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代 亭子院 宇多天皇
諱定省,光孝天皇第三之子也。母-女御-從二位-班子女王,故一品-仲野親王之女也。天皇,貞觀九年五月五日,誕生。
元慶八年四月,十三日癸卯,詔為源朝臣。
仁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戊午,敕授佩劍。
三年八月,廿二日癸亥,諸公卿上表,請建宸坊。
廿五日丙寅,詔為親王。
廿六日丁卯,立為皇太子。即日,受天祚。年廿一。
今日,己二剋,光孝天皇晏駕于仁壽殿,仰警固三關諸衛等。大政大臣率諸公卿,令齎天子神璽寶劍等,奉皇太子直曹。即日,補藏人頭以下,任大行皇帝御葬司。詔大赦天下。
廿七日戊辰,皇太子移御東宮。陣列之儀,一同行幸,但無警蹕。
今日,大極殿內角木上鳴。
廿八日己己,地震。
大政大臣直廬有詫宣事。其言深秘。
廿九日庚午,令五畿、七道,舉哀三日。喪服之期,以日易月。但朞年之內,禁飲宴、作樂、美服等。
九月,一日辛未,鷺烏集太政大臣廚家客亭前樹木長殿前庭。
二日壬申,式都省率百官於紫宸殿前舉哀。公卿及侍臣己下於東宮舉哀。東宮御倚盧素服,群臣從之。仰左右衛門,閻宮城諸門,唯開待賢、藻壁兩門。內膳司等供大行皇帝之御膳,誤供東宮。
是日,葬光孝天皇於小松山陵。
敕大和、伊賀等國,令造齋內親王行宮。為可歸京也。
三日癸酉,仰左右衛門府,令開宮城諸門。
鷺鳥集大極殿及小安殿上。
是日,先帝晏駕初七日。仍遣使於近陵七箇寺,修諷誦。
五日乙亥,鷺鳥集大極殿及豐樂院西樓上。
六日丙子,地震。
七日丁丑,有蛇,自待賢門入于宮中。長一丈五尺。
八日戊寅,參議-左大辨-橘-廣相等,向小松山陵,定兆域四至,令壞其內所在八寺。
九日己卯,流星出自宮中,墮於坤方。
十日庚辰,先帝二七日誦經。
十一日辛巳,夜,有雲亘月,其色赤黑。
十二日壬午,始行七七日御齋會於中務省。
十三日癸未,白雲竟天。橫於東西,如搆橋。
十四日甲申,地再震。
十五日乙酉,卯四剋,釋御縗麻,為除凶服者。遣使五畿、七道以修大祓。
十七日,先帝三七日誦經。
廿四日,先帝四七日誦經。
廿九日己亥,日蝕。
十月,五日乙已,先帝五七日諷誦事。於御殿,轉讀大般若經。限以三箇日,請僧百口。
子剋,地震。寅剋,雷鳴。
十一日辛亥,遣使迎伊勢齋內親王。
十四日甲寅,日無光,動搖如車輪迴。殆將墮地。又地震。
白鴈二十,飛於坤方。
是日,修先帝七七日御齊會於西寺。
大膳職醬於水沸涌,其氣臰。內膳司御膳器上烏鳥遺失。
廿二日壬戌,限一七日,修法。
今夜,移御第三殿。
廿七日丁卯,先皇新陵。晝夜雷鳴,經十餘日。
十一月,二日辛未,伊豆國獻新生嶋圖一張。見其畫中,神明放火,以潮所橫則如銀岳。
四日癸酉,內匠寮立白木御帳。女官懸帷。午二剋,御其內。
十三日壬午,遣使於伊勢太神宮。告即位也。
十五日甲申,敘位。
十七日丙戌,今日,辰一剋,風輦出東宮南門,幸八省,御小安殿。申刻,還東。
天皇即位於大極殿。以親母王氏為皇大夫人。鳳輦□□□□。【云云。以下脫文。】
廿一日庚寅,丑時,月行入犯軒轅上。
時皇,詔萬機巨細百官惣己,關白於太政大臣,然後奏下。
遣固關使於三關。
尚侍-正三位-藤原-椒子敘從一位。天皇以主神筆、黃紙。因龍潛之時有功也。
廿三月辛卯,固闢使等復命。
少僧都-源-仁,卒。
廿四日,女敘位。
廿九日戊戌,先是,始自九月十八日戊子,鎮星逆行。至于廿七日丁酉,留守軒轅大星。今月十五日申申,去退二寸許。其後未去。于今歷六十餘日。
閨十一月,五日甲辰,停淡路國供卸贄。因諒闇也。
十五日甲寅,詔贈天皇外祖父-故二品-行式部卿-仲野親王,一品。外祖母-當麻氏,正一位。
廿六日乙丑,太政大臣上表。【辭太政大臣職。】
廿七日丙寅,敕答太政大臣表曰:「宜以阿衡之任,為卿之任。云云。」
四年正月,一日己亥,天皇不受朝賀。依諒闇也。
十七日乙卯,敕令六衛府於大政大臣東京三條第射。又於豐樂院,命六衛府射之。
十八日丙辰,未刻,東二條院,有飄風。其音如雷。或推折樹木,或損人屋。
廿六日甲午,辰剋,東宮內裏外記等,大鳥二雙飛翔。
廿七日己丑,參議-左大辨-橘朝臣-廣相奏意見十四條。
二月,二日庚午,藏人頭-藤原朝臣-高經上意見五條。
三日辛未,待賢門南扉無故顛倒。
四日壬申,中納言-藤原-山蔭,薨。年六十五。
五日癸酉,中務大輔-十世王,上意見六箇條。
七日乙亥,彈正大弼-平-維範奏封事七箇條。
十日戊寅,除目。
十九日丁亥,敕授太政大臣隨身內舍人二人,左右近衛各四人,任人爵人,並准三宮。
廿五日癸巳,依御即位,奉幣伊勢並五畿、七道諸社。
廿六日甲午,大鳥一雙飛翔禁及東宮外記局上。
三月,一日戊戌,日有蝕之。
三日庚子,日亦有蝕之。
七日甲辰,任官事。
十八日乙卯,致仕中納言-在原-行平上表,請以獎學院,淮勸學院為學館。
卅日丁卯,任僧綱等。
四月,八日乙亥,灌佛。
五月八日,信濃國大水,山頹河溢。
十五日辛亥,詔被水灾者勿輸今年租調。所在倉賑貸,經其生產。若有屍骸未歛者,為埋葬。
太政大臣上書五箇條。
六日壬申,詔曰:「去年十一月廿一日詔書云:『萬機巨細,皆關白於太政大臣,然後奏下。』而上表因執閑退之志。而奉旨作敕答之人-廣相,引阿衡,上乖朕之本意。太政大臣,自今以後,眾務を輔行,百官を總統。」
廿三日己丑,子剋,陰陽寮漏刻皷不擊自鳴。
