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第八 本紀第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推古天皇
舒明天皇
推古天皇,初稱額田部皇女。欽明帝女,用明帝同母妹也。容色端麗,進止有度。
敏達帝五年,立為皇后。
崇峻帝五年十一月,崇峻帝崩。羣臣請皇后踐祚,皇后辭讓。百寮上表勸進,至三乃從。十二月八日己卯,即天皇位於豐浦宮,是為豐御食炊屋姬天皇。
【○按本書,天皇年十八,立為皇后。三十四,敏達帝崩。三十九,崇峻帝崩。又天皇崩下註云,七十五。今推干支數之,前後年紀自相反,蓋有一誤。故今不書。皇代畧紀曰,欽明帝十七年丙子生,敏達帝五年為皇后,年十九。皇年代畧記,丙子歲生,二十一為皇后,三十七即位。水鏡、愚管抄、帝王編年記並即位三十八,亦不取。】
大臣蘇我馬子如故。
【大臣以下,公卿補任。】
元年癸丑,夏四月十日己卯,立廄戶皇子為皇太子,攝錄萬機。秋九月,改葬用明天皇。是歲,創四天王寺於難波荒陵。
二年甲寅,春二月丙寅朔,詔皇太子及大臣蘇我馬子,興隆佛教。於是,羣臣競造佛寺。
三年乙卯,夏五月十日丁卯,高麗僧惠慈來,百濟僧慧聰尋來,大弘佛教。秋七月,將軍紀男麻呂等至自筑紫。
四年丙辰,東十一月,法興寺成。以蘇我善德為寺司。
五年丁已,夏四月丁丑朔,百濟王遣其子阿佐朝貢。冬十一月甲子,
【○今推干支,是月癸酉朔,無甲子,蓋甲午之訛。甲午,二十二日也。】
遣難波磐金於新羅。
六年戊午,夏四月,磐金至自新羅,獻鵲二隻。秋八月己亥朔,新羅獻孔雀一隻。冬十月十日丁未,越國獻白鹿。
七年己未,夏四月二十七日辛酉,地動,屋舍悉壞。令四方祭地神。秋九月癸亥朔,百濟貢駱駝、驢、羊、白雉。 八年庚申,春二月,新羅與任那戰。詔以境部臣為大將軍,穗積臣為副將軍,
【○境部臣、穗積臣,並名闕。】
將萬餘眾救任那。大破新羅兵,拔其五城。新羅割地乞降。天皇復遣使新羅、任那,檢問其狀。於是,二國貢調,誓以二國寢兵,每歲必朝。因召還諸將。比至,新羅又侵任那。
九年辛酉,春三月五日戊子,遣大伴嚙於高麗,坂本糠手於百濟,救任那。夏五月,天皇居耳梨行宮。時大雨,河水汎濫。秋九月,新羅諜者至對馬,捕之流于上野。冬十一月五日甲申,議討新羅。
十年壬戌,春二月己酉朔,以來目皇子為征新羅將軍,率兵二萬五千討新羅。夏六月三日己酉,大伴嚙、坂本糠手,還自百濟。來目皇子病,不果行。冬十月,百濟僧觀勒來,獻曆本及天文、地理、遁甲、方術等書。敕選書生受業。閏月十五日己丑,高麗僧僧隆、雲聰歸化。
十一年癸亥,春二月四日丙子,來目皇子薨於筑紫。夏四月壬申朔,以當麻皇子為征新羅將軍,會妻喪而不果。冬十月四日壬申,天皇遷居小墾田宮。十二月五日壬申,始定冠位十二階。 十二年甲子,春正月戊戌朔,賜冠位於諸臣有差。夏四月三日戊辰,皇太子撰憲法十七條。秋九月,改制朝禮。
十三年乙丑,夏四月辛酉朔,詔皇太子及羣臣,同發誓願,始造銅繡丈六佛像各一,以鞍作鳥為佛工。高麗王大興聞之,獻黃金三百兩。秋閏七月己未朔,皇太子命諸王、諸臣著褶。
