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二百十五 列傳第一百卌二 文學三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都良香 兄:都腹赤 子:都在中
橘廣相
島田忠臣
大藏善行
藤原佐世
紀長谷雄
巨勢文雄
善淵永貞 弟:善淵愛盛
三統理平 子:三統元夏 孫:三統篤信
惟宗公方 孫:令宗允亮
都良香,左京人,初名言道。祖桑原秋成,大和介,外從五位下。父貞繼。
【父貞繼據古今和歌集目錄。】
弘仁中,與兄腹赤,請改姓都宿禰。承和中,為主計頭。嘉祥初,敘從五位下。貞繼累歷吏部,諳練舊儀。後任此職者,必咨訪而行焉。
【文德實錄。○弘仁中以下至此,都良香事。】
腹赤有文藻,才名彰著,嵯峨帝時屢侍宴賦詩,及渤海使來,與副高景秀唱和。又與信濃守仲雄王等,撰文華秀麗。
【經國集、文華秀麗。】
兼熟朝典,及編集內裏式,亦預焉。
【文德實錄。】
至正五位下文章博士。
【日本紀略。○腹赤有文藻以下至此,桑原腹赤事。】
良香博聞彊記,善屬文。弱冠入學。此時士習矜伐,妍媸不分。良香嫉之,著薰蕕論曰:「人有賢愚,物有美惡。人以賢才為賢,物以美體為美。是故,人中有人,人之有賢才者名高。物中有物,物之有美體者價貴。庸詎謂無賢愚於人,無美惡於物乎。若然,則曲阜尼丘,比培塿而無別,紫蘭紅蕙,混蕭艾而不分。求之竺論,何其謬乎。觀夫草之有薰蕕,猶人之有賢愚。薰也蕕也,生一園之中,共有枝葉。賢也愚也,居二儀之間,共有頭足。人或不辨,謂無異同。彼一賢一愚,而世不以為異。此或香或臭,而人猶以為同。遂使賢愚一貫,曾無等差,香臭一氣,時有混亂。當此之時,能視者視之,而別人之賢愚,能聞者聞之,而辨草之香臭。否則白藏九月,驚飈加振擊之威,玄英三冬,嚴霜致殺伐之暴。徒蘊酷烈之氣,與凡藂而盡耳。但至歲窮陰律,音入陽爻,群木榮於林,百卉秀於野,本臭者亦自臭,初香者亦自香。此為稟性不同,含氣有素。遂則,臭者生於道路,牛羊之足踐其萌芽。香者薦於宗廟,鬼神之口嘗其氣味。今之君子,若能杜絕鶗鴃之啄,令久其芬芳鋤,除莨莠之根,無雜其穢惡。不同器而藏,當異處而稱種,美惡香臭,可得而明焉。」
【都氏文集、本朝文粹。】
對策及第,聲譽益著。時論謂:「其文章得之天性。」
【都氏文集、江談鈔。○十訓抄曰,言道對策時,春澄善繩為問頭博士。言道誘其侍女,得是提之草本,豫作神仙策,遂取科第。有三壺雲浮、七萬里程分浪、五城霞峙、十二樓構插天之句,世傳送焉。】
遷正六位上少內記。貞觀十四年,與平季長,為掌渤海客使。奏曰:「姓名相配,其義乃美。若非佳令,何示遠人。望請改名良香。 」許之。敘從五位下。尋為大內記、文章博土,兼越前權介。十八年大極殿災。詔諸博土,議皇帝廢朝,及群臣從政以否。良香與大學頭巨勢文雄議曰:「春秋穀梁傳:『新宮災,三日哭。新宮者何,禰宮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禮也。』又漢建元六年四月:『高園便殿,火。帝素服五日。』元鳳四年五月:『孝文廟正殿,火。帝及群臣皆素服。』又漢元封六年十一月:『栢梁臺,災。』永始四年四月:『長樂宮、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後漢永和元年十月:『承福殿火。』魏青龍二年四月:『崇華殿,災。』晉太康十年四月:『崇賢殿,災。』