乃
大廿瀨幼武
(
雄略
)
天皇第一皇子。母曰葛城韓媛,葛圓大臣女。
天皇生,其面姿、聲風,似押磐王。世謂天皇市邊後身。妊胎七月而誕生。生白髮,髮長齊身。鬢生白,牙齒生。生下而從其日,容日長,夜長其年少姿,二年壯年姿,五歲中年姿,八歲老年姿。性敏明穩和,至孝事天皇。旦旦夕夕不離大殿,終日終宵不樂私宮。天皇有暴惡業,則憂絕圖宥之。天皇恐其德,而且羞且怪,更不忽其禮。群卿、百姓為奇奉尊。二十有二歲,立為皇太子。二十四歲,即天皇位。二十七歲崩,如八旬齡相。
二十二年
,
天皇
(
雄略
)
、群臣,並擇天皇,立為太子。二十二歲。
二十三年,八月
,
大廿瀨
(
大泊瀨
)
天皇崩。
女御
黃蕨
(
吉備
)
稚媛謂星川皇子曰:「欲登天下之位,先取大藏官矣。」長子磐城皇子,聽母夫人教幼子語,而諫之曰:「皇太子已定,逆望之則危。汝是我弟,安可欺乎?不可為之。」星川皇子不聽,輒隨母夫人意,遂取大藏官,而鎖閉外門,式備耍擁,權勢自由,而費用官物。大伴室屋大連,言東漢掬直曰:「
天皇
(
雄略
)
遺詔,今將至矣。宜從遺詔,奉皇太子。」乃發軍士,圍繞大藏。自外拒閇,縱火燔殺。是時,稚媛、磐城皇子異父兄兄君、城丘前來目,隨星川皇子,而被燔殺矣。
黃蕨
(
吉備
)
上道臣,聞朝廷作亂,思救星川皇子,率師船四十艘,浮於海馳來。既聞被燔死,自海而歸矣。天皇即遣使,嘖於上道臣,而奪所山部地也。
冬十月
己巳朔壬申
(
四
)
,室屋大連率諸臣連等,奉璽於太子。
元年太歲庚申,春正月
戊戌朔壬子
(
十五
)
,命於有司,設壇場於甕栗,陟天皇位。遂定大宮,謂甕栗宮。
尊葛城韓媛,為皇太夫人。
大伴室屋大連、
經繰
(
平群
)
真鳥大臣,大連、大臣並如故矣。臣、連、伴造,各依職位也。
冬十月
癸巳朔辛丑
(
九
)
,
幼武
(
雄略
)
天皇葬於
立日
(
丹比
)
高鷲原陵。
甲辰
(
十二
)
,天皇喟然謂曰:「悲哉、憂哉。先帝之悔,諸王既盡,其報面封,朕連技王,逆惡自亡。以皇胤乏,朕若無兒,日祚當絕。或以落臣胤,用之為天皇,齋元法爰廢。然即吾神國,忽失要國靈,成異國猥禪。」即詔令群臣議乎其不絕。群臣議之言,請胤於神明。
甲寅
(
廿二
)
,天皇出大殿,故謹詔室屋大連、東漢掬直大夫曰:「汝等從今日齋。室屋大連者詣三輪大神,掬大夫者詣五十宮。須奉請皇胤。」東漢、掬大夫至於
五瀨
(
伊勢
)
國,奉幣於三宮及兩處大神,
五瀨
(
伊勢
)
大神託巫告曰:「天皇勿慮之。天照太神坐,並天孫大神、豐食大神坐,亦天皇大神與吾太神坐。吾神等有限即日祚胤,何輒絕乎。不遠日胤有。唯願造若宮。日本媛命,天祖分魂化為神人,扇賢巫音尊,人人不知之。窟隱今在,無死仙女。其若宮狀,背作兩床,有中津宮,宜故祭之。五十宮之御前岸,坐三作神社,又故祭之。石凝老命者,長遂來居尊。櫛明玉命者,得日道丹尊。目一筒命者,大留彥尊化。何祭之疎乎。天鈿女命者,唯思天上化,常世皇神傳神樂祈,傳火燒祈,分魂化神。天皇大神,唯思鸕鶿草葺不合尊子,是傳齋元道。及皇道始之,豐御地主尊所化。高大神吾大神者,唯思地主,是其地常立尊,欲天信三魂物永鎮持,守衛之護天照太神,榮鎮齋元道,不動此國威,分魂化為者。御先三社何故不祭。大己貴尊、少彥名命、久延彥命,此三神者,方造立此國大功勝功神。雖祭五十宮,先不祭此,大神不受之。又在山田宮天八意神者,唯思相殿神,常世國皇神化為聖尊神。天祖尚尊之。大日靈神、豐月誦神、星天孫神,並同皇神一二三神,待天地開在常世國,再出現神。彼天意神夫其當四神,何疏祭之乎。天皇慎以勿忽之。」掬大夫來奏神敕狀。天皇大悅,命掬大夫造若宮社。先是,室屋大連詣於三輪大社,奉幣於兩大宮。大神託於神巫,告室屋大連曰:「何忽不奉幣邊宮及中宮?吾昔造此國,少彥名命、久延彥命俱同造之。中宮少彥名命、邊宮久延彥神,宜故祭之。吾四神坐,何日祚絕。明年得之。久延彥神,神中智神。向後不審立神子,以問於邊宮。」天皇曲聞之,大悅故祭之。