七月,一日丁申,奉幣丹生。依祈止雨也。
五日庚子,中務省廳獲野鳥一隻。其色赤黑,頗似貓,其大如鳩,時人不知其名。或人云:「所謂乞水鳥也。」
廿三日,止雨奉幣河上祈。
廿七日壬戌,羽蟻如雲,滿于北野。
八月,一日丙寅,雨降。兵部省,云云。【此下脫文。】
二日丁卯,室中有物,色白紛飛。是則雪也。
廿一日壬卯,於新造西山御願寺,先帝周忌御齊會。准國忌之例。
廿三日甲巳,於神泉苑,限七箇日,令修灌頂經法。
廿七日戊申,宮奉為先帝令讀法華經。
廿九日庚戌,未剋,於朱雀門大祓。為明日就吉也。
九月,一日乙未,日蝕。是日,廢務。昨日始脫素服也。
六日庚子,內豎始御舉音奏。
八日壬寅,除目。
九日癸卯,停重陽宴。為先帝周忌之近也。
廿二日丙寅,橘-義子、藤原-胤子為更衣。聽禁色。
卅日甲辛,依大嘗會大祓。
十月,二日丁卯,於雅院令殿上侍臣作詩焉。小童時望上詩。
六日辛未,太政大臣藤原朝臣女-溫子參內。年十七。
七日壬申,詔奉幣於伊勢太神官及住吉社。
十三日戊寅,讚岐守菅原朝臣道真奉書昭宣公,諫以阿衡事曰:「某白,不信而諫謂之諛,過而不改謂之過。某去年與平季長共陳瞽說,是諛也。今日不堪愚欵,獨進狂言,是過也。某萬死再拜,願賜縱容。某今月日,偷入皇城。適有或人,告以一事。曰:『左大辨廣相朝臣,奉敕作答大府上章之敕書云,以阿衡之任為公之任。明經善淵愛成等,引毛詩,尚書君奭之義。即述其說云:「阿衡者三公之官,坐而論道。」紀傳藤原佐世等,摘後漢書,論晉簡文紀之句。更釋其意云:「阿衡者或稱丞相,又名攝政。」六月七日宣命云:「作敕答之人廣相引阿衡,以乖朕之本意。」去十月,大臣命明法博士云。定廣相所當之罪名。諸人云云。』廣相忌避阿衡,久不仕。其自愛或人之語,寒心酸鼻,寢食不安。先為已業,次為大府。所聞者一,而所悲者二。所言者近,而所慮者遠。何者?夫作文者,不必取經史之全說。雖邂逅取之,或亂章為義。遣辭之所膏液,弄聖賢於筆頭。隨手之所剪裁,破經典於紙上。況遇膠黏之數字,得髣髴之成文。偷足其言詞,不知觸於忌諱。自有風雅篇章以來,孰敢能免斯咎者乎。廣相採伊尹之舊儀,當大府之典職。本義雖與詩書反乖,新情自與漢書冥會。視其所以,觀其所由,非挾於異心以作斯文。蓋因同體而偷彼義也。若起於廣相,留為流例,後之作文者,未必免罪科。罪科不免則緣情體物,豫設對吏之詞。言泉思風,先書入宰之簡也。當是時,法官論曰:『事有舊章,理宜尊用云云。』大府寧為作文者,迴哀惜之情乎。又去夏到國者皆曰,上自公卿大夫,下及婦人兒子,知之不知,無不談廣相為口實。如行人言,唯以為,其為眾毀所歸之。故天下共罪之也。若另他人坐此同罪,囘其罰深過淺,必有為彼訴者。可哀則毛羽創痏,遞伸輕重之手。春雨秋霜,交出愛憎之口也。當是時,法官論曰:『刑無二科,理宜一定云云。』大府寧為被訴者,立敢降之議乎。如是則世之特好文章者,爭避網羅。爭避網羅,則無家學之人。無家學之人,則文章自茲而廢矣。某身非橫草之後,家少代永之親。官爵則詐朝廷以家風,聲價亦嚇世人以祖業。仰思先進,伏見當時。雖云文士之多人,未若若弊內之累代。昔者楚君亦發歎於墬履,野婦亦零涕於亡簪。非物之貴,不忘故也。況某父祖揚名之業,子孫出身之道,一朝停廢,豈不哀乎?是其為己業所悲者也。廣相為當代所臣立者,大功一、至親三。何以謂之?閭里言曰:『先皇欲立今上為太子者數。而大府不務奉行。其間小事,人皆聞之。廣相內結婚姻,外託師傅。萬萬祈請,無不盡誠。』斯事雖出于街談巷語,或萬分之一,可採用矣。詩曰:『無德不酬,無言不報。』小言小德,猶可酬報,況為聖致精誠者乎。是廣相所立之大功也。廣相外孫皇子見有二人。【齊中、齊世。】今上龍潛之日,相視褻近。父子,天愛也。豈無顧念乎。既愛其孫,其祖之不可惡者可知。其至親一也。廣相女子者,【義子。】今上在邸而所娶,娶後四年乃為天子。雖可不專後庭之夜,何以乍割前日之恩。既親其子。故其父之不可疏者可知。其至親二也。尚侍殿下者,【淑子。】今上之所母事。其勞之為重,雖中宮而不得。其功之為深,雖大府而不得。而廣相始以女子附屬尚侍,轉自尚侍奉進今上。婦人以仁為性,不必思其大義。始屬之志,寧不哀憐。故尚侍為廣相之意亦可知。其至親三也。又聞,去年先皇晏駕之朝,今上承嗣之夕,功成漏剋,議定須臾。因緣貴府之持重,無有傍人之出言。宜哉先皇之寄顧託也。史曰:『非上聖不能大知,故居常品。』常品之人,亦有嘗試而已。大府臨時為社稷之器,曷若廣相積日有祈禱之功。大府位居師範之儀,何若廣相信有講授之勞。大府大唯大臣之貴,何若廣相家中有皇子之親。大府攝政為冢宰之臣,何若廣相承恩有近習之故。縱使聖主被逼外議,蹔不相近,揆其內情,未必為嗛。然則廣相逾搢陰怨於大府,聖主空飾外形於大府。為大府計之,甚無謂也。又藤氏功勳,勒在金石。公侯將相,冠蓋如雲。近代而降,漸似蕭索。位高德貴者,年齒衰老。年壯才聞者,位望卑微。雖有非常,無人可備。雖有不虞,無士可謀。儻准大府神明之德、未墮顯祖不朽之名。夫百丈之木,為一蠹所傷。萬尋之堤,為一蟻所決。廣相有才有智,有謀有慮,有親有故,有功有勞。伏惟,大府裁察,勿為有才智略謀者為怨府,勿為有親故功勞者為摧首。是其為大府所悲者也。廣相者,某先父相公【是善。】之內人,然而未曾聞為某有恩怨。約而言之,魏文帝所謂文人相輕也。今之所陳,無他用意。不勝己業之欲廢,續以狂味之拙誠。伏惟,大府深思遠慮,再三反覆。又近者如聞:『明法奉宣之後,所論各異。』