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代舊事本紀大成經 神皇本紀中卷 上
先代舊事本紀大成經十九 神皇本紀中卷 上
神皇本紀中卷 上
人皇第十代 崇神天皇舊事
天照太神、大國主大神別居於皇居並新造三種神器
大田田根子命並恨慶
祭神六法
四海治使並武垣安彥命之謀叛平治之道
太平難易
崇神天皇
崇神天皇,諱御間城入彥五十瓊殖天皇,諡崇神天皇。
稚日本根子大日日
(
開化
)
天皇第二皇子也。母五香色女命,大綜麻杵命女。
天皇二十八年
,立為皇太子矣。年十九歲也。識性聰敏,幼好雄略。既狀寬博謹,崇重神祇,恆事經輪天業。身長九咫五寸。額上有一青角,長的二寸八分。下齒長利,上齒短丸。舌長至目。
六十年,夏四月
,
稚日本根子大日日
(
開化
)
天皇崩。
元年太歲甲申,春正月
壬午朔甲午
(
十三
)
,即天皇位。尋尊皇后曰皇太后。尚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
二月
辛亥朔丙寅
(
十六
)
,詔立御間城姬命以為皇后,誕生四男二女皇子。
兒,
活目入彥五十狹茅尊
(
垂仁帝
)
。
次,彥五十真稚命。
次,國方姬命。
次,千千衝大倭姬命。
次,倭彥命。
次,五十日鸛彥命也。
納木齋國造荒河戶畔女遠津年魚服媛為妃,生男女皇子。
兒,豐城入彥命。
次,豐鍬入姬命。
次妃尾張大海媛命,誕生一男子二女皇子。
兒,八坂入彥命。
次,渟中城入姬命。
次,十市瓊入姬命。
二年
,終年案冶天度。
三年,九月
,都遷磯城,謂瑞籬宮。
四年,春二月
丁卯朔辛未
(
五
)
,拜建膽心命,為寵以大禰。以田畔命,次為宿禰。安毛建姜命,並用為侍臣。
五年
,國中疾疫,民死亡大半矣。
六年
,百姓甚流離也,又背叛矣,其勢難對治。時天皇靜慮,知非所人謀,思宜以德治之。是以專慎專恐,晨興責君,夕惕澤民,更不賴政無罪,尚謝罪於神祇,遠原所以神意。先是,天照太神及大國魂大神二柱,並祭天皇大殿。然畏其神勢,同殿住不安。故天照太神奉託於皇女豐鍬入姬命,祭大和笠縫邑,立神籬于磯城。亦大國魂太神奉託御女皇女十市瓊入姬命,祭之於三諸岡。十市瓊入姬命,髮落體瘦,而不能祭。是神皇分儀,其法之元也。
于時天照太神,詫豐鍬入姬命,告天皇曰:「行天火燒,奏天神樂,請八百萬天津神等,神議議之,神取取之。取海童倉朱金、玄金,海神真祕世界元根光玉石魂,作吾三魂代,認是於禁內。雖其一日,三種璽寶不可不在於天皇處。」乃群臣屯,各自行天火燒,奏天神樂請神。于時大虛光耀震動,底筒雄命、中筒雄命、上筒雄命,詫大海姬命曰:「吾三柱大神等,今之蒼海,取神器種。」云已走去,疾如箭飛,乍至浪花浦,尋人于海底,須臾來歸,而得海宮上津倉玄金、中津倉朱金、底津倉光珠。命大石礙姥命子天糠手命,
【此神子天明日命,這命兒足月影命,是命子奧土足命。】
此以朱金,合於天來八咫神鏡,神造新鏡。命天目一箇神子天國動神,
【此神子天國別命,是命兒國振立足命。】
合天來神劍,神造十握劍。命天櫛明珠命兒豐巧執命,
【此神兒見穗代命,此神兒明饒彥命,此命子走男別命。】
神造造之,造八坂瓊。而押合本珠,文色悉相遷。此珠不差本珠,比禱時紛不分,人不知其耶。雖問神不答。是造神璽,不為其私,其法元也。
七年,春二月
丁丑朔辛卯
(
十五
)
,召群卿詔曰:「朕思昔日,吾皇祖尊大啟鴻基,次第天皇聖業逾高,王風塼盛。不意中于朕世,數有災害不休,面見天災地禍,而尚推點。無智之君、逆惡之君,不可為天下主。親視庶民困苦,捨之樂己。無仁之君、強欲之君,當疾受天責矣。我唯朝無善政,取咎於神而已。盍命神龜以極致災所由。」於是天皇齋祓,幸于神淺茅原,會八百萬神公,以下神卜問之。於是時神明憑倭跡跡日百襲姬命曰:「天皇何憂國不治也。若能敬祭我者,當自亂疫平矣。」天皇問曰:「教如此者,是誰神也?」答曰:「吾是大物主大神也。」時天皇得神語,隨教為祭祀矣。雖然至秋,於事無驗。是天災有由,心靈驚必問神,其法之元也。