十四年丙寅,夏四月八日壬辰,安丈六銅佛於元興寺,設齋。自是以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為諸寺齋會,每歲以為常。秋七月,令皇太子講勝鬘經。
十五年丁卯,春二月庚辰朔,定壬生部。九日戊子,詔曰:「朕聞,我皇祖天皇之馭世,跼天蹐地,敦禮神祇,遍祭山川,幽通乾坤,是以陰陽開和,造化調燮。今當朕躬,祭祀神祇,豈可怠乎?羣臣宜相共竭心,以拜神祇。」十五日甲午,皇太子及大臣馬子,率百寮以祭神祇。秋七月三日庚戌,遣大禮小野妹子於隋,鞍作福利為通事。
【○本書自是以下,隋皆書唐。舊事紀據此為遣唐使之始。按是年隋大業三年,隋書亦載我遣使。明年,遣裴世清來,皆與本書合。二十六年,書隋為得。神皇正統記亦稱遣隋大使,故今悉改書隋。】
是冬,
【○聖德太子傳曆,有十月二字。】
作倭高市池、藤原池、肩岡池、菅源池,
【○太子傳曆,別有三立、山田、劔三池,凡七所。】
山背栗隈溝,河內戶苅池、依綱池,
【○太子傳曆,別有大津、安宿二池,凡四所。】
每國置屯倉。 十六年戊辰,夏四月,小野妹子還自隋。隋使裴世清,從妹子來。至筑紫,遣難波雄成迎之,造新館於難波。六月十五日丙辰,世清至難波津。以飾船三十艘,迎入新館。以中臣宮地烏麻呂、大河內糠手、船王平為掌客。秋八月三日癸卯,世清入京。遣額田部比羅夫率飾騎,迎於海石榴市。十二日壬子,世清詣闕,奉其國書及信物。十六日丙辰,饗世清等于朝。九月五日乙亥,又饗于難波。十一日辛巳,世清等歸。復以妹子為大使,難波雄成為小使,聘于隋。學生留學僧凡八人從焉。是歲,新羅人多投化。
【○舊事紀曰,是年以物部鐮足姬大刀自為參政。】
十七年己巳,夏四月四日庚子,百濟人八十五人,漂泊肥後葦北津,令難波德摩呂,船龍送還。秋九月,小野妹子等還自隋。
十八年庚午,春三月,高麗貢僧曇征、法定。冬十月九日丁酉,新羅任那朝貢,賜使者物有差。
十九年辛未,夏五月五日己丑,藥獵于菟田野。秋八月,新羅、任那朝貢。
二十年壬申,春正月七日丁亥,置酒宴羣臣。二月二十日庚午,改葬皇太夫人堅鹽媛。夏五月五日癸未,藥獵于羽田。
二十一年癸酉,冬十一月,作掖上、畝傍、和珥三池。又開大街,自難波達京。
二十二年甲戌,夏五月五日壬寅,藥獵。六月十三日己卯,遣犬上御田鍬、矢田部造於隋。
【矢田部造名闕。○舊事紀曰,以大仁矢田部御嬬為大使,大禮犬上御田鍬為小使。又云,是日,物部志佐古為大連。】
二十三年乙亥,秋九月,御田鍬等還自隋。百濟使從來朝。
二十四年丙子,春正月,桃李實。秋七月,新羅貢佛像。是歲,掖玖人來。
二十五年丁丑,夏六月,出雲言:「神戶郡生瓜,大如缶。」是歲,五穀登。
二十六年戊寅,秋八月癸酉朔,高麗貢調。因獻隋俘及駱駝器物。
二十七年己卯,夏四月四日壬寅,近江言:「蒲生河有物,形如人。」秋七月,攝津言:「漁父下罟堀江獲物,形如嬰兒。」 二十八年庚辰,秋八月,掖玖人漂泊伊豆島。冬十月,修檜隈陵。十二月庚寅朔,天有赤氣。長一丈餘,形似雞尾。
【○雞本書作碓,今從聖德太子傳曆。】
是歲,皇太子與大臣蘇我馬子議,錄天皇記及國記、臣連、伴造、國造百八十部公民等本記。
【○舊事紀曰,二月甲辰,皇太子及蘇我馬子奉敕,錄先代舊事天皇紀。餘與本書之文同。 按今所行舊事紀,後人依託,非當時舊本也。 】
二十九年辛巳,春二月五日癸巳,皇太子薨。
【○按水鏡、皇胤紹運錄、一代要記、帝王編年記並作二十二日。今天王寺以二十二日為忌日,修聖靈會。又按法隆寺金堂釋迦佛銘文、上宮法王帝說、聖德太子傳補闕記並云,壬午歲,二月二十二日,薨。與本書差一年。聖德太子傳曆,年月與本書同,而不日。注云,一說壬午歲者,誤也。然銘文當時所鐫,未可全非。今姑從本書舊文。】
冬十二月二十一日癸酉,穴穗部間人皇后,崩。
【冬十二月以下,法隆寺金堂釋迦佛銘文。二十一日癸酉,據法王帝說。】
是歲,新羅貢調,始上表。
三十一年癸未,秋七月,新羅任那貢調,獻佛像、金塔、舍利、大小幡等。以佛像置葛野秦寺,其餘納四天王寺。此時唐僧慧齊、慧光,醫慧日、福因等,從新羅使來。新羅復擊任那取之。天皇召羣臣議討新羅,乃遣難波磐金於新羅,吉士倉下於任那,察問其狀。更以大德境部雄麻呂、小德中臣國為大將軍,小德河邊彌受、物部依網乙等、波多廣庭、近江腳身飯蓋、平群宇志、大伴連、
【名闕。】
大宅軍為副將軍,率兵數萬以討新羅。新羅恐怖請罪,釋之。冬十一月,磐金等至自新羅。是歲,自春至秋,霖雨大水,五穀不登。
三十二年甲申,夏四月戊申,
【○今推本年月日干支,當移在三十一年。然本書及諸書,皆別為三十二年。故不遽改,姑存舊文。】
有僧執斧毆祖父。天皇召大臣議,將處重科。召諸寺僧尼推問,將并坐之。百濟僧觀勒上表,請獨罪其犯惡逆者而赦其餘,聽之。戊午,詔曰:「夫僧尚犯法,何以誨俗?自今以後,宜置僧正、僧都,檢校僧尼。」壬戌,以觀勒為僧正,鞍作部德積為僧都,阿縣連
【名闕。】
為法頭。秋九月丙子,校佛寺僧尼,具錄造寺入道之緣,得度之年月日。冬十月癸卯朔,蘇我馬子奏請賜葛城縣為封戶,不聽。
三十三年乙酉,春正月戊寅,
【○本書曰,春正月壬申朔,戊寅。今推之,干支不合。蓋誤三十二年為三十三年,今姑從舊文。】
高麗貢僧慧灌。
【○元亨釋書曰,是歲夏旱。】
三十四年丙戌,春正月,桃李華。三月,隕霜。夏五月二十日丁未,大臣蘇我馬子薨。六月,雪。三月至七月,霖雨。天下大饑,盜賊蜂起。是歲,以蘇我蝦夷為大臣。
【是歲以下,公卿補任、愚管抄、一代要記。】
三十五年丁亥,春二月,陸奧言:「有貉化為人而歌。」夏五月,有蠅聚集,可十丈,音如雷,越信濃阪,東至上野而散。 三十六年戊子,春二月二十七日甲辰,天皇不豫。三月二日戊申,日有食之,既。六日壬子,大漸。召田村皇子謂曰:「登天位而經綸鴻基,臨萬機以亭育黎元,所繫惟重,非可輒言。汝慎察之,勿敢易言。」又召山背後大兄王曰:「汝年尚稚,雖有志望,慎勿言。必待羣言而從焉。」七日癸丑,天皇崩。
【○本書註,時年七十五。水鏡、皇胤紹運錄、皇代畧紀、皇年代畧記、愚管抄、一代要記並曰,七十三。今從皇代畧紀