庚申
(
廿八
)
,天皇與群臣,論定九社祭。
初,三輪大社祭。
一,外大社。大已貴大神。供御祭,火燒祭、杵築神樂。
二,奧大社。幸魂、奇魂大神。大已貴神魂。祭順外大社。
三,中宮大社。少彥名大神。二祭如前。
四,邊宮大社。久延彥大神。二祭如前。
二前,同時同二祭也。
五,諸末社。供御祭。
右,三輪大社。
次,
五瀨
(
伊勢
)
宗宮祭。
一,豐食官。天地太陰主神也。不立在天地不立。奉崇氣借宗宮也。
初,正殿。豐月誦大神。供御大祭、祭寶大祭。
次,左相殿。天八意命。供御大祭、祭寶小祭。
次,右相殿。天手力雄命。供御小祭、祭寶小祭。
次,諸別宮。供御大祭。
次,諸末社。供御小祭。
二,㝹道宮。陰陽和用主神也。不立在天地不立,奉崇元宗宮者也。
初,正殿。星天孫太神。供御大祭、祭寶大祭。
次,左相殿。
次,右相殿。
供御小祭、祭寶小祭。二前同時。
次,諸別宮。順山田宮。
次,諸末社。順山田宮。
三,五十宮。天地太陽主神也。不立在天地不立。左御殿,陽氣主神,國之父神之父也。右御殿,陰氣主神,國之母神之母也。奉崇極宗宮者也。
初,中正殿。天照太神。
次,左御殿。去來諾尊。
次,右御殿。去來冉尊。
供御大祭、祭寶大祭。三前同時。
次,諸別宮。順㝹道宮。
次,諸末社。順㝹道宮。
四,三作宮。
一宮,石凝姥命。
二宮,櫛明玉命。
三宮,目一箇命。
順山田宮左相殿祭,三前同時。
五,若宮。
初,窟殿。日本媛命。供御別大祭、祭寶別大祭。
次,御池。八龍王。供御別小祭、祭寶別小祭。
次,御神木。供御別小祭。
次,御松。祭順神水。
六,瀧祭窟。
天照太神。
月夜見尊。
速服狹雄尊。
供御別大祭、祭寶別大祭、火燒祭。
次,御竹。供御別小祭。
七,鎮寶池。祭順瀧祭。
八,鼎石大神。祭順瀧祭窟。
九,鏡御磐。祭順瀧祭。是繼體天皇御宇代加之。
右,
五瀨
(
伊勢
)
宗宮祭。
次,
五瀨
(
伊勢
)
大社祭。
【
田鹿大神
】
一,飯井宮。
一,御殿。禮道主。
二,御殿。皇極主。
三,御殿。樂道主。此神不立坐,難皇道立榮。奉崇元宗廟。
初,御殿。猿田彥大神。供御大祭、祭寶大祭、神樂大祭。三殿同時。
次,御殿。磐余彥大神。
次,御殿。天鈿女大神。
次,五社。地神五代大神。供御大祭。
次,諸末社,供御小祭。
二,杵築宮。
一,御殿。日本地主。
二,御殿。西國造主。
三,御殿。東國造主。此神不立坐,難國佳安榮。
一,御殿。大己貴尊。供御大祭、杵築神樂。三殿同時。
二,御殿。少彥名命。
三,御殿。久延彥命。
次,地后宮。服狹雄命。供御大祭。
次,大后宮。
宗方
(
宗像
)
三大神。祭順地后宮。
次,諸末社。供御小祭。
已上,
五瀨
(
伊勢
)
大社祭。
次,出雲大社祭。
一,杵築大社。服狹雄大神。治蛇神祭、御贄祭。
二,簸崎大社。稻田姬大神。八重垣祭、御贄祭。
次,諸末社。五十萬神。御贄祭。
三,熊野大社。大己貴大神。杵築祭、御贄祭。
四,道祖宮。
臂摩道
(
手摩乳
)
命、
腳摩道
(
腳摩乳
)
命。八重垣祭、御贄祭。
五,御父御殿。去來諾尊。天造祭、御贄祭。
六,御母御殿。去來冉尊。地造祭、御贄祭。