或云:『職制律云:「被詔書有所施行,而違者徒二年,失錯者杖八十。」注曰:「失錯謂失其旨。」廣相是失詔書旨也。』或云:『詐偽律曰:「詐為詔書及增減者遠流。」疏曰:「意在詐偽,而妄為詔敕成文,而增減其事。」苟廣相是詐為詔敕也。』如是則兩家之說,有重有輕,不知誰能得其實論。謹案,職制律謂:『施行詔書,失錯共旨者杖罪。』異于廣相作詔以乖主上之旨。詐偽律謂:『不據敕命,妄自為詔者遠流。』反于廣相奉敕,以違人君之意。二律文遂無正條。將以因准論。因准論之,疑罪自從輕。輕則廣相之無患明矣。若法之所當罰不足患。則大府先出施仁之命,諸卿早停斷罪之宣。若世之所爭事不得已,則託以放逐邪臣之議。莫用詐為詔書之律。古人有言,可斷可不斷,還受其咎。甚恐事旨變生,後悔無及。某萬死再拜謹言。」【據政事要略卷三十年中行事御畫事附阿衡事件條補之。】
十五日己卯,令畫師巨勢金岡畫于御在所南簷東西障子。令直方、興基、惟鋒、時平朝臣等,擇弘仁以後鴻儒之堪詩者,即令金岡圖其形狀。
十一月,三日丁卯,大嘗會可聞食之由。
九日癸酉,天皇始讀周易於大學博士善淵朝臣愛成也。
今日,更衣-藤原-溫子為女御。
定大嘗會御禊侍從等事。
十三日丁丑,召大判事-惟宗-真宗,明法博士-凡直-春宗等,令勘申參議-左大辨-橘朝臣-廣相作誤詔書所當之罪。【此下有:「是日,藤原溫子為女御。」云云。依御記為九日,改之。御記曰,九日以溫子為女御,云云。】
十七日辛巳,雄雉一隻,集左衛門府廳。
是日,右大臣-源-多,薨。年五十八。二十日薨奏,天皇不視事。
十八日壬午,貞數親王加元服。【清和之皇子。】
廿一日乙酉,警固諸陣。依右大臣薨。又贈從一位。
廿六日庚寅,右大辨-遠經,卒。【仍大閤輕服。】
廿八日壬辰,天皇禊于鴨河。【御記曰,廿七日御禊。】
廿九日癸巳,大祓。
十一月,六日乙亥,乾方震動。
八日辛丑,發遣大神寶使。
九日壬寅,地震。
廿日癸丑,敘位儀。
廿二日乙卯,大嘗會。【悠紀近江,主基播磨。酉一刻。】
廿三日丙辰,同。
廿五日戊午,敘位。【遷御主基御帳。戌一刻,入御清暑堂。】
十二月,七日庚午,奉授信濃國-從五位-夜坂神,正五位下。
十一日甲戌,依豐樂院死穢,停神今食。
十五日戊寅,奉授讚岐國-從五位下-飯天神,從五位上。
寬平元年,正月朔,第二齊中親王加元服。
正月,十六日戊申,於東宮,有踏歌。申剋,天王御南殿。今日,除目。其日,內宴,題云:「花鳥共逢春。」序者,少內記-藤原-春海。
廿四日丙辰,無品-仁子內親王,薨。【嵯峨先帝之女也。】
廿六日戊午,大僧都-平恩,卒。
二月,十日壬申,地震。
十六日戊寅,卜定伊勢齋王之子女王。故式部卿-本康親王之女也。
廿五日丁亥,詔減服御常膳。又諸司大小所供,量存省約。
廿六日戊子,除目。
廿七日已丑,卜定賀茂齋王,故中務卿惟彥親王【。清和皇子。】女-直子女王。
廿八日庚寅,除目。
三月,一日壬辰,地震。
四日乙未,內膳司供奉御飯。其色忽然如支子染。
是日,減服卸常膳左右馬寮秣□。
六日丁酉,依齊院卜定,被告申賀茂社。又仰大宰府,暫停止貢進鹿毛脯蹄及御贄。
七日戊戌,公卿三四人,於侍從局,召外記、內記如知文者五六人令賦詩,題云:「拾遺者前櫻樹樹作。」
十三日甲辰,臣下上表,講減封祿。
於東宮有賭弓。
以伊勢國飯野郡一代間,奉寄太神宮。
廿三日甲寅,烏路饗鳴如皷音。
廿四日乙丑,內裏射禮。
廿五日丙辰,射遺。
尚侍-藤原-椒子建圓成寺。
四月,二日癸亥,太政大臣准三宮。
七日戊戌,賜先皇皇子-是茂,源朝臣姓。始奉遣於河內國志紀郡當麻氏神祭幣帛使。
十日辛未,風雨雷鳴。霍降,大如碁石。
十九日庚辰,於東宮,有去月賭弓勝負之事。命殿上小童為舞人。
廿二日癸未,無品-包子內親王,薨。清和第一皇女。
廿六日丁亥,東宮內裏大鳥四隻飛翔。
廿七日戊子,詔改元為寬平元年。天祚之後及三年改元之例,始于此時。
廿九日庚寅,於宮中及京畿、七道諸國,令修仁王會。
從今月下旬,霖雨不晴。
五月,五日丙申,停騎射走馬之觀。緣去年諸國不登也。
九日庚子,四衛府騎射。
十三日甲辰,賜平朝臣姓者五人。
十九日庚戌,虛中響嗚。
六月,六日丙寅,停周防國大前驛家。
十二日辛未月次祭,於神祇官行之。神今食,於宮內省行之。
七月,二日壬辰,地震。
七日丁酉,令侍臣賦乞巧詩。左大辨-橘-廣相作序。
十七日丁未,奉授甲斐、越前、因幡等國神,一階。
廿一日辛亥,五位以上,封祿四分之一,暫從減省。
廿四日甲寅,或人云:「從信濃國,食人之鬼,入來洛中。仍京中小童見法師形,稱彼鬼,盡逃隱。其形或號童男。云云。」可謂妖言也。
廿五日乙卯,流星出自紫微宮西蕃星,入五車星。
廿八日戊午,是日,於南殿前有相撲召合。
八月,五日甲子,先皇諡曰-光孝天皇。於西寺修其齋忌。
六日乙丑,流星出自南斗魁,中叫貫其星入尾星。其射小而有光,色赤黑。
八日丁卯,日入之時,月齊蝕箕第二星。
廿日己卯,地震。
廿二日辛巳,奉授越中國-正五位上-雄山神,從四位下。正六位上-熊野神、脅子神,並從五位下。
九月九日戊戌,天皇於東宮,有重陽宴詩,題云:「鐘聲應霜鳴。」前備後掾-物部-安興作序。
十七日丙午,天皇於東宮雅院賀從三位採子女王不惑之算。即以神筆,授從二位記。
廿日己酉,伊勢齋王始於鴨河行祓。
廿三日壬子,賀茂齋王亦行禊。
夜半,月入犯軒轅星。
廿四日癸丑,於嘉祥寺,修法華八講。
廿五日甲寅,月掩食填星。
其日,公宴,題云:「惜秋翫殘菊詩。」是月,萬木花開,宛如三春。
