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十 將軍五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宗尊親王
惟康親王
久明親王
守邦親王
宗尊親王,後嵯峨帝第二子也。
【五代帝王物語、增鏡。○歷代皇紀、東鑑為第一子,蓋誤。說具
皇子傳
。】
寬元二年正月,為親王。
【百鍊抄、歷代皇紀、將軍執權次第。】
以母賤不得為儲貳,帝意矜之。
【增鏡。】
建長四年正月,加冠上皇宮,敘三品。二月,北條時賴廢征夷大將軍藤原賴嗣,請迎宗尊鎮鎌倉。上皇許之。
【增鏡、東鑑。】
三月,聽帶劍。
【百鍊抄。○參取東鑑。】
四月,至鎌倉,為征夷大將軍。
【一代要記、百鍊抄、帝王編年記、東鑑。○增鏡為二月。將軍執權次第三月。】
時賴改造府第,祟奉頗超舊主。
【增鏡、東鑑。】
是月,引付增二番為五番。二階堂行盛、秋田義景,以評定眾兼引付頭。
【東鑑、關東評定傳。】
九月,以旱禁鎌倉及諸國沽酒,推破壺甕。十月,頒令:「掠略子女,及盜牛馬,至三次罪及妻子。放火準強盜。殺害、刃傷,止捕其身。盜竊雖小,至兩次抵罪。姦人妻者納錢贖。」五年十月,定薪炭粃糠價,及禁強買。西國地頭所收租稅,多不依本司之法,侵漁百姓,下六波羅禁之。六年四月,定遣宋船員限五艘。十二月,令評定眾大名外,禁僕從騎馬,減從者員。
【東鑑。】
康元元年三月,連署北條重時罷。六波羅北方北條長時罷,以北條政村連署。
【東鑑、關東評定傳。】
四月,以北條時茂為六波羅北方。六月,先是下野、陸奧盜賊蠭起,劫掠行旅。至此令二國地頭:「所在置兵士,備竊發。稽緩縱賊者奪其邑。」
【東鑑。】
十一月,執權北條時賴罷以北條長時攝執權事。
【東鑑、關東評定傳。】
正嘉元年十二月,置廂眾選將士五十餘人,更番宿直幕府,以左近衛少將藤原能清侍從藤原雅有等朝官六人為番頭。先是,以其疑於上皇宮警衛,遣使京師請之。敕許之,賜以御書。二年九月,諸國盜賊蠭起,流劫郡邑。下令諸國守護追捕之。文應元年正月,置早晝番,以少壯曉詠歌蹴鞠管絃書及弓馬等藝者為之。二月,延曆寺僧徒謀燒園城寺,令六波羅遣兵備之。十二月,以家人入衛京師市者,課責路費。百姓嗟怨。下令段別出錢三百文,五町別官馱一匹,夫二人充之。弘長二年,先是每驛置二馹備急報,而將士到鎌倉者,矯命擅用,或至發數疋。至此令六波羅:「非有變故,不得輒發馬遞。又禁將士役丁夫運私物。復驛長給日食。」令關東諸國神社佛寺:「薦事不懈,繕治及時。修橋梁、掃街衢。」禁將士屋舍驅從踰制;僧徒裹頭往來里巷;念佛僧會集婦女;棄病夫孤兒及尸骸於路。
【東鑑。】
三月,以訟獄壅滯,召引付眾督責之。徵評定眾及引付眾誓書。
【東鑑、關東評定傳。】
六月,三蒲義村子僧良賢圖作亂,執而殺之。
【東鑑、保曆間記。】
二年六月,減引付眾為三番。
【關東評定傳。】
三年六月,聽講帝範。八月,讀臣軌。九月,禁民間用切錢。十一月,北條時賴卒。是歲,將朝京師,豫令諸國:「每田五町,課二夫一遞馱,田一段百錢。」而以大風年榖不登輟之,還課錢。
【東鑑。】
文永元年七月,北條長時罷。八月,北條政村攝執權事。北條時宗連署,以北條時輔為六波羅南方。
【將軍執權次第、帝王編年記。】
十月,以北條實時、安達泰盛為越訴奉行。
【關東評定傳。○越訴奉行,廢置無所考。】
二年九月,任中務卿,敘一品。
【將軍執權次第、帝王編年記。】
三年三月,罷引付眾,令問注所聽斷訟獄。
【參取東鑑、關東評定傳。】
六月,僧正良基、法印嚴慧等素親近宗尊,竊與其黨謀滅北條氏。宗尊不之知。至是事漏,
【○參取東鑑、增鏡、關東評定傳、保曆間記。】
良基奔高野山,絕食而死;
【保曆間記、關東評定傳。】
嚴慧亡命;
【東鑑、關東評定傳。】
時宗、政村送還宗尊于京師,處六波羅北方,立其子惟康。