梁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燒後宮屋三千間。』據此等文,國廟火,必有素服盡哀之禮。至如宮殿之災,無有變服廢朝之文。但春秋昭十八年左氏傳曰:『五月,宋衛陳鄭皆火。三日哭,國不市。』苑曰:『魏文侯御廩災。素服避正殿五日。群臣皆素服而哭。』謹按,古之諸侯,有如此之災者。或有變服致哭之義。今折衷而論之,宜三日廢朝,皇帝及群臣不變常服,唯盡憂之意。」詔從之。元慶元年,陰陽寮奏:「四月朔,夜日當食。」豫下四道博土議食在夜當廢務以否。良香議曰:「按經傳諸史,太陽虧損,君避殿移時,百官廢務。自有明文,不煩更載。此謂晝日之食也。至于夜食虧傷之理,不見避殿廢務之義。但春秋穀梁傳:『莊十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鄭君釋曰:『一日一夜,合為一日。今朔日,日初出。其食有虧傷之處,未復。故知此日以夜食,夜食則亦屬前月之晦。』謹案,一日一夜,合為一日。其食有虧傷之處,然則若食及復在丑刻前者,當屬前月,以為晦食,晦日廢務。若食及復,在寅刻後者,當屬來月,以為朔食,朔日廢務。且如雖食在丑刻,而虧傷之處至寅若卯,未及全復,則晦朔兩日並須廢務。古之與今,其事各異。何者,古之曆家,未知豫推日食之術。唯見虧傷,然後知食,設有夜食,不由得知。後代曆家,以術推理。豫知食否,毫毛不差。故唐開元禮云:『太陽虧,有司豫奏其日,置五穀五兵於大社。皇帝不見事,百官各守本司,不理務。過時乃罷。』如唐禮文,不論晝夜,有司豫奏。今豫知夜食,豈得以在夜不救之乎。既能救之,豈得准平日舉政事乎。然則,不問晝夜,必當廢務。」從之。是歲,賜姓朝臣。三年,卒。
【三代實錄。】
年四十六。
【古今和歌集目錄、扶桑略記。○或作年三十六。】
世言良香月夜過羅城門,吟所作詩曰:「氣霽風梳新柳髮,冰消浪洗舊苔鬚。」樓上有歎賞聲。時人異之。又遊竹生島,得三千世界眼前盡之句。對未成,島神賡曰:「十二因緣心裏空。」子在中。
【江談鈔。】
都在中,有文才,為越前掾,在任與渤海使裴璆交遊。臨別贈詩,璆大稱之。朝議欲詰私交外國人,聞其為璆所稱,釋而不問。
【江談鈔。】
橘廣相,字朝綾,左大臣諸兄五世孫。父峰範,若狹守。
【公卿補任、橘氏系圖。】
廣相幼而有文名,九歲許昇殿。乃賦詩曰:「荒村桃李猶慶愛,何況瓊林華苑春。」
【江談鈔。】
長而博學。貞觀中,補文章生,為越前權少掾,補藏人。對策及第,為右衛門大尉,敘從五位下,除文章博士。辭不就。歷東官學士、民部少輔。
【公卿補任。】
五條太皇太后崩,議喪服未決,遂從廣相議。渤海使來,奉敕宴使人賦詩。
【三代實錄。】
敘從五位上,為右少辨,學士如故。
【公卿補任。】
皇太子讀千字文,廣相侍讀。
【三代實錄。】
轉左少辨,兼美濃權守。以學士勞,超授正五位上,遷式部大輔、藏人頭。元慶中,為勘解由長官、右大辨。
【公卿補任。】
光孝帝即位,進從四位上。帝讀文選,又侍讀。
【三代實錄。】
尋兼文章博土,任參議,轉左大辨。宇多帝即位,廣相與左中辨藤原有穗、左近衛中將藤原時平、左衛門佐藤原高經等,侍殿上。關白基經辭職,廣相草詔,有以阿衡之任,為卿之任語。基經不悅,帝為解謝之。尋兼近江守,進正四位上。寬平二年,卒。年五十四。以侍讀勞,贈中納言、從三位,
【參取公卿補任、扶桑略紀。○十訓抄曰,藤原佐世擿阿衡語激怒基經。廣相聞而怨佐世,以憂死。其靈為犬,狂瘈齩人。繞佐世家,吠曰:「阿衡!阿衡!」因贈中納言,以慰其靈。歷代皇記亦載此事。怪誕不足取。十訓抄為貞觀中事,亦誤。】