十月,一日已未,天皇御紫宸殿,賜宴。
九日丁卯,差使於伊勢太神宮。奉神寶。
十九日丁丑,敕聽左大臣源朝臣乘輦出入宮中。
廿八日丙戌,以河內國大縣郡大丸歧山小野三百丁,為後院地。
十一月,十九日丁未,山城國葛野郡-贈一品太政大臣仲野親王第,贈正一位當麻氏等墓。【以下脫文。】
廿一日己西,臨時祭。賀茂二社,以右近衛權中將-藤原朝臣-時平,為使。
十二月,五日壬戌,奉授紀伊國-從五位下-大住神,從五位上。
廿五日壬午,奏授遠江國-從四位上-雄神,正四位下。筑前國-正二位-市杵島姬神、湍津姬神、田心姬神,並從一位。
廿七日癸巳,詔左右衛門可復舊數。
廿八日甲午,以維城、齊中、齊世、維蕃等皇子,並為親王。
今年,東國賊首-物部氏永起。【以下脫文。】
二年,正月,一日戊子,停朝賀。天皇御南殿。
五日壬辰,律師隆光卒。【年七十九。】
七日甲午,觀青馬。敘位。
十九日丙午,僧正-遍昭遷化。【年七十五。】
廿一日戊申,內宴。題云:「春風歌。」
廿二日己酉,詔遣敕使向僧正遍昭喪所,給膊物。
廿八日乙卯,除目了。
二月一日丁己,日蝕。
十三日己巳,太政大臣第二息-仲平,於殿上加元服。天皇以神筆書正五位下位記,又以御手觸首。
十四日庚午,太政大臣上表,請罷職。有敕:「關白之事,蹔依來請。為有關視事如故。」
六日壬申,月蝕。
廿五日辛巳,參議-從三位-左衛門督-源朝臣-冷,薨。【年六十六。】
廿七日癸未,除目。
三月,二日戊子,辨官正廳前,虹見。
三日乙丑,太政大臣,於殿上,命飲宴。令賦三月三日於雅院,賜侍臣曲水飲之詩矣。參議-橘朝臣-廣相作序。
十三日己亥,左大臣與一兩卿相於侍從廚命盃酌。有步射。
四月,廿七月癸未,改錢貨曰-寬平大寶。
五月五日庚寅,天皇御武德殿,觀騎射矣。
六日辛卯,天皇又御武德殿,觀走馬雜藝。
十六日辛丑,參議-正四位上-行左大辨-橘朝臣-廣相,卒。
十七日壬寅,遣使便於廣相朝臣第,宣制:「贈中納言-從二位。」兼以穀倉院絹布等給彼喪家。
廿三日戊申,致仕大納言-正三位-藤原-冬緒,薨。【年八十三。】
六月,一日乙卯,地震。
四日戊午,奉遣宇佐八幡宮香椎廟幣帛使。
十六日庚午,辰剋,地大震。舍屋傾欹,殆可顛倒。時人驚畏,莫不失魂。
十九日癸酉,奉授太政大臣坐-廚家主神,擬從五位下。
七月,五日己丑,除目。
七日辛卯,公宴。賦七夕秋意詩。
廿一日乙巳,聽太政大臣乘腰輿。
廿八日壬子,相摸召合。廿八番。
八月,廿七日庚辰,丑剋,熒惑退與鬼西北星四寸。
廿八日辛己,寅剋,熒惑犯與鬼西北星一指。
廿九日壬午,奉授甲斐國坐-正六位上-金神,從五位下。
丑剋,熒惑犯食與鬼西北星。
卅日癸未,寅剋,熒惑退與鬼中間積尸三寸。
九月,一日甲申,丑剋,熒惑犯食與鬼積尸。
二日乙酉,丑剋,熒惑退與鬼積尸三寸。
三日丙戌,丑剋,熒惑退與鬼積尸三寸。
五日戊子,伊勢齋內親王行禊於鴨河,入野宮。
九日壬辰,有重陽宴,題云:「仙潭菊。」
十五日戊申,奉授大和國-正六位上-瀧倉神,常陸國-正六位上-飯石神,並奉授從五位下。
十七日庚戌,伊勢奉幣。
廿日癸丑,除目。
廿一日甲寅,以大和國字陁郡佛陁寺,為定額寺。
閨九月,十二日乙丑,召儒士於禁中,令賦未旦裘賦、霜菊詩等。
十五日戊辰,陸奧國-正六位上-勳九等-黑沼神、正六位上-安達嶺神,奉授從五位下。云云,正六位上。【有脫文。】
廿九日壬午,有密宴,題云:「閏九月盡燈下即事詩。」
今秋,桃李華。
十月,一日癸未,旬儀。
二日甲申,僧綱召。
卅日壬子,依太政大臣病,大赦天下。又賜度者三十人。
其日,停修理左右坊城使。併修理職。
十一月,二日甲寅,歲星犯守星,相去一尺。
十三日乙丑,復舊置修理職,隸木工寮。
十五日丁卯,停新嘗會。依穢也。
十六日戊辰,於外記局,錄諸大夫事。
廿九日辛己,敕遣使搜捕左右京中逃賊嫌疑之類。
十二月,四日乙酉,卯巳剋,地震。
十七日戊戌,改親王等名。維城,【改為敦仁。】維蕃,【改為敦慶。】
冬,雷電。
三年正月,一日辛亥朔,南殿節會。
七日丁巳,節會。無敘位。
九日己未,天皇為勞問太政大臣病,欲幸堀河第。然而卒然有敕,停止之。
十三日癸亥,太政大臣-從一位-藤原朝臣-基經,薨于堀河院第。年五十六。天子哀悼,輟朝三日。
十五日乙丑,警固諸衛、三關。以敕命,贈故太政大臣-藤原朝臣,正一位,封越前國,為越前公。諡曰-昭宣。食封資人,並如生存。是日,葬於山城國宇治郡。
十七日丁卯,從豐樂院,行大射禮。天皇不御。
廿日庚午,解陣固。
廿八日戊寅,官始。同日,除目。
卅日庚辰,除目。
二月,四日甲申,諸司觸太政大臣穢,仍停祈年祭。同日,大祓。
十一日辛卯,列見,不舉音樂。依太政大臣之薨也。
十三日癸巳,請僧百廿口,御講經。
十四日甲午,皇子-敦囿、齋郡,為親王。
十六日丙申,結願。
十九日己亥,帝從東宮遷御禁中清涼殿。公卿帶衛府者,三箇日間,不解弓箭。
今日,七社奉幣。
廿六日丙午,隱岐國去年十月三日言上,新羅人卅五人漂來之由。人別賜米鹽魚海藻等。
三月,二日壬子,長門國言:「為大風雨,官舍顛倒。」
三日癸丑,敕詩人令賦花時天似醉之詩。
五日乙卯,奉授甲斐國坐-正六位上-膝上神,從五位下。
七、八、九日,除目。【干支別為丁巳、戊午、己未。】
十日庚申,奉授大和國-從五位下-菅田神,河內國-從五位下-感古佐美神,並從五位上。
十九日己巳,天皇御南殿,敕以大納言-正三位-藤原朝臣-良世,為右大臣。