【○參取東鑑、增鏡、五代帝王物語。】
上皇遣左少辨藤原經任,伺北條氏意,知其無他故乃安。於是宗尊得徙承明門院土御門故宮,始與上皇及母準三官相見焉。
【○參取增鏡、五代帝王物語。】
宗尊後往右近馬場觀雪,詠歌曰:「
猶賴む
(
奈保多能牟
)
,
北野雪の
(
岐多能能由岐能
)
,
朝ぼらけ
(
阿佐保羅計
)
,
跡無き事に
(
阿斗奈岐古斗珥
)
,
埋もるる身は
(
宇豆毛留留美波
)
。」
【增鏡。】
九年二月,薙髮號行證。
【將軍執權次第。○帝王編年記為行勝,皇胤紹運錄覺惠。】
十一年七月,薨,年三十三。
【歷代皇紀、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皇胤紹運錄為三十二,誤。】
宗尊善和歌,
【增鏡。】
以權大納言藤原為家為師。
【東鑑。】
所著有瓊玉集十卷。
【瓊玉集跋。】
二子。長惟康。次僧真覺,為權僧正。
【皇胤紹運錄、一代要記。】
後束髮還俗,生一女,入後醍醐帝宮。帝賜之鹽谷高貞。
【諸門跡譜。○參取太平記。】
二女長掄子女王,次瑞子女王,共入後宇多帝宮。
【增鏡。】
惟康親王,文永三年七月,北條時宗等奉襲父職,敘從四位下,為征夷大將軍,
【公卿補任、增鏡。】
時三歲。
【增鏡、五代帝王物語、將軍執權次第。】
五年三月,以北條時宗為執權,北條政村復連署。
【帝王編年記、關東評定傳、將軍執權次第。】
四月,復置引付眾五番。
【關東評定傳。】
七年正月,六波羅北方北條時茂卒。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十二月,詔賜姓源,進從三位,為左近衛中將。
【公卿補任、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八年二月,兼尾張守。
【公卿補任。○將軍執權次第作三月,誤。】
九年正月,進從二位。
【公卿補任、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二月,北條時輔叛。遣北條義宗擊滅之。
【帝王編年記、五代帝王物語。】
十年五月,連署北條政村罷。六月,以北條義政連署。
【帝王編年記、關東評定傳、將軍執權次第。】
建治元年九月,斬元使杜世忠等於鎌倉,下令:「公私省費,休息民庶,充軍旅之須。停京師大番兵,遣在京兵士于鎮西諸國,以備元寇。」
【關東評定傳。】
十一月,始置九州探題。以北條實政為之,備于元兵。
【帝王編年記。○按太平記,為永仁元年始至鎮西探題,誤。】
十二月,北條時國為六波羅南方。
【帝王編年記、平氏系圖。○將軍執權次第,為三年十二月。】
二年正月,兼讚岐權守。
【公卿補任、將軍執權次第。】
十二月,六波羅北方北條義宗罷。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三年四月,連署北條義政罷。十二月,以北條時村為六波羅北方。
【帝王編年記、關東評定傳、將軍執權次第。】
弘安二年正月,進正二位。
【公卿補任、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為二月。】
四年,元兵入寇,遇風戰艦悉沒。餘寇上岸,鎮西兵擊殲之。
【○參取關東評定傳、八幡愚童訓。】
六年四月,以北條業時連署。
【帝王編年記、關東評定傳。○將軍執權次第為二月。】
十月,以九州探題北條實政為長門警固。
【帝王編年記。】
七年四月,執權北條時宗罷。
【關東評定傳、將軍執權次第。】
六月,流六波羅南方北條時國於常陸。
【將軍執權次第。】
七月,以北條貞時為執權。
【帝王編年記、關東評定傳、將軍執權次第。】
十月,殺時國。
【將軍執權次第。】