秋八月
癸卯朔己酉
(
七
)
,天皇重憂。沐浴齋戒,潔淨殿內,而祈之曰:「朕禮神明,尚未盡焉,何不衷之,如此甚也。又伺神意,願示夢教,合於神意此夜給夢。」天皇此宵夢之,有一貴人,對向立殿戶,自稱曰:「吾大物主大神。天皇善心皇心,不止一征,勿復愁之,不治吾意。若以吾孫兒大田田彥命令祭吾者,則立平矣。亦海外國自當歸伏也。」天皇大悅之。是依天災,智皇盡由,故永運胤;愚王推不舉,故早亡運胤。其事之元也。
是夜
,倭跡速神淺茅原目妙姬,並穗臣遠祖大水口宿禰、五十麻續君,三人共同夢,而朝以奏言:「昨夜見神夢。有一人貴人,來臣家誨曰:『以大己貴神孫大田田根子命,為祭大國主大神神主矣;亦以市磯長尾市命,為祭大國魂大神神主者,必天下太平矣。』」大皇得夢神辭,對歡於心,大信伏兮。即敕周告于國州,求大田田根子命。即得於茅渟縣陶邑,以而貴之。天皇詔曰:「當朕榮樂與國人俱,大田田根子命為祭大物主神大神祠官神主,市磯長尾市命為祭大國魂神大神祠官神主。」乃使物部祖五香色雄命,為神班物者,卜其吉不吉。便卜取神意:「先祭他神不吉。先祭大物主神,其魂大國魂大神,然後祭他神等吉。別祭八百萬群神,而祭此二柱神吉。」仍定大社、國社,及神地、神戶焉。於是天下疫病始息,國荒悉冶,五穀既成,百姓饒之。是定大社、國社,及定神地、神戶,夫厥法之元也。
先是,大田田根子命養母,家貧無世直。夏養以麥,秋又以粟。憂之方便儲米,母食之為美悅,自至河取魚,復之山取鳥,用之與母矣。今富米飽肉,母不知其美。大田田根子命常更無異,樂意以母之悅為樂,故甚恨富貴曰:「富貴世虛無,令孃口非甘,使子情不快。」又恨大神曰:「大神何無慈,令余任富貴,俾老失快舌。」天皇鼻憶,分供御給。母聞天皇供,食之為甘美。從是夕夕朝,請供餘與母。又園頭俄生柿,其實甘不可道,是大神償也,母賞之為美。大田田根子命,於爰甚暖之曰:「天皇仁利與酒,能解人之憂絕。大神感甘與肉。熊潤人之疎味。」自是不祭日,雖風雨必朝,朝日必詣。天皇敕曰:「朕有大辱。不知孝人,被催神 告。不知孝子,王者之惡;不罰不孝,王者之怠。」是定王辱怠,其法之元也。
八年
,天下無病,百姓之騷動休,民庶悉謠萬歲。
九年,春三月
,天皇遊後園,三輪大神託曰:「天皇心直氣清。依之教祭祠宗,天皇、大臣、庶眾,何為自昔祭神哉。為人不祭神明者,運命以不長久,子孫以不永續。天有九重,地有六重,每重有神,主其重也。二十一神,二十八神,盡天張住。各此神等成陰陽連,為光風惠。五穀成登,萬物生長,人食之存,天神皆分魂,降在於地社。祭之是報恩也,不報恩橫身也。為鬼被食精,是祭神之一。國皆神有也,神寔國主也。人假領之,不知這處。憍思自有,捨不祭神,猶農民持田,不知天皇田,以粟為自物,不為貢及役。神怒奪運,重者我亡,輕子孫亡,是為祭之二。神明有神便,能祭則應願,除災與福,是祭之三。祭禮有齋,其齋為軌,無惡思惡作,無惡者知道,是為其祭四。能祭者知神,神是妙玄理,覺理則入道,為夫祭之五,為祭五穀登。亦復出藏米,五穀成國多,出藏米入家,則民澗世澗,是為祭六也。此六是天地四方。」天皇聞之,乃大悅迴駕,詣三輪大社,慎謹上言白曰:「大哉善哉大神,教太平元於朕。」是說祭利,其法元也。
十年,秋七月
丙戌朔己酉
(
廿四
)
,詔群卿曰:「導民之本,在於教化。今既一吾心,責吾事物咎,禮祠神祇,慎敬齋戒,災害皆耗,國民悉和。雖然遠荒人等,猶不受正朔者,所以未習王化。其選群卿,遣于四方,令知朕憲。」是聖君愛,為導暴惡,以自善教,其法元也。
九月,