廿六日丙子,奉授淡路國-從五位上-湊口神,正五位下。伊賀國-正六位上-伊上神,播磨國-正六位上-安志神,並從五位下。
廿九日己卯,亥時,客星有東感星東方,相去一許寸。
四月,一日庚辰朔,旬儀。
九日戊子,文章博士-紀-長谷雄始讀漢書。
十一日庚寅,奉授隱岐國-從四位上-健令萱神,正四位下。正六位上-比奈麿治比賣神,從四位下。下總國-正六位上-子相神,從五位下。
今日,除目。
十五日甲午,賀茂齋院行禊。入于紫野院。
廿八日丁未,授伊賀國-正五位下-敢國津大社神,正五位下。肥前國-從五位下-溫泉神,從五位上。
五月,二日庚戌,亥時,熒惑入大徹,犯右執法五尺。
三日辛亥,熒惑犯右執法四尺。
四日壬子,熒惑犯右執法三尺。
七日乙卯,亥時,熒惑犯右執法二尺。
八日丙辰,熒惑犯右執法五寸。
九日丁已,熒惑掩食右執法。
十八日丙寅,熒惑未出大徹端門中,犯左執法五尺。又填星入自左掖門送遲。而熒惑相及五尺。唯填星在軌道,無所犯食。
今月,旱魃。
六月,二日庚辰,下知綱所,於京都諸寺,令轉讀經王。奉幣諸社,祈雨。
十六日甲午,遣公卿于諸陵,祈雨。
十八日丙申,於大極殿,延啒名僧,令轉讀大般若經。又於神泉苑,以律師益信修請雨經。
同日,奉幣三社。
廿六日癸卯,左右獄囚十六人被放出。依旱灾也。
七月,七日甲寅,公宴。賦代牛女惜曉更之詩。
近日,宮城乾角山上,燎火連日,草木俱灾。遣使敕修理職諸衛,令撲火。依嵯峨山陵之近也。
廿八日乙亥,中宮自東宮御內裏。
卅日丁丑,相撲召合。仁德殿有此儀。
八月,廿一日戊戌,授伊勢國-正五位上-勳十等-捲神,從四位下。備中國-從五位上-竺目神,正五位下。長門國-正四位下-住吉荒魂神,正四位上。并正六位上-智波野神,從五位下。
廿五日丙寅,烏咋拔時杭事。同日,大炊寮井涌上事。
廿八日己巳,授伊勢國-正五位下-堀坂神、丹生內神、丹生外神,並從四位下。上野國-從三位-勳七等-貫前神,正三位。長門國-從五位下-宗形神,從五位上。正六位上-饗尋神、傍野神,並從五位上。
九月,四日辛亥,伊勢齋宮從野宮,禊于葛野河,參向伊勢。天皇幸大極殿,發遣之。
九日丙辰,不御南殿。親王以下,著平座。
十日丁巳,詩宴。題云:「秋鴈提聲來。」
參議-宮內卿-正四位下-源朝臣-興基,卒。年卅八。
十一日戊午,不發伊勢使。去四日依齋王參向也。仍無廢務。
僧正-法印-真然,卒。
廿四日辛未,授長門國-從五位上-宮城神,正五位下。讚岐國-從五位下-宇尖階神,從五位上。甲斐國-正六位上-白根神,從五位下。
廿五日壬申,賀茂奉幣。
十月,一日戊寅朔,御南殿。
八日乙酉,除目。
十三日庚寅,無品-齊中親王,薨。【年七。】帝不視事三箇日。
十五日壬辰,薨奏。
廿四日辛丑,大白犯土星四尺。
廿六日癸卯,授伊豫國-正六位上-大國主神,從五位下。
廿八日甲戌,延曆寺座主-權少僧都-圓珍,卒。
十一月,四日庚戌,大白在弖星中。
廿四日庚午,於鴨明神,有奉幣走馬。勘使右兵衛督-藤原-高經,率遊男廿人,參上下社。
廿五日辛未,月犯食心星、少人星。
廿九日乙亥,有大搜事。
十二月,十六日壬辰,夜,雪降。深二尺。
是日,故太政大臣-昭宣公墓,【藤原基經墓。】預於荷前幣。
廿九日己巳,先帝皇子-中納言-源朝臣-是忠,為親王。右近衛中將-源朝臣-是貞,為親王。是忠敘三品,是貞敘四品,天皇之同產也。云云。【以下脫文。】
是日,侍醫-菅原-善綱,撰上名論要抄三卷。
四年,正月,七日癸丑,天皇御紫宸殿,視青馬。有敘位。
八日甲寅,渤海客來著出雲國。
十一日丁巳,以少內記-藤原-菅根,大學大允-小野-良弼,為渤海客存問使。
廿三日已巳,除目。去廿日始之。
廿八日甲戌,直物。
二月,四日己卯,祈年祭依穢廷引。
十九日甲午,地震。
廿日乙未,授肥後國阿蘇郡-從三位-健磐龍命比咩神封戶五烟。
廿一日丙申,除目。
廿九日甲辰,常平所門扉壓人,死者十餘人。
三月,三日丁未,御橙停止。依常平所穢也。
五日己酉,修理大夫兼勘解由長官-從四位下-巨勢朝臣-文雄,卒。【年六十九。】
十三日丁巳,天皇於常寧殿,鳳賀中宮卌御筭。賜宴於五位已上。兼命良家總角之者為舞人。
十四日戊午,後宴。
四月,十四日辛巳,祈年祭。去二月四日延引故也。
其日,大極殿佛法僧鳥鳴。有御卜。
廿一日戊子,除目。
五月,一日甲辰,敕大納言-源-能有,參議-藤原-時平,大外記-大藏-善行等,云云。始造國史。【日本三代實錄。】
十三日丙辰,月犯心中央星二尺。又流星同時出自天紀,入六市。大如李,色赤。
廿二日乙丑,敕以大法師惟首為天台座主。
六月,廿四日丙申,遣渤海敕書,令左近衛少將-藤原朝臣-敏行書之。
廿九日辛丑,太政官賜渤海國牒二通。一者,令左近衛少將-藤原朝臣-敏行書之。一者,文章得業生-小野-美材書之。
七月,十六日戊午,祈雨師神社。從去月下旬,甘澍不降之故。翌日,雨降。可謂神明之感。
十九日辛酉,廢造橋所,隸穀倉院。
廿五日丁卯,熒惑變色黑,犯興鬼一尺五寸。廿六、七、八日如此。
廿八日庚午,天皇御仁壽殿,觀相撲召合。
廿九日辛未,御仁壽殿東庭。有白丁召合。
八月,一日壬午,熒惑色黑,入興鬼置中,食質星。二日如此。
四日乙亥,虹見紫宸殿巽角。寅時,火出自興鬼。
七日戊寅,存問渤海客使奏聞歸來。
十日辛巳,於豐樂院,始行試經事。以肥後介-三善朝臣-清行,為其敕使。
十四日乙酉,奉幣諸社。依旱魃并恠異也。
十九日庚寅,雄雉集于辨官右廳南壇,即飛去。