賻以絹布。
廣相歷任三朝,近侍左右,省中眾事,莫不幹理。
【公卿補任。】
博涉群書,皆橫看讀過,拔萃抄纂,以備遺忘。獻策之日,覽一代藏經,七日而竣。
【江談鈔。】
有集八卷,
【仁和寺書籍目錄。】
著朝官當唐名略鈔。
【拾芥鈔。】
又嘗奉宇多帝敕,撰蹈歌記。
【年中行事引廣相傳。】
廣相初受業菅原是善。
【政事要略、江談鈔。】
是善嘗作高雄山鐘銘,廣相序之,藤原敏行書之,
【高雄山鐘銘。】
世稱三絕。廣相初名博覽。舊制不得以佛菩薩聖賢名號為名,以舍利弗別號博覽比丘,父峰範奏請改今名。
【公卿補任。】
子公賴,善和歌。
【後撰和歌集、新敕撰和歌集。】
天慶中,官至中納言。
【公卿補任。】
島田忠臣,其先出自神八井耳命。
【姓氏錄。】
貞觀初,為越前權少掾。渤海聘使來,副使周元伯頗閑文章。以忠臣能屬文,假加賀權大掾,就館與元伯唱和。既而任少外記‧授從五位下,為因播權介。元慶中,進從五位上,遷大宰少貳,為美濃介,權行玄蕃頭事。與式部少輔菅原道真,迎接渤海聘使裴頲。
【三代實錄。】
後為伊勢介。
【本朝文粹。】
宇多帝受周易於大學博士善淵愛成,忠臣為都講。寬平三年,講畢賜曲宴,忠臣賦詩作序。
【田氏家集。】
及卒,菅原道真作詩哭曰:「自是春風秋月夜,詩人名在實應無。」
【菅家文草。】
紀長谷雄稱為當代詩匠。
【本朝文粹。】
關白基經亦愛其才,厚遇之,嘗使藤原敏行書其詩五百餘篇於屏風。
【田氏家集。】
所著有百官唐名鈔。
【拾芥鈔。】
大藏善行,以文學著。貞觀十七年,蒙敕侍藏人所,校定御書。又講顏氏家訓,教授左右年少於禁中。明年,講竟。賜宴於藏人所,召大學文章生等賦詩。元慶中,為少外記,敘正六位上。
【三代實錄。】
先是,為土佐權掾大內記都良香狀讓其職曰:「善行等,文富春華,學收秋實。若搖筆麟閣,洗硯鳳池,則左右得人,起居傳美。」
【都氏文集、本朝文粹。】
七年,為存問渤海客使,兼領客使。臨進發辭見,賜御衣袴各一襲。仁和中,轉大外記,授外從五位下,兼播磨權大掾。
【三代實錄。】
改姓伊美吉,賜朝臣。
【參取三代實錄、雜言奉和。】
寬平中,敘從五位上,為勘解由次官,兼參河權介,大外記如故。先是,與左大臣藤原時平等,奉敕修三代實錄。延喜元年,書成奏上之。
【三代實錄序。】
善行學究經籍,善于教導,生徒甚多。藤原時平及弟仲平、平惟範、平伊望、藤原興範、紀長谷雄、三統理平等,皆授業。
【雜言奉和、紀長谷雄水石亭詩序。】
是歲,善行年七十。時平會一時英俊於城南水石亭,以賀其壽,會者一十六人。時平執弟子之禮,時人榮之。
【雜言奉和。】
尋敘從四位下,任民部大輔。
【延喜格序、河海鈔。】
後為東宮學士,常服鐘乳丸。年滿九十,猶有壯容。家蓄婢妾,年八十七生子。十七年,以漢書授太子。每朝侍講,無有休暇。世人歎異,謂之地仙。
【政事要略。】
藤原佐世,式部卿宇合之裔。父菅雄,民部卿大輔。佐世初為攝政基經家司。貞觀中,對策及第,
【尊卑分脈、江談鈔。○江談鈔曰,藤原氏獻策昉于佐世。今據文德實錄,天長初藤原關雄奉文章生試及第,非昉于佐世也。江談鈔誤。】
舉文章得業生,補越前大掾。十四年,與大學頭巨勢文雄,燕饗渤海使於鴻臚館。元慶中,敘從五位下,為彈正少弼、民部少輔。陽成帝始讀孝經,佐世為都講。既而進從五位上,為右少辨。八年,遷大學頭。奏貸新錢三十貫於左右京職,以其子錢充大學寮學生菜資。仁和元年,奏:「令云:『凡學坐公私有禮事,令觀儀式。』又承和十二年宣旨云:『車駕行幸之日,官人弓文章生等陪從。』然則朝堂之儀,公私之禮,節會宴享之日,巡狩遊獵之時,必須率學生縱觀陪從。而寮本無幕幔,臨事多闕。諸司例給二張,領四百之生徒,非兩幕之可容。望請,賜四張,以為儲備。」從之。二年,為左少辨,遷式部少輔。