丙戌朔甲午
(
九
)
,詔:「分將以大彥命遣北陸道,武渟川別命遣東海道國,黃蕨邦彥命遣西海道國,谿羽道主命遣谿羽道國。」而詔之曰:「不受教者,乃舉兵伐之。」既共授印節,為將軍奉之。是仁君教化,悲惡賊侵邊,而以武征,其化元也。
壬子
(
廿七
)
,大彥命到于輪丹坂。爰有少女歌之:「云云。」大彥命異之,問由於童女。毋言唯歌,忽然不見。於時大彥命尚異之,還師以奏有之狀。天皇建異,問由請姑大倭迹迹日百襲媛命也。是仍這命聰明叡智,恆識未然也。即答之奏曰:「武垣安彥將叛逆之狀,其先表也。天皇庸信神告,故神示當有事,非速圖必相後,非緩事急也耳。」天皇信之,留諸將軍而議待之。是至智人知神無虛,故建異之,即得大利。下愚無疑,故無疑神,同得大利。生智之者,建己邪理更不驚信,依之災亡。天皇至智人,萬代證據也。
甲寅
(
廿九
)
,武垣安彥命窺官征隙,急叛逆。其妻吾田媛,其勇氣推世,故勸以為叛謀。夫婦分道興師,夫從山背,婦從大坂,共不意入欲襲帝京。于時天皇又急教令,遣五十狹芹彥命,先擊吾田姬之師,即遮大坂,備陣以戰。吾田媛命見黃軍強,自馳馬於先陣,以大弓射數兵,以大鋒殺多士,其威不可向之。五十狹芹彥命,乃知綏擊不叶,親御放馬,左持大楯,右持大鎌,走近吾田媛,以楯除其鋒,以鎌掛吾田姬強引,而引落頸,遂殺吾田媛,大破賊軍。又遣大彥命與彥國葺命,向山背征之,擊垣安彥命。到輪韓河,挾河屯之,而各相挑。彥國葺命遂射殺垣安彥命,爰逆賊皆忽治矣。是氣勇之者謀一不謀二,還亡家身事例也。
冬十月
乙卯朔
(
一
)
,詔曰:「叛者伏誅,國中無為。未止海外荒俗騷動。其四道將軍等,今速發向之矣。」
丙子
(
廿二
)
,將軍等發路四道矣。
十一年,四月
壬子朔乙卯
(
四
)
,大彥命,從雁越來,以平狹俗之狀奏。
己未
(
八
)
,道主命,奏平俗之狀。
九月
,黃薇邦彥命,奏治賊徒之狀矣。
十二年,三月
丁丑朔丁亥
(
十一
)
,武渟河別命,至國奧施王化,擊逆夷狀奏之。
戊子
(
十二
)
,詔群臣曰:「朕初承天君位,獲保宗廟,有所蔽德,不能全明。是以神慍,陰陽謬錯,寒暑失序,年乏且動,疫病多起,百姓蒙災。然今對命解罪,改過咎悔不殘,敦禮神祇,深學聖道。垂教而綏荒俗,舉兵以討不服。依之官無廢事,庶少逸民年豐,教化流行,眾庶樂業。山奧海邊成知法時,知長幼之次第,覺課役之先後,亦也不悅之乎。是唯在慎。自今已後,朕及臣等,當專止慎。」是悔過止慎,其教元也。
秋九月
甲戌朔己丑
(
十六
)
,始校人民,更科調役。於十町田奉一町稻,於百人民奉一人役。此謂男之弭調,女之手末調也。天神、地祇共和享,風雨順時百穀成。家給人足,天下太平。故世悉謂肇御國天皇。是定貢役,其法元也。
十三年、十六年
,惣以無特事矣。
十七年,秋七月
丙午朔
(
一
)
,詔大臣:「船者天下要器,海國之民為據,然諸無船則苦步運。當令作船。」仍令諸國,俾造船舶。
冬十月
,國州船成,始置船於處處也。
十八年、十九年
,庶萬安樂年饒。
二十年,春正月
,天皇出于大殿,敕群卿曰:「朕久思之,知平治道,治天下之要,見之於九代。唯無惡行,修善行耳。夫罷國惡,以禁不得,天皇一人,專無惡事,諸王大臣無惡。諸王大臣無之,則國造伴造無。國造伴造又無之,則庶民萬黎終無。又進國善,以教不得。仁使民富無盜,義使臣清無奸。臣不奸民不盜,善爰顯爰成也。善之隱於奷盜也,猶隱曰於雲霧矣。雲務不晴,無日現見。奸盜不絕,無善顯出。為教禁者,不得止也。唯有名無其狀,不足實之信取。後葉天皇,復陪大臣。我不斷惡,禁刑下民。我不修善,憎惡庶黎。是九代罪人,九天刑者也。汝等明見之。當朕先斷惡而斷天下惡,朕先修善以而興天下善。果如敕語,六合悉畏。」是一真跡二禁教學,其道元也。
二十一年、四十七年
,天下無事。