廿九日庚子,火退興鬼,至軒轅五尺。
九月,一日壬寅,宇佐、香椎使,仰于頭-藤原-桓求發遣之。
四日乙巳,火犯軒轅二尺。
九日庚戌,重陽宴。群臣獻壽詩。
今日,火遂入軒轅,犯火星一尺。
十一日壬子,天皇御大極殿,奉伊勢神嘗幣。
廿三日甲子,火犯軒轅女御星□尺。
廿四日乙丑,同之。
十月,三日甲戌,火犯靈臺五尺。四、五、九日如此。
十一日壬午,授讚岐國坐-正六位上-射田神,從五位下。
十七日戊子,未時,清涼殿鳴。
廿日辛卯,少僧都-義叡,卒。
十一月,十日庚戌,地震。
十三日癸丑,遣玄蕃允-橘-茂實於因幡國,令推問守-藤原-郡直犯用宮物之由。
廿六日丙寅,月近火食星三尺。
廿七日丁卯,同之。
卅日庚午,仰大宰府,彌令慎警固。依恠異也。
十二月,一日辛未,賀茂齋王-直子女王,薨。
五日乙亥,熒惑出自大微左腋捫。
廿一日辛卯,諸公主於常寧殿,供養佛經。奉祈中宮御筭。
廿三日癸巳,月近房星,火食二尺。
廿四日甲午,亦同之。
廿九日壬辰,以皇女-柔子、君子,為內親王。
五年,正月,十一日辛亥,仰五畿、七道諸國奉幣神社。并於國分及定額寺等令轉叫讀仁王般若經。依恠異也。
今日,除目。九日始之。
其日,密宴,賦宮人催粧之詩。
廿一日辛酉,內宴。題云:「聞春樂。」
廿二日壬戌,以從五位上-橘美子、藤原-胤子等,並為女御。
廿九日己巳,熒惑返戌亥間,芒犯大微二尺五寸。
二月,五日甲戌,熒惑犯大微東大陽院一尺。七、八、九日同之。
十六日乙酉,除目。
十八日丁亥,火在三公座南。
廿九日戊戌,日入時,大白失度,守一升星北旁。
二月,五日甲戌,熒惑犯大微東大陽院一尺。七、八、九日同之。
十六日乙酉,除目。
十八日丁亥,夜,火在三公坐南。
廿二日辛卯,除目。
廿九戊戌,入時,大白失度,守昇星北旁。
三月一日庚子,中重良富南一間有失火。左兵陣、近衛等撲之。
是夜,火在大微端門內。
三日壬寅,依射煞狐穢,停御燈。依例廢務。
漂著長門國新羅法師-神彥等三人,詰問事之由。無異事。宜給糧泛還卻。
十四日癸丑,卜君子內親王為賀茂齋王。今上第三皇女也。
十五日甲寅,除目。
廿五日甲子,以大法師猷憲為天台座主。
四月,二日庚午,詔敦仁親王為皇太子。即任坊官等。太子年始九歲。或云,十四日庚午,冊立。
十日戊寅,遣山陵使。
廿六日甲午,皇太子始御於東宮。
五月,二日庚子,熒惑順行,出自大微南端門一寸。二、三、四、五、六日同之。
廿二日庚申,大宰府飛驛使來。奏狀偁:「今月十一日,新羅賊來,指肥前國松浦郡。」即日,賜敕符於大宰帥-是忠親王、大貳-安倍興行朝臣等,令追討者。
閏五月,一日戊辰,除目。
三日庚午,大宰飛驛使來偁:「新羅賊於肥後國飽田郡,燒亡人宅。又於肥前國松浦郡逃去。」即賜敕符,令追討之。
七日甲戊,大宰飛驛使來。
十一日丁丑,以讚岐國封戶卅烟應輸,使修造國神兩社在會殿。
今日,三社奉幣。
十四日辛巳,敕諸國停貢相撲人。依疫癘之患。
十五日壬午,出羽國渡島狄與輿地俘囚等,依欲致戰鬥之奏狀。仰國宰,令警固城塞。選練軍士。
十八日乙酉,仁王會。依祓疫癘之難也。
六月,一日丁酉朔,日有蝕之。諸司廢務。
六日壬寅,大宰飛驛使來。給敕符還遣之。
十五日辛亥,但馬國獻白鷰一翼。
十九日乙卯,賀茂齋內親王禊。移於宮內省。
廿日丙辰,大宰飛驛使來,奏新羅賊事。給敕符遣之。
七月,七日癸酉,公宴,賦七夕詩。
十九日乙酉,致仕中納言-在原朝臣-行平,薨。【年七十六。】
廿一日丁亥,少僧都-房忠,卒。
廿三日己丑,除目。
八月,十七日壬子,夜,太上皇并皇后,遷御於東三條院。但太上皇駕牛車也。
廿三日戊午,皇太子參內宴。
九月,九日辛巳,重陽宴,題云:「視群臣佩茱莄。」
廿五日丁酉,菅原朝臣撰進新撰萬葉集二卷。
十月,十七日辛亥,以無品-載明為今上親王。
廿五日己未,長門國阿武郡飄著新羅人。詰問事由,早令言上。
式部省獻物。
十一月,一日壬寅,日蝕。
三日甲辰,五畿內、七道神社,各增位一階。
十六日庚辰,女御-從四位下-橘朝臣-房子,卒。
十二月,【闕文】。
六年,正月,三日丁卯,天皇御南殿,有御卯杖事。皇太子拜覲見讌飲云云。授皇太子外祖父-正四位下-藤原朝臣-高藤,從三位。
十四日戊寅,內宴。以翫梅花為題。
十七日辛巳,天皇御豊樂院,觀大射。
二月,廿二日乙酉,大宰府飛驛使來,申新羅賊。同日,賜敕符令彼府。應追討也。
三月,六日己巳,天皇御射場殿。有踏歌後宴之興。令上卿結番射之。
十三日丙子,申剋,大宰府飛驛使來,申新羅賊損侵,寇邊島之由。即賜敕符於彼府,令追討。
廿一日甲申,今夜,狂人昇紫宸殿。
廿四日丁亥,地兩度震。
四月,一日癸巳,旬。
十日壬寅,大宰府飛驛使來申,仰遣奉幣管內諸神。
十三日乙巳,大白犯東并四頭北第一星三寸。
十四日丙午,大宰府飛驛使上奏新羅賊來著對馬島之由。同日,賜勒符於彼府。
十六日戊申,太宰府飛驛使來敕上奏。彼給將軍討平兇賊。即日,以參議-藤原-國經為極帥。
十七日己酉,賜敕符於太宰府。應討平新羅賊也。又下知北陸、山陰、山腸道諸國,備武具,選精兵,令勤警固。
十八日庚戌,太白犯東并酉方東第二星一寸。
今日,東山、東海道召勇士。
十九日辛亥,為討新羅賊,奉幣伊勢太神宮。
廿日壬子,仰陸奧、出羽,可警固之由。
同日,分遣諸神社幣帛使。
廿二日甲寅,遣山陵使。
廿四日丙辰,大白出自東并,去南一丈。
五月,一日壬戌,日有蝕之。諸司廢務。
七日,大宰府飛驛使來。上奏賊等逃去不獲之由。翌日,賜敕符於彼守令固守。