右,出雲大社祭。
次,熊野大殿祭。
一,本宮。高皇產靈尊。這神為首領。
一,御殿。天八降魂尊。
二,御殿。天三降魂尊。
三,御殿。天五十合魂尊。
四,御殿。天八百日魂尊。
五,御殿。天八十萬魂尊。
六,御殿。高皇產靈尊。
七,御殿。神皇產靈尊。
八,御殿。服狹雄尊。鼻生靈神也。
九,御殿。大己貴尊。
十,御殿。事代主尊。
十一,御殿。月夜見尊。目生靈神也。
十二,殿。少彥名神。
已上十二所,西方祭、供御祭。
次,諸末社。供御祭。
二,新宮。去來冉尊。以為首領。
一,御殿。天常立尊。
二,御殿。地常立尊。
三,御殿。幾活來居尊。
四,御殿。為日道丹尊。
五,御殿。大留婦尊。
六,御殿。紋賢巫音尊。
七,御殿。去來冉尊。
八,御殿。天照太神。產生大神。
九,御殿。月誦太神。產生大神。
十,御殿。服狹雄尊。產生大神。
十一,御殿。大國魂大神、大己貴尊、奇魂幸魂。
十二,御殿。久延彥大神。
已上十二所,花捧祭、供御祭。
次,諸末社。供御祭。
三,西宮。去來諾尊,是為首領。
一,御殿。天御中主尊。
二,御殿。豐御地主尊。
三,御殿。長遂來居尊。
四,御殿。得日道丹尊。
五御殿。大留彥尊。
六御殿。扇賢巫音尊。
七御殿。去來諾尊。
八御殿。天照太神。目生靈神。
九御殿。忍星盈水尊。
十御殿。星亞肖氣尊。
十一御殿。火火出見尊。
十二御殿。彥波瀲武尊。
巳上十二所,人生祭、供御祭。
次,諸末社。供御祭。
右,熊野人殿祭。
次,豐食大社祭。
【
夜寒大神
】
一,上大殿。月誦大神。御膳祭、澤水祭。
二,下大殿。白狐大神。御膳祭、五穀祭。
三,海童大殿。八龍王大神。祭順上大殿。
次,諸末社。一萬五千神。御膳祭。
右,豐食大社祭。
谿後
(
丹後
)
國。
次,吾田大社祭。
一,國門窟。三代天孫。供御大祭、海開大祭。
二,現栖大社。星亞肖氣尊。供御大祭、天降神樂。
次,左相殿。鹽土大神。供御大祭。
次,右相殿。大山祇神。祭順左相殿。
三,西守大社。住吉三柱神。祭順左相殿。
次,諸末社。供奉諸神。供御小祭。
右,吾田大社祭。
次,住吉大祠祭。
一,奧大殿。底筒雄大神。御膳祭、神樂祭。
二,中大殿。中筒雄大神。祭順奧大殿。
三,前大殿。上筒雄大神。祭順奧大殿。
四,右大殿。去來諾大神。御膳祭、御祓祭。
五,左大殿。氣長足媛大神。祭順三殿。
次,御元宮。天照太神。御膳祭。
次,槳取宮。鹿島大神、楫取大神。祭顆御元宮。
次,講末社。二十萬神。御膳小祭。
右,住吉大祠祭。
次,熱田大宮祭。
一,八劔大宮。天照皇人神名外宮大神。草薙祭、供御祭、火燒祭。
二,白鳥大宮。日本武大神。祭順八劔殿。
三,簸破大祠。服狹雄尊。供御祭、火燒祭。
四,天皇大祠。忍代別尊。祭順簸破宮。
五,武大夫。武內大臣。祭順天皇宮。
六,高倉祠。八百萬神、日本媛命。為其首領。劔授祭、供御祭。
七,十握社。住吉大神。二百年後奉加此祠。新羅國王恐日本威,而議其根,專在神劔。故命驗僧,盜其神劔。奸僧至祠,以佛呪拒神威罰,而探寶刀十握物。住吉大神化十握物,靈光赫赫在眾刀中。奸僧雖有呪驗,未得三昧,凡夫。以化刀,謂真刀盜之,包以佛衣,遂至
築石
(
筑紫
)
。神得呪隙,出衣中,飛歸至大宮相待。故祭此神,名十握社。刀執祭、供御祭。
八,諸末社。武彥連公、武日連公。供御祭。
九,犬祠,導之神犬。供御小祭。
右,熱田大宮祭。 右別祭九社,吾國根元也。別崇別尊,而可祭之。
此九社外,竹生縣濱陰陽大社,別奉崇祭。柴垣宮御宇時出現,鎮坐大神,比皇大神比㝹道宮,比田鹿宮皇社大神。