【三代實錄。】
寬平三年,任陸奧守,兼大藏少輔。
【續本朝文粹所載藤原敦光狀。】
至從四位下右大辨。
【尊卑分脈。】
所著有見在書目,行于世。
【見在書目。】
昌泰元年,卒。子文貞,對策及第,至文章博、式部大輔正五位上。子後生亦獻策,為文章博士。
【尊卑分脈。】
子孫相繼業儒,世稱式家云。
紀長谷雄,字寬。祖國守內膳正。
【公卿補任。】
善毉,為典藥頭。時東宮有疾,令國守上藥。國守啟曰:「必至瞑眩而後愈。」已而東宮果苦悶。於是,帝下國守於帶刀陣,命曰:「若有不諱,速斬之。」既而東宮疾瘳,國守謂人曰:「若東宮疾不起,我必誅死。」遂戒子孫,令勿學醫。
【古事談。○祖國守以下,國守國守事。】
父貞範,彈正忠。
【公卿補任。】
貞範當導長谷寺,生長谷雄,因名焉。
【紀氏系圖。】
生而穎敏,成童志學。十八屬文。
【本朝文粹所載延喜以後詩序。】
受業大藏善行,
【雜言奉和。】
未及知名,一日諸生群飲,賦幽人釣春水詩。島田忠臣獨賞長谷雄詩曰:「綴韻之間,甚得風骨。」自是才名日著。久之人惡之於善行,沉淪積年。貞觀十八年,始補文章聲。既而遊菅原道真之門。道真初未奇之,適見大及殿始成宴集詩,歎曰:「不意詞藻至此!」後屢相唱和。
【本朝文粹所載延喜以後詩序。】
元慶中,為文章得業生、讚岐掾。
【公卿補任。】
時有識之土,爭好論議。立義不堅,或至醉舞狂歌,罵辱陵轢。道真寄師長谷雄,以勸吟詩。
【菅家文草。】
仁和中,為少外記,敘從五位下。寬平中,累官圖書頭、文章博士,兼讚岐介、式部少輔、右少辨、大學頭,進從四位下。九年,為式部大輔,兼侍從,博士如故。
【公卿補任。】
宇多帝欲遣使於唐,菅原道真為大使,長谷雄為副使。會唐亂而止。
【扶桑略記。】
醍醐帝即位,上皇敕使藤原時平、藤原定國、菅原道真、平季長,及長谷雄侍帝,以備顧問。
【古今著聞集。】
昌泰元年,授帝群書治要。
【日本紀略。】
是年,為右大辨,
【續本朝文粹所載藤原敦光狀。】
轉左大辨。延喜中,任參議,累進從三位,任中納言。十二年,薨。年六十八。
【日本紀略。○江談鈔及今昔物語曰,長谷雄嘗至長谷寺,祈任大納言。夢有人告曰:「汝有文才,可遣他國。」未幾,薨。】
長谷雄,文藻富膽,為眾所推。詔敕表牋,多出其手。世稱紀納言,又稱紀家。
【紀家據江談鈔。】
長谷雄能律身,曾書紳曰:「靡恃人之知,勿誇己之賢。須懷誡與慎,以思身之全。」
【朝野群載。】
三善清行曾與長谷雄論文,詬罵曰:「自古無有無才博士,今始於汝!」長谷雄不校。時人服其雅量。惟宗孝言聞之曰:「龍之鬬,雖困不至斃,他畜不得近之。」蓋謂二子才高,餘子不得與也。
【江談鈔、今昔物語。】
及道真執政,每有文會,必先屬長谷雄起草。嘗侍內宴賦詩,道真執其手曰:「元白再生,何以加焉。」島田忠臣亦亟稱:其「其文,道真薨後,忠臣小野美林輩相踵而逝,長谷雄獨執文柄。然延喜以後詩,感其無知音,題曰:『延喜以後詩卷』。」
【本朝文粹所載延喜以後詩序。】
文集散逸,今纔存。子淑望、淑人、淑信、淑光、淑行、淑間,淑方、淑久、淑江,皆有才學,多至顯官。
【紀氏系圖。○系圖一本不載淑江。】
淑人見
小野好古傳
。