是月,渤海使-裴頲等入朝。
六月,十一日壬寅,月次祭。
七月,廿二日癸卯,太政官牒送在唐僧-中瓘報刊書上表狀。詔菅原朝臣-道真,書報牒答曰:「牒。奉敕省中瓘表悉之。久阻兵亂,今稍安和。一書數行,先憂後喜。壑源茶等准狀領受。誠之為深,溟海如淺。來狀云:『溫州刺史-朱-褒,特發人信,遠投東國。』波浪眇焉,雖感宿懷,稽之舊典,奈容納何,不敢固疑。中瓘消息,事理所至,欲罷不能。如聞商人說大唐事之次多云:『賊寇以來,十有餘年,朱褒獨全所部。天子特愛忠勤。事之髣髴也。』雖得由緒於風聞,苟為人君者,孰不傾耳以悅之。儀制有限,言申志屈。迎送之中,披陳旨趣。又頃年頻災,資具難備。而朝議已定。欲發使者,辨整之間,或延年月。大官有問,得意敘之者,准敕牒送,宜知此意。沙金一百五十小兩,以賜中瓘。旅庵衣缽,適支分銖。故牒。」
廿八日戊子,於仁壽殿東庭,相撲召合。
廿九田已丑,相撲。
八月,廿日己酉,授甲斐國-正六位上-在樹神,從五位下。
廿一日庚戌,以參議-左大辨-菅原朝臣為遣唐大使。以左少辨-紀朝臣-長谷雄,為副使。
九月,三日壬戌,奉幣伊勢太神宮。
九日戊辰,有重陽宴·題云:「天修識濱鴻。」
十日己巳,詩宴。題云:「雨夜紗燈。」
十一日庚午,例幣依內裏穢停止。
十二日辛未,以法橋-康濟為天台座主。
十四日癸酉,參議-左大辨-遣唐大使-菅原朝臣-道真,上表請令諸公卿議定遣唐使進止狀曰:「右臣某,謹案在唐僧-中瓘,去年三月附商客王訥等所到之錄記,大唐凋弊,載之具矣。更告不朝之問,終停入唐之人。中瓘雖區區之旅僧,為聖朝盡其誠。代馬越鳥,豈非習性。臣等伏撿舊記。度度使等,或有渡海不堪命者,或有遭賊遂亡身者。唯未見至唐有難阻飢寒之悲。如中瓘所申報,未然之事,推而可知。臣等伏願,以中瓘錄記之狀,遍下公卿博士,詳被定其可否。國之大事,不獨為身。且陳欵誠,伏請處分。謹言。寬平六年九月十四日,大使-參議-勘解由次官-從四位下-兼守左大辨-行式部權大輔-春宮亮-菅原朝臣-某。」
十八日丁丑,讀經。
十九日戊寅,大宰府飛驛使言上,打煞新羅賊二百餘人。仍仰諸國令停止軍士警固等。
廿三日乙酉,遣山陵使。
廿九日戊子,直物。
同日,發遣宇佐使-左衛門佐-源朝臣-當時。
卅日己丑,大宰府飛驛使來,言上打煞新羅賊廿人之由。賜敕符於彼國,令警固。
是日,授對馬島上縣郡-正五位上-和多都美名神,下縣郡-正五位上-平名神,並從四位下。正四位下-多久豆名神,正四位上。從五位上-小坂宿禰名神,正五位下。正六位上-石劍名神,從五位下。
其日,停遣唐使。
十月,一日甲寅,旬。不奏音樂。
六日己未,大宰府飛驛使奏新羅賊船退去之由。同日,給敕符於彼府。
八日丁酉,授筑前國宗形郡-從一位-勳八等-田心姬神、市杵島姬神、湍津姬神,並勳七等。
十八日丁未,皇太子殖霜菊於丹墀,奉覽天皇。其日,公宴。賦冬日殘菊。
十一月,一日己未,日有蝕之。諸司廢務。
三日辛酉,巳二剋,乾方,地震如雷。
五日癸亥,授筑前國-從一位-勳七等-宗像大神,勳六等。依左大辨-高階真人-忠岑之解狀也。
十二月,一日己丑,天皇御南殿,有番奏。
五日癸巳,暫置撿非違使七人。
十一日己亥,神今食。依真言院穢停止。
廿九日丙辰,渤海國客徒百五人到著於伯耆國。
七年,正月,廿二日庚辰,以備中權掾-三善-理平,明法得業生-中原-連岳等,為勃海客存問使。
廿三日辛巳,二品-秀良親王薨。【年七十九。嵯峨帝皇子。】
二月□日,公宴,賦春翫櫻花之詩。
三月,三日庚申,天皇幸神泉苑,臨覽池水。令鸕鶿喫遊魚。觀騎射走馬。
五日壬戌,天皇幸北野,命獵徒取雉菟。御右近馬場,覽走馬。
十二日己巳,天皇御弓場殿,覽結射。
其日,公宴。月夜翫櫻花為題。
四月,十六日癸卯,賀茂齋內親王,禊鴨河,入紫野院。宮主-卜部-豊宗,泥醉墜馬,終以死去。
廿一日戊申,參講-從四位上-民部卿-藤原-保則,卒。
五月,二日丁巳,日蝕。諸司廢務。
四日己未,巡撿鴻臚館。
七日癸亥,渤海客來著鴻臚館。
十一日丁卯,天皇幸豐樂院,賜饗於客徒,兼敘位階。
十四日庚午,於朝集堂,賜饗於客徒。
十五日辛未,參議-左大辨-菅原朝臣向鴻臚館,賜酒饌於客徒。
十六日壬申,渤海客徒歸去。
廿四日庚辰,天皇幸神泉苑。
六月,六日壬辰,令大和介-藤原-光善,捕群盜。
廿日丙午,致仕中納言-藤原-諸葛,薨。【年七十。】
廿一日丁未,天皇御左近衛府。奏音樂,又有相撲興。
七月,二日丁巳,權律師-忠戒,卒。
七日壬戎,天皇於綾綺殿前覽童相撲,結以廿番。小童奏舞。
八日癸亥,追相撲。
九日甲子,依洪水,奉幣三社。
十三日戊辰,奉幣丹生、貴布禰二社。
十五日庚午,皇子敦實,為親王。
廿八日癸酉,相撲召合。南殿前有之此儀。
廿九日,追相撲。
八月,七日辛卯,七番相撲。
廿一日乙巳,授太政大臣息-無位-藤原-忠平,正五位下。同-兼平,從五位上。
廿五日己酉,從一位-行左大臣-源朝臣-融,薨於東六條第。【年七十四。嵯峨帝皇子。】
廿八日壬子,葬故左大臣。是日,贈正一位。
九月,九日壬戌,重陽宴,題云:「秋日懸清光。」
十一日甲子,停伊勢奉幣。
是日,公卿等上表,奉賀大宰府申慶雲見薩摩國開門神社事。
廿七日庚辰,大宰府言上:「壹岐島官舍等,為討賊,悉被燒亡。」
十月,一日甲申,從三位-基楝王,薨。
廿六日己酉,任公卿。
十一月,一日癸丑,日蝕。諸司廢務。但雨降不見。
七日己未,今上皇女-孚仔,為內親王。