四十有八年,正月
己卯朔戊子
(
十
)
,天皇敕豐城命、
活目尊
(
垂仁帝
)
曰:「汝等二子,慈愛但齊,不如何為嗣。各宜感靈夢,當以夢占之。」二皇子被命,沐浴而祈寐,各得夢兮。會明拜朝,先兄豐城命,以夢辭奏曰:「自登三諸山,向東而八迴,弄搶八迴。」次弟
活目尊
(
垂仁帝
)
,又其狀奏言:「自然登至三諸山嶺,繩絙四方,逐食粟雀。」天皇相夢謂二子曰:「兄一片向東,當治東國也。弟是悉臨四方,宜繼朕位也焉。」是一片臣機,周均君機也。以機為任,其法元也。
夏四月
戊申朔丙寅
(
十九
)
,以
活目尊
(
垂仁帝
)
,立為皇太子矣。以豐城命,令治東國。
戊辰
(
廿一
)
,詔大臣曰:「大平難又無佗,唯世直多而已。千言理悅人耳,百行道修我身。米粟以世少,則人困民勞。國以困勞,恨君惡時。自世成陰國凶,太平以破於茲。如天陰而日沒,時陰以年終也,是天定理也耳。世生米之少也,為非天生米少,即王者仁少也。米年年入御庫,財季季納裏箱,唯入無出,何國米多。王者唯樂畜,而不樂農要,唯知田少米少,不知畠少米減。米少為粟麥少也,田畠少王智少也。高地為畠,底地為田。米滿田麥滿畠,貴食米賤食粟,天下自饒。天皇營宮,中時造社,天下自富。」依周令御,以庸智臣,遣於國州,而作田畠,造神社也。是時天下大饒,世間即歸於陽。是米者直代本,米高則萬物高。食高造物,何物安乎。直高人不得物,以少求多,誰人得之。米高不食,直高不得,是名貧乏。世以貧乏則王胤盡,又王國亂。太平兵亂,唯併在茲,其饒元也。
四十九年、五十九年
,國家豐饒。
六十年,秋七月
丙申朔已酉
(
十四
)
,詔:「出雲大社者,是國成始宮。初服狹雄尊所持天之寶,及地之貨、黃泉奇財、海宮諸珍,並大國主大神所持神代寶物,悉納於此社,資者國用足。其智要之術,故神貴之,天為大之。然今思之,人渡世術,唯有這物。又亡身怨,最有斯物。用之有法,捨之有理。今世人心,直未多其害也。後代日意曲,而慾篤私盛,當必牟神寶,亡身亂世,明其災基。故朕見之,以令後代不差,仍欲見其寶。」則遣矢田部祖武諸隅命撿定。
六十一年
,內卿無為。
六十有二年,七月
乙卯朔丙辰
(
二
)
,詔左右曰:「農,天下之大本。人之生亡,世之豐困,唯有此一,以不可忽。今河內國狹,山埴田水少田餘,故其百姓怠於農事。多開池溝,而寬民業。以此國狀,推知遠國。」
冬十月
,命造依網池。
十有二月
,作刈坂池及反折池。又命國州,多作池矣。是造池塘,助農稼業,其法元也。
六十三年、六十四年
,朝市寬樂。
六十有五年,春正月
,詔以拜武諸隅命,任為大連。物部氏祖。
秋七月
,任那國遣蘇那曷吒智,始為朝禮調貢。奏曰:「吾國王遠聞之:『日本國在聖帝。』故仰其德風,以使朝拜貢。」此時天皇彌知神語妙實無偽,大怖,專尊三輪社,詔為日本大領大總社大神宮。
六十六年、六十七年
,國無風波。
六十八年,冬十二月
戊申朔壬子
(
五
)
,天皇無異崩,年百二十歲。
天皇性聖,思前取我,寄善退惡,慮後防害,預除預植。計今住宜,照微致細。四夷大伏,六合悉歸。
明年,秋八月
甲辰朔甲寅
(
十一
)
,葬于山邊道上陵焉。 兒,豐城入彥命。
次,
活目入彥五十狹茅尊
(
垂仁帝
)
。
次,彥五十真稚命。
次,國方姬命。
次,千千衝倭姬命。
次,倭彥命。
次,五十目鶴彥命。
次,豐鍬入姬命。始詫天照太神。以令主祭祠焉。
次,入坂入彥命。
次,渟中城入彥命。
次,十市瓊入姬命。始詫大國主砷,為齋祭而不合。
鬼目山藏
先代舊事本紀 卷第十七 終
明和
元年
(
甲申
)
天,八月上六日,謹書寫竟。
羽州最上部高楯邑 鬼目山了廣寺第九世 釋
臨全
(
知昭
)
六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