巨勢文雄,左京人,本姓味酒。貞觀初,擢文章得業生,授正八位下。對策及第,加賜三階,授大內記。三年,賜今姓。先是,巨勢河守奏言:「文雄款稱:『先祖出武內宿禰大臣五男巨勢男韓宿禰,是巨勢朝臣之祖。三男平群木菟宿禰,即文雄之祖。木菟宿禰之後,賜味酒臣姓,淪落被貫伊勢。至于文雄之先,改臣賜首姓,貫附左京,事煥圖牒。文雄一祖之裔,八腹之支,孤為悴族,久隔榮途。加以,酒之為用,唯貴成禮。耽淫之失,鑒誡攸深。而今味酒為姓,副以首字之味,
【○之味上疑有脫字。】
既非吉祥。況復當為其首乎。是以,改姓之望,朝夕刻思,式微之歎,弟兄深綆。願熙明時之景煦,入巨勢之華宗。但順祖胤之流,賜平群之姓。而平群之字,稱謂是凡,巨勢之文,義理堪愛。』河守等,謹檢本系,已知同宗。見其所愁,理當聽許。特賜巨勢朝臣之姓,將慰沈淪族人之懷。」至是,從其所請。歷民部少輔、文章博士、備後權介,遷大學頭,進從五位上。先是,應天門災。修造既訖,使博士議改名。並問應天、朱雀、羅城諸門名義。文雄議曰:「宮殿城門,火災後改名,兩漢以上,未聞有此事。魏青龍二年四月,祟華殿災,繕復之。三年七月又災,高堂隆以為:『不可營造。』帝不從,遂復,曰九龍殿。唐天寶二年,應天門災,十一月成,改曰乾天門。本朝制度,多擬唐家。凡災火雖異,總之非休徵。修復之後,除舊號制嘉名,不亦宜哉。洛都城門,謂應天門,按禮含文嘉曰:『湯順人心應於天。』蓋取諸此。長安南面城門,謂朱雀門。大明宮南面五門,正南曰丹鳳門。夫丹鳳、朱雀,其義一,以在南方,謂之朱雀乎。羅城門者,周國門、唐京城門,西都謂之明德門,東都謂之定鼎門,今謂之羅城門,義未詳。但唐六典注云:『自大明宮,夾東羅城復道,經通化門而入興慶宮。』今按,文勢,蓋羅列之意。」元慶中,至右中辨,從四位下,兼越前守。
【三代實錄。】
善淵永貞,初名福貞,本姓六人部,火明命後也。世居美濃厚見郡,後與弟愛成等,遷隸左京職,賜今姓。貞觀中,擢直講,敘外從五位下,為助教,兼越後介。十四年,上表,請辭職侍母病。尋進從五位上,遷大學博土,兼越中守。光孝帝讀孝經,永貞為侍讀,進正五位下。仁和元年,卒於官。年七十三。弟愛盛。
【三代實錄。請辭職侍母病,據菅家文草。】
善淵愛盛,貞觀中,為右中辨,兼山城介。帝讀群書治要,為都講。至從五位上大學博士。
【三代實錄。】
聽昇殿,為侍讀。
【職原鈔。】
三統理平,受業於大藏善行,
【雜言奉和。】
策試及第。
【朝野群載。】
寬平、昌泰間,為大外記,兼備中掾、越前介,
【三代實錄序、二中歷、雜言奉和。】
授從五位下。
【官職祕鈔。】
延喜中,遷大內記,兼周防權介,
【延喜格序、釋日本紀、日本紀竟宴和歌。】
預撰三代實錄及延喜格。
【本書序。】
時帝好學,令藤原春海講日本紀,召一時文士侍講筵。理平亦與焉。講畢,作竟宴和歌序。
【日本紀竟宴和歌。】
尋敘從五位上,為文章博士。
【二中歷。】
理平嘗侍宴賞月,賦詩有云:「天山不辨何年雪,合浦應迷舊日珠。」讀師以次唱群臣詩,至理平詩,帝命令再三誦此句。理平感嘆。
【江談鈔。】
晚年任式部大輔,進從四位下。
【作者部類、二中歷。】
延長四年,卒。年七十四。
【作者部類。】
理平善詩,菅原文時,愛其詩,嘗自寫其集。大江匡房亦稱為鉅匠。其為後輩所慕如此。
【江談鈔。】
子元夏。
三統元夏,對策及第,為章得業生。
【類聚福宣鈔。】
任式部丞。朱雀帝受史記於藤原在衡,元夏尚複。
【外記日記。】
天曆中,歷式部少輔、文章博士,
【本朝文粹、二中歷、類聚符宣鈔、政事要略。】
為東宮學士。
【作者部類、二中歷。】
授四位,康保中卒。
【作者部類、葉黃記。】
子篤信,亦有文才,賜學問料。
