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令 家令職員令


  1. 家令職員令第一 一品條:/親王【內親王准此。但文學不在此例】一品/文學一人。【掌。執經講授。以下准此。】家令一人。【掌。惣知家事余家令准此。】扶一人。【掌同家令余扶准此。】大從一人。【掌。檢校家事余從准此。】少從一人。【掌同大從】大書吏一人。【掌。勘署文案余書吏准此。】少書吏一人。【掌同大書吏】 
  2. 家令職員令第二 二品條:二品/文學一人。家令一人。扶一人。從一人。大書吏一人。少書吏一人。
  3. 家令職員令第三 三品條:三品/文學一人。家令一人。扶一人。從一人。書吏一人。
  4. 家令職員令第四 四品條:四品/文學一人。家令一人。扶一人。從一人。書吏一人。
  5. 家令職員令第五 一位條:職事一位【女亦准此。】/家令一人。【掌。知家事】扶一人。大從一人。少從一人。大書吏一人。少書吏一人。
  6. 家令職員令第六 二位條:二位/家令一人。從一人。大書吏一人。少書吏一人。
  7. 家令職員令第七 正三位條:正三位/家令一人。書吏二人。
  8. 家令職員令第八 從三位條:從三位/家令一人。書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