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三百卅四 志第九十一 禮樂一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即位
讓位
天皇冠禮
皇太子冠禮
皇子冠禮
冊立皇后皇太子
元正
【小朝拜】
四方拜
朝覲
皇后受賀
皇太子受賀
告朔
冬至受賀
禮樂之起,其所由來尚矣。但邃古之世,風俗僕茂,人文未開,雖有其實,而名未著。然攷諸舊史,伊弉諾、伊弉冉二神,首明夫婦之倫,生我天祖,君臨寓內。天祖傳位於皇孫,以為中國之主,而皇統始定。當時群神翼天業者,亦咸祖孫相繼,各守天職,以事天孫,是神聖之所以篤父子之親,正君臣之義,以立經國之本,豈非非禮之大者乎。若夫自宮室、衣服、宴饗、朝會、儀衛之制,以至聲歌絲竹之樂,亦皆起源於神代,而列聖相承,以統馭海內。然其文則固未備也。抑列聖所貴於禮者,莫重乎祭祀。祀禮之重者,莫大乎天祖也。夫天祖之傳位,寓象於實鏡,授諸皇孫,以見念祖之義。聖子神孫,奉承遺訓,同牀共殿,親祭匪懈。敬神嚴父,無有二道。下至臣民,亦皆奉天祖,戴天孫,以繼述乃祖父之所以事天祖皇孫者,致其誠信,以承祭祀。禮樂之本,實存乎此。故雖玉帛鐘鼓之不備,而神人和樂,灾 害不生,風俗淳素,君民親睦,四海之內,與一家無異。是蓋萬世之基,所以一定而不動搖焉。固不須苛儀煩禮,尊君抑臣,然後為治也。然一質一文,經世之常道,人文漸開,則禮節器用,亦必隨時修飾,以順其宜。要在乎不失其本焉耳。自應神以降,文教日興,朝廷之儀,與服之制,概必有沿革,而古史莫能詳焉。孝德朝皇太子輔翼,定五禮興百度。至文武朝,制度典章大備矣。然觀其所由,則禮云樂云,率皆隋唐之制。所謂襲其器而不知其意,忘其本而存其未者,要亦非夫三代治教之具也。唯其事物、名數、降登、揖讓、拜俛、伏興之節,雖有司之事,其文固備,資以飾改新之治,亦可謂盛矣。歷朝相因,加修增飾,文物整備,而俗習隨變。其聲容之美,雖有可觀者,而上世簡直之風,日以耗銷,豈亦非文之弊哉。然沿襲之久,習而不察,往而不反,雖時有志於釐革者,亦唯少損益舊文,以合當世耳。及其人末失也,公卿縉紳所奉以為禮樂者,不出於區區儀節。與舞容曲調,而至經國大體,則不知其為何物,終之朝政不能以綱紀天下。武人強粱,武斷於國郡,而所謂月卿雲客者,端笏於殿陛之上,撫絃於筵席之間,亦何補於政事。禮樂壞於上,而征伐出於下,天下大權,盡歸於介冑之士,敗亂極矣。然而廟堂之上,鐘虡無動,龜鼎依然者,蓋以神聖經國之餘烈,尚存于民心也。猗欺不亦偉哉。故今推其本原,徵之神代,考其沿革,詳其得失。凡事係祀禮者,具之神祇志。而即位元會以下,大禮小儀,及服飾儀物,與夫樂制本末,以次著于篇,作禮樂志。
大日本史 卷之三百卅四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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