一,豐崎宮。豐玉姬大神。贄供大祭、出海神樂、祭寶大祭。
次,龍宮祠。八龍王大神。贄供大祭、祭寶小祭。
右,本社在背,末社在前矣。
二,炎崎宮。炎天孫大神。贄供大祭、火屋神樂、祭寶大祭。
次,指南社。鹽土翁大神。贄供大祭、祭寶小祭。
右,本社在前,末社在後矣。
二年,冬十一月
,依新嘗供奉料,遣
針間
(
播磨
)
國使主山部連先祖
居好
(
伊與
)
來目部小楯連,於赤石郡縮見長倉首新室,見市邊皇子子
多食
(
億計
)
尊、
雄食
(
弘計
)
尊。時小楯連思無皇嗣,欲奉為君,奉養給侍,權起柴宮,且奉安置,而乘驛馳至來奏由。天皇愕然驚歎,良間而愴懷曰:「懿哉,悅哉!天垂博愛,賜以兩兒!」使小楯持節將左右舍人,至赤石奉迎。
三年,春正月
丙辰朔
(
一
)
,小楯尊奉二王子,到
瑞津
(
攝津
)
國。使臣、連等,持節相迎,以王青蓋車敬率入宮中。
夏四月
己酉朔丁卯
(
十九
)
,以
多食
(
億計
)
王為皇太子,以
雄食
(
弘計
)
王並為皇子。
辛卯
(
ママ
)
,天皇初御大殿,詔左右曰:「夫為天皇,保護鳳業,原其方便,究於三極。一得良嗣,二得大道,三得賢人。朕依神助,已得良嗣。又依時幸室屋大連、金村連公、掬大夫等,皆是賢良也。豈大道一缺。大道元無形,託教存,依行見。其教為言,其行為蹟。神代、皇代已分明矣。不異言諸教,無異蹟諟行。奸者盜賢,而作異跡。佞者盜聖,而發異言。道狀爰紛,朕是不肖,動者所紛。尋所紛元,知之不紛。道末千萬,取之則紛。道本為一,依之不紛。依一專止,入萬不紛。其一那者是節是也。爰有體用。體一用四,王道為道。在常普愛,在變廣惻。名之為一,在自無道,顧惡徹怩,在他無道。進憎退疾,御世法人,在復誠敬,在面信恭。別是辨非,在物知理,在事知法。是此四物,一主、二伴。二是外從,四是內從。於法是四,以彼一是。離一成情,離一為性。天皇教純以行,而密其言而已。大臣教止其行,而弘言導之。與是王相別也矣。朕常顧身,氣負於心。以弱氣待強心,而以行為如言。當氣盡尋壽盡。夫王萬兆其行差言,生誰益乎。如言為行,死繼先皇。」天皇如言,果以夭矣。諺曰:「至賢皇恆刓言行差,刓刓刓天壽,萬萬壽今夢,五年治均天。」是中節教其示元也。
秋八月
,新羅、百濟、高麗等,貢調如例矣。
四年,春二月
,敕議法令曰:「萬機依法令立,見法狀有三種。一大常法,是天有軌,世上人倫天然有儀。二時化法,是天遷成,其世其時自然秤起。三私設法,是世主施其代其君憶度領下。夫萬機是非,依民罪有無,有法則有罪。人皆非賢,凡必誤事。以誤造罪佗,無作者唯在法。令國詰困者,法令多是也。故不若其無,大常天有。不有則非,不能棄赦。時化在時,時遷則法化。故非赦不赦,以私設法今朕赦之。大連、大臣、國造、伴造、國司、縣司、百姓兆黎,勿恐近世約厄度風。依之天下寬如無罪,邦邑無刑,牢獄無人。尚至後世,迄列城宮御宇二年,無罪過名,無刑罰音。」是至仁治,不落下評,其證元也。
五年,春正月
甲戌朔己丑
(
十六
)
,天皇崩于宮。
天皇性和雅,知
先皇
(
雄略
)
初猛,殺無罪諸王。其報皇胤絕,己身又短命。深恐天命,不作一惡,不悔身夭,捨身欲樂。常思民安,思天下平。悉謂賢皇。
六年,十一月
庚午朔戊寅
(
九
)
,葬于河內杉門原陵。 天皇無胤。
先代舊事本紀 卷第廿六 終
明和
二年
(
乙酉
)
天,三月上三日,書寫竟。
羽州最上郡高楯邑 了廣寺拾世 釋
臨祐
(
知全
)
二十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