【葉黃記、西宮記。】
為少內記。
【本朝麗藻。○按仁和寺書籍目錄,載理平傳一卷,今不傳。】
惟宗公方,其先功滿王,秦始皇後也。應神朝率眾歸化,子孫因以秦為氏。元慶中,公方祖父直宗、父直本,奏請改惟宗。
【三代實錄。父祖名據政事要略、本朝文粹、清獬眼鈔。】
直宗至勘解由次官,
【三代實錄、政事要略。】
直本為主計頭。
【二中歷。】
世學法律,任明法博士,攝巡察糾彈職。
【三代實錄、政事要略、本朝文粹。】
公方,延長間,歷左衛門大志,任明法博士,
【政事要略、類聚符宣鈔。】
為主計助。天慶中,遷大判事,兼勘解由長官、大和介。尋任民部少輔。
【政事要略。】
天曆中,為左衛門權佐,補檢非使,
【二中歷、官職祕鈔、日本紀略。】
授正五位下。
【類聚符宣鈔。】
當是時,諸國衰弊,貢賦不入。帝乃立制以嚴其法。既而國司犯法者十餘人,令法家議其罪。公方調之,以為違式。右弼
【闕姓。】
以為違敕。公方曰:「違詔旨謂之為敕,違式制謂之違式。今國司所犯者,非式制乎?」右弼曰:「式制亦奉敕而定之,謂之違敕,何不可之有。」二議不決,事聞帝,以公方言為非。使藤原文範詰問。公方固執前言。文範奏之。敕令上疏謝過。公方不聽。
【北山鈔、江談鈔。】
天德二年,左遷大藏權大輔,
【日本紀略。】
猶兼明法博士。
【西宮記。】
識者謂:「公方言雖是,而以忤帝意見貶。」
【北山鈔。】
安和中,左大臣源高明坐事貶太宰權帥,既而薙髮,請止京師。
【公卿補任。】
時議不決,令公方議之。公方曰:「凡僧尼犯罪,猶且還俗處刑。今臨事薙髮,豈宜宥其罪乎。」從之。
【政事要略。】
公方雖不善詩賦,博覽多通,尤精家學。當時法律,多成其手。
【參取政事要略、類聚符宣鈔、本朝月令。】
著本朝月令,以詳典故。
【人和寺書籍目錄。】
嘗語子弟曰:「延喜朝,寵姬、內匠、藏人奏請:『觀白馬節會,所著深紅衣露於車外。』深紅,歷朝所禁也。檢非違使源中正取衣將裂之。內匠為和歌解其意。中正不忍裂其衣而止。凡掌法律者,宜存此意。」其寬恕如此。
【政事要略。】
孫允亮。
【清獬眼鈔。】
令宗允亮。允亮,夙有才名,長於家學。為明法博士,論斷精確。當時法家,皆出其下。
【政事要略、續往生傳。】
常悼祖公方以違式之議忤帝意見貶,密反覆其議。歷數年,論說始成,乃詣文範家欲論之。文範曰:「先帝既崩,卿先人亦歿,吾亦既老。今日勿復煩論辨。」允亮遂不得論而還。
【江談鈔。】
正曆中,為勘解由次官。
【小野宮年中行事。】
尋任左衛門權佐、
【○二中歷作右衛門。】
檢非違使。
【年中行事、政事要略、日本紀略、官職祕鈔。】
五年,宇佐社人與天貳藤原佐理,爭事訴之朝。以允亮為推問使,窮問之,遂罷佐理職。
【日本紀略。】
長德中,藤原伊周與弟隆家,坐謀逆處竄。允亮為追下使,就家傳敕。會中宮御伊周家。伊周兄弟不敢出。允亮奏請入搜之。伊周逃匿愛宕山。允亮率徒追之。伊周遂赴配所。
【古事談。】
四年,奏請改姓,次姓令宗朝臣。無幾,兼彈正判事。
【政事要略。】
寬弘中,兼河內守,
【政事要略、二中歷。】
敘從四位下,為檢非違使佐。
【官職祕鈔。】
佐敘四位,始于此。
【官職祕鈔、二中歷。】
嘗編纂父祖舊記及諸書,著政事要略一百三十卷,又著類聚判集百卷。
【仁和寺書籍目錄。】
其日記曰宗河記,法家以為準則云。
【清獬眼鈔。】
大日本史 卷之二百十五 終
[久遠の絆]
[前卷]
[次卷]
[再臨ノ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