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序


大日本史 序

 專據國史,博考群書,為一大部之書,昭代之美事,堂構之業,勤勞可想。

 大日本史,刻本一函,恭修表文,以文化七年庚午冬,上送京師。既經關白藤公內覽。十二月朔,藤公進奏。伏備御覽。皇上嘉賞。聖旨如右藤公貽書傳諭。【臣治紀】感戴天恩,不勝扑躍,茲就藤公書中,謹錄。

 聖旨并諸卷首,永傳不朽矣。

     臣治紀 謹識



進大日本史表

 【臣治紀】言。伏惟,太陽攸照,率土莫匪日域;皇化所被,環海咸仰天朝。帝王授受三器徵,神聖之謨訓,寶祚之隆興,天壤無窮。國家治亂一綡,絕姦宄之窺窬。威靈之遠,于華夷有光。雖然,時運盛衰,蓋譬諸朝暮,是以人事得失,宜鑒於古今。彰往考來,有述有作;勸善懲惡,或褒或貶。屬辭比事,諸方豈無載籍。詳內略外,正史固存體裁。臣治紀,誠惶誠恐,頓首頓首。

 欽惟,皇帝陛下,紹天祖之正綡,神明其德,照臨八方。守聖人之大寶、寬仁之政,子育羣生。稽古立事,恭己無為。播文化之號於宇內,何人不遵聖天子之風教,委㢡學之任于關東。
 臣等嘗聞大將軍之家訓。伏念,臣材質愚鈍,學問空疎。徒承父祖餘蔭,叨𦡚藩屏重寄。爵忝三位,尸素之譏難免。官帶參議,牆面之陋是慚。惟此國史,責在臣家。欲竭忠於本朝,蓋追孝于前人。臣五代祖先光圀,少而好學,勇乎為義。雖身在外,乃心王室。每慨舊史之闕文,欲修歷世之實錄。開館聘士,輯錄名山通邑逸書,購求之切,馳使幣于遠邇,因人傳奏。許借蘭臺石室秘冊,繙閱之勤,忘寢食於晝夜。貫穿馳騁,集眾技以成效。取捨裁斷,發獨得之。特見紀、志、表、傳,創立一家之言,筆削信疑,庶為萬世之鑑。

 起自神武,至于明德,敘次一百代,上下二千載。闡幽微顯,原始要終。陞大友于帝紀,徵老翁之捧日,列神功于后妃,揭真主於遺腹。西東之爭、南北之亂,正閨皇統,唯視神器之在否。順逆之際,忠奸之別,是非人臣,悉由公論而折衷。知我罪我,蓋深自任,刋之正之,有待將來。
 爰自高祖,【綱條。】以至先父,【治保。】校訂補修。四世之間,無怠潤色。討論百年之後稍定,顧此一家之撰,豈云三長之具。徒閱星霜,莫竟功緒。先臣之所尤苦心,愚臣何敢不竭力。曩遭幕府催督,將使史藁上木。

 竊顧,斯書雖屬私撰,苟傳于世,有係國體。昔初脫藁,假冒題號。今且鏤版,曷無奏請。乃因百揆之吹噓,竊取九重之進止。恭蒙天意降鑒,許俾書公行。於是,累業志願,一朝獲伸,踊躍奉承,感激無已。速命剞劂之工,永省繕寫之勞。先臣所修『大日本史』本紀七十三卷,列傳一百七十卷,校訂粗完,雕刻未半。其表若干,有錄無書者,方且補修,猶未全備。臣愚以為,與其遷延歲月,全功告竣。不如嚴立課程,隨成呈上。
 故今紀傳廿六卷,刋㓨已就者,裝成一函,聊先上送。餘將續進,謹隨表以聞。上塵天覽,下情無任。慚懼戰汙,屏營之至。臣【治紀】,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言。

     文化七年十一月五日 參議從三位左近衛中將 【臣】源朝臣【治紀】 上表



大日本史 敘

 先人十八歲,讀伯夷傳,蹶然有慕其高義。撫卷歎曰:「不有載籍,虞夏之文,不可得而見。不由史筆,何以俾後之人有所觀感?」於是乎,慨焉立修史之志。上根據實錄,下采摭私史,旁搜名山之逸典,博索百家之秘記,綴緝數十年,勒成一書。

 蓋自人皇肇基,二千餘年。神裔相承,列聖纘統,奸賊未嘗生覬窬之心。神器所在,與日月並照,猗歟盛哉。究其所原,寔由祖宗仁澤,固結民心,磐石邦基也。其明良際會,都俞吁咈之美。考諸舊記,可以概見。迨乎中葉,英主迭興,持盈守成,嘉謨徽猷,莫愧於古。而文獻不備,明辟賢輔之邇,多堙晦不章者,豈不重可惜乎。
 此斯書之所以作也。【綱條】在膝下,每聞其言曰:「史者,所以記事也。據事直書,勸懲自見焉。」自上世迄今,風俗醇澆,政理隆替,炤炤然如睹諸掌。善可以為法,惡可以為戒,而使亂賊之徒知所懼,將以裨益世教,維持綱常。
 文不可不直,事不可不核。如有所出入左右,則豈可謂之信史乎?如是書,則惟務其實,不求其華。寧失於繁,莫過於簡。至其刪裁,姑有俟乎大手筆。書未及成,先人即世。【綱條】雖無似,服膺遺囑,罔敢失墜。閱十餘年,校訂略完。
 自神武至後小松,歷世一百,立為本紀七十三、列傳一百七十,都二百四十三卷,名曰『大日本史』。非敢謂昭代之成典,乃備後來修史者之採擇爾。若夫時運開塞,行事得失,可以為勸,可以為戒者,悉據事直書,不敢有所出入左右,亦所以遵奉先人之意也。

     正德五年乙未十一月
       權中納言從三位 源【綱條】 謹序




大日本史跋


大日本史 二百四十三卷版跋

 各大日本史貳佰肆拾參卷,剞劂麤成而志表未備也。 齊昭 嘗謂:「帝大友實踐天位矣,而後世莫能知。後醍醐帝南狩,實擁神器矣,而後世莫能辯明,不有直筆。帝大友,終銜冤萬古。而後醍醐帝,按劍之憤終不獲伸矣。」若曰正閏之分,非臣子所當議,則神器之重,萬世寶鎮。授受至嚴,以絕覬覦。此乃天祖之所以肇鴻基於無窮者,凜凜乎可畏也,昭昭乎不可誣也。大統所歸,惟神器是視。則萬世之公論自有,不可欺者矣。此斯書之,所以直書而不疑也。是為跋。


嘉永四年辛亥五月 前權中納言從三位 源 齊昭 謹跋




大日本史 三百九十七卷版跋

 吾祖義公,稟生武門,存心王室,夙慨綱紀之陵,夷修史以立一家之言。回天捧日,志雖未酬,乎明倫正名,意竊有期焉。貽廠丁寧,以繼以述。迨于烈公、順公,校訂緝補,孜攻匪懈。其紀傳既成,已獻之天闕,而志之與表,猶藏筐笥。隨成隨上,又數次矣。今也會皇化郅隆之際,爰始告其完成。祖孫十世之志,於是乎伸,二百餘年之業,於是乎卒。時運之會,豈其偶然哉。抑義公之志,在垂鑑百世,以扶植人道也。 圀順 辱承其裔,區區之誠,庶幾有補,淯埃豈敢謂答昭代之盛乎哉。剞劂方竣,因書其後。


明治三十九年七月 侯爵 圀順 順謹跋





[久遠の絆] [再臨ノ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