十二月,以北條兼時為六波羅南方。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八年十一月,誅安達泰盛及子宗景。
【保曆間記、帝王編年記。】
十年六月,拜中納言,兼右近衛大將。
【公卿補任、將軍執權次第。】
連署北條業時罷。八月,六波羅北方北條時村罷,以北條宣時連署。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十月,為親王,敘二品。
【公卿補任、帝王編年記。】
正應元年二月,以北條盛房為六波羅南方,北條兼時為北方。
【將軍執權次第。】
二年九月,北條貞時廢惟康還京師。及將出,倒舁綱代輿而至。時人異之,相謂曰:「將軍流于京師。」
【增鏡。○九月據保曆間記。】
居嵯峨。十二月,薙髮。
【○參取增鏡、將軍執權次第。】
嘉曆元年十月,薨,
【常樂記。】
年六十三。
【○據增鏡微將軍年三歲之文。】
三子皆為儈。仁澄,大僧正、天台座主、日光山別當。
【皇胤紹運錄、僧官補任。○天台座主記,為久明親王子,誤。】
增慧,僧正。增珍,大僧正。
【諸門譜跡。】
一女適久明親王。
【皇胤紹運錄、一代要記、保曆間記。○惟康諸子,諸書有異同,今不悉註。】
久明親王,後深草帝第六子也。正應二年,北條貞時廢惟康親王,迎久明為鎌倉主帥。
【增鏡、保曆間記。】
十月,為親王,敘三品,為征夷大將軍。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三年十一月,北條時輔子某,與三浦賴盛叛,誅。
【保曆間記。】
永仁元年正月,六波羅北方北條兼時罷。三月,以兼時為九州探題,北條久時為六波羅北方。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七月,以北條時家為九州探題。
【帝王編年記。○參取平氏系圖。】
三年四月,北條兼時罷。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為六月,平氏系圖為三月。】
四年三月,吉見義春謀起兵,執而殺之。
【尊卑分脈。】
十一月,殺義春子義世,其黨僧良基處流。
【保曆間記。○將軍執權次第,以義世之死為五年三月。】
是歲,以北條實政復為九州探題,令將士黜陟便宜從事。
【帝王編年記。】
五年五月,六波羅南方北條盛房罷。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六月,六波羅北方北條久時罷,
【帝王編年記、平氏系圖。將軍執權次第為五月。】
以北條宗方為之。七月,以北條宗宣為六波羅南方。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十二月,任式部卿,進一品。
【帝王編年記。○參取增鏡、將軍執權次第。】
正安二年十二月,六波羅北方北條宗方罷。三年六月,以北條基時代之。八月,執權北條貞時罷,北條師時代之。連署北條宣時罷,北條時村代之。
【帝王編年記、將軍執權次第。】
九月,九州探題北條實政罷。十一月,北條政顯代之。
【帝王編年記。】
乾元元年正月,六波羅南方北條宗宣罷。七月,金澤貞顯代之。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嘉元二年十月,六波羅北方北條基時罷。十一月,以北條時範代之。
【平係系圖。○參取武家補任。】
三年四月,北條宗方殺北條時村。
【保曆間記。○參取將軍執權次第。】
五月,執宗方誅之。
【保曆間記。○帝王編年記、平氏系圖,共為四月。】
七月,以北條宗宣連署。德治二年八月,六波羅北方北條時範卒。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延慶元年七月,北條貞時廢久明,奉久明長子守邦王為主帥。