廿二日甲戌,公卿參左近陣,上i賀慶雲論奏。
十二月,十六日戊戌,從三位-藤原-榮子,薨。
八年,正月,一日癸丑,天皇於大極殿,受朝賀。訖,迴御紫宸殿,賜宴。
三日乙卯,皇太子拜覲。御杖奏如例。
十三日乙丑,己時,地震。
廿一日癸酉,內宴。春先梅柳知,為題。
廿三日乙亥,除目。【公卿補任作廿六日。】
閨正月,六日戊子,天皇為遊覽,幸北野。午刻,先御齋院,幸雲林院。皇太子以下,王卿陪云云。以院主-大法師-由性,為權律師。未時,更幸船岡。放鷹犬,追鳥獸。
廿五日丁未,天皇幸朱雀院,覽諸工造作。
廿六日戊申,於神泉院,行屬星祭。供祭物之間,牝鹿入池水溺死。依穢止之。
二月,四日乙卯,地大震。有聲如雷。
十三日甲子,齊世親王於大學寮始讀書。即召得業生以下生徒三百許人於彼寮,賜饗膳。朱紫之輩,會聚如雲。文章博士-紀朝臣-長谷雄,講文選。
廿三日甲戌,天皇幸神泉苑,召文人賦詩。其題:「花間理管絃。」又召學生奉試,賦同題。及第者三人也。
三月,四日乙酉, 唐人-李-懷依召入京。
廿八日己酉,朝日多如火。
四月,一日壬子,日有蝕之。諸司廢務。
廿七日戊寅,天皇幸武德殿,有駒牽事。皇太子乘輦參上。
五月,九日己丑,洪水汎溢,農欲流損。
六月,卅日己卯,女御-從四位下-藤原朝臣-胤子,卒。【皇太子妣也。或云,九年六月廿九日卒。】
七月,一日庚辰,大和國奏紫雲之瑞。
二日辛巳,東宮御息所俄卒。
十六日乙未,以右大臣-從二位-藤原朝臣-良世,為左大臣。以大納言-正三位-源朝臣-能有,為右大臣。
八月,五日癸丑,天皇御南殿,御覽左右相撲拔出。
十八日丙寅,奉幣諸社。
廿一日己巳,依霖雨,奉幣鴨下社。依御卜也。
廿二日庚午,奉幣諸社。
廿三日辛未,奉幣伊勢太神宮。
廿五日癸酉,奉幣水主社。
廿六日甲戌,奉幣石清水宮。
九月,四日壬午,授筑前國-從四位上-竈門神,正四位上。
七日乙酉,廢置官員。依臣下之論奏也。
九日丁亥,重陽宴。詩題云:「菊花催晚醉。」
十五日癸巳,始從巳剋迄于未剋,有日蝕之,陰暗無光。
十六日甲午,於清涼殿,有菊花宴。不召文人。
廿二日庚子,停廢皇大后-藤原朝臣-高子。清和后,陽成院母儀。事秘不知。
廿三日辛丑,廢皇大后之由,申諸社。【按,以疑通東光寺座主善祐事。天慶六年,復號。】同日,前皇大后死,封四百戶。
十月,一日戊申朔,日有蝕之。百僚廢務。
五日壬子,辰剋,乾方,天鳴。其響如雷。
十三日庚申,巳剋,天皇幸朱雀院,有小鷹之興。未剋,復幸尚侍-藤原朝臣-椒子東三條南堀川西小路巽角家。
十九日丙寅,文章博士-紀-長谷雄講文選了。
十月,七日癸未,從三位-藤原朝臣-榮子,薨。【可尋之。】
廿六日壬申,正五位下-菅原-淑子,為女御。
九年,正月,十四日庚寅,內宴。題云:「新煙催柳色。」
十八日甲午,辰剋,雷鳴。其響高及,眾人驚恠。
廿四日庚子,內宴。題云:「翫殿前梅花。」
二月,一日丙午朔,廿日乙丑,入道-彈正尹-四品-惟喬親王,薨。【嘗出家為沙彌。文德帝皇子。】
廿九日甲戌,以成子、依子等皇女,為內親王。
三月,一日丙子,日有蝕之。諸司廢務。
十九日甲午,仁王會。天皇御大極殿。
其日,伊勢齋-之子內親王,下重。【下重,語意未詳,蓋歸京乎。】
四月,七日癸丑,依擬階奏天皇御南殿。陸奧國進上異瑞解文。
九日乙卯,依示現,奉幣賀茂社。
五月,八日壬午,請百口僧,講仁王經。
十七日辛卯,天皇幸朱雀院,次幸神泉苑。令競走左右馬寮細馬十疋。
六月,八日壬子,右大臣-正三位-源朝臣-能有,薨。年五士二。
十一日乙卯,神今食。依右大臣薨,不幸中院。
十六日庚申,詔賜故右大臣-源朝臣-能有,正二位。
七月,三日丙子,卯二剋,皇太子於清涼殿加元服。【年十三。】午剋,天皇御紫宸殿,讓位於皇太子-敦仁親王,宣制如常儀。遜位之後,遷御弘徽殿。其時,春秋卅一,在位十二年。
昌泰二年,十月,廿四日,太上皇落餝入道。【年卅二。】仁和寺-灌頂堂-權大僧都-益信,奉授三歸十善戒。御名-金鋼覺。今上欲幸仁和寺,而太上皇令中納言-源朝臣-希馳奏曰:「山家道狹,將妨鸞輿。」者。仍停行幸矣。
十一月,廿日辛亥,太上法皇御東大寺。以來廿四日為受戒也。仍差敕使-參議-藤原朝臣-定國,以大藏省調布五百段、錢百貫文,修諷誦。
廿四日甲寅,於柬大寺,登壇受戒。僧侶交袖,觀者如堵。令右大辨-式部大輔-紀朝臣-長谷雄作戒牒狀。
廿五日乙卯,詔停太上天皇之尊號。
延喜十三年,九月□日,法皇登天台山,於座主僧命房,受灌頂。其次,迴心之御受戒。戒壇現紫金之光。天子聞之,遣使授增命法眼和尚位。
承平元年,七月,五日庚寅,公家修諷誦於七大寺。依法皇御病困篤也。
十九日甲辰,戊時,法皇崩于仁和寺南御室。御年六十五,遜位之後卅五年矣。
廿日乙巳,宇多院院司-左中辨-紀朝臣-淑光,參左衛門陣。付外記遺詔云:「任葬司、行葬料、置國忌、列荷前事并自餘等事,惣皆停止。」者。
廿一日丙午,敕遣固關使。
廿五日庚戌,依法皇遺制,止諸司、諸國舉哀素服。天皇服紵三日。
廿八日癸丑,開關。
九月,五日己丑,夜,奉改葬法皇於大內山山陵。
八日壬辰,於東寺,修法皇七七御齋會。公家以內藏寮調布三百段被修諷誦。
三年,七月十九日,男女親王修法皇御周忌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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