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三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廿一 佛事一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古者列聖之統馭海宇也,昭神道以承祭祀,清爽弗貳,神祇感格,明靈威嚴,不可狎瀆也。民俗由是純一,國勢由是隆盛。當是時,雖有海外邪教,固無有得而聞之者矣。及其久也,神道湮晦,繼述無人,不得耀乎光明。則異教邪說,乘間隙而入之。是其勢有所必至矣。佛法之始入中國,倡其所謂天堂地獄之說,以蠱惑人心。當時正議者取敗,而太子大臣戳力行之,謂:「善事佛者,罪障銷滅,必登淨土。」爭立伽藍,以示民之觀聽。讀經說法,欲以風化天下。則民之蚩蚩,安得不靡而從之。然而列聖敬神之教,存乎人心者,猶未可得奪也。及僧行基之出創言神佛同體之意。最澄、空海又傅會以本地垂跡之說,曰:「佛本地也,神垂跡也。必先有此佛,而後有此神。」以明靈威嚴不可狎瀆之神,為為怪誕詭譎不可方物之佛。神且為役,何所不至。而朝廷尊崇,聽其所為,誣民惑世,於是而極矣。自時厥後,朝儀祭典,與佛事相出入,世法滅裂,皇化陵夷。乃若延曆、興福僧徒,抗拒朝命,動弄兵革,詣闕強訴,不遂其所欲不止者,亦其勢有所必至矣。且累世相繼,營建寺塔,功費萬億,勞動民力。三善清行所謂:「天下之費,十分而五,弗啻也。」中原為之彫弊,國勢為之衰弱,其害不可勝言。而舉世沉溺,迷不知復。雖有賢才豪傑非常之士,又無有肯出力排之者,豈其不能通知流弊之所在乎。抑亦勢有所不可乎。唯天祖之宮,萬世儼然,至今不容僧徒拜之。奉幣神宮者,非解齊則不得見僧尼。其所以維持世教人心者,可謂微矣。故雖橫濫如彼,然又英明迭興,振紀綱、正風俗,邪說淫行,有時少'熄。乃如大寶之令、延曆之政,後世人主茍有能修舉之者,則佛法之害,必不至於如斯之甚也。若其教法得失,僧徒才否,固不遑論,而世道由是凌遲,人心由是迷謬者,是不可不記也。今舉其顛末,審其曲折,悉著于篇。作佛事志。
大日本史 卷之三百六十四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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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臨ノ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