【將軍執權次第、保曆間記。】
久明徙佐介谷,尋歸京師。
【歷代皇記、將軍執權次第。】
嘉曆三年十月,薨,
【公卿補任、常樂記、將軍執權次第。】
年五十三。
【○據將軍執權次第建治二年生,及歷代皇紀正應二年年十三之文。】
二子,曰守邦親王、曰久良親王。
【皇胤紹運錄、尊卑分脈。】
久良,嘉曆三年,賜姓源,為右近衛中將,敘從三位。元德元年,轉左近衛中將。二年,為親王。子宗明,
【○尊卑分脈云,宗明實關白道平子。今不取。】
仕光明院,敘從四位下,任侍從,後至從一位權大納言。
【公卿補任。】
守邦親王,久明親王長子也。
【皇胤紹運錄。】
延慶元年七月,北條貞時奉為鎌倉主帥,時七歲。
【將軍執權次第。○年據薨年推之。】
八月,為征夷大將軍。
【歷代皇紀、保曆間記。】
十月,為親王,
【歷代皇紀。】
敘三品。
【將軍執權次第。】
後進二品。
【皇胤紹運錄、一代要記。】
十二月,以北條貞房為六波羅北方。
【將軍執權次第。】
是歲,六波羅南方金澤貞顯罷。
【平氏系圖。○將軍執權次第曰,明年正月歸鎌倉。】
二年十一月,六波羅北方北條貞房卒。
【○平氏系圖為十二月。】
三年,金澤貞顯為六波羅北方。
【將軍執次第。】
七月,北條時敦為六波羅南方。
【平氏系圖。】
應長元年九月,執權北條師時卒。十月,以北條熙時連署。正和元年六月,連署北條宗宣卒。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將軍執權次第云,是歲以北條時敦為六波羅北方。概誤。】
三年十一月,六波羅北方金澤貞顯罷。
【○參取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四年七月,以北條基時為執權,金津貞顯連署,以六波羅南方北條時教為北方。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北條惟貞為六波羅南方。
【將軍執權次第。】
五年,執權北條基時罷,以北條高時代之。元應二年五月,六波羅北方北條時敦卒。元亨元年十一月,以常葉範貞代之。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是歲,以北條英時為九州探題。
【武家補任。○前任政顯罷職,年月未詳。】
正中元年八月,六波羅南方北條維貞罷。十一月,以金澤貞將為六波羅南方。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為嘉曆元年九月。】
嘉曆元年三月,執權北條高時罷。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四月,連署金澤貞顯罷,以赤橋守時為執權,北條維貞連署。二年九月,維貞卒。
【將軍執權次第。】
元德二年閏六月,以北條茂時連署。
【○將軍執權次第為七月。】
六波羅南方金澤貞將罷。八月,北條時益代之。
【○將軍執權次第為七月。】
十一月,六波羅北方常葉範貞罷。
【平氏系圖。】
十二月,北條仲時代之。
【將軍執權次第、平氏系圖。】
元弘元年八月,帝謀誅北條氏。高時將遣將遣兵犯闕,帝潛幸笠置。九月,高時發兵攻陷行在。二年三月,遷帝于隱岐。三年三月,帝幸船上山,敕四方討高時。五月,官軍圍六波羅。時益、仲時奉光嚴院東奔,途而自殺。新田義貞克鎌倉,北條氏滅。
【太平記、增鏡。】
守邦乃薙髮。八月,薨,年三十二。
【將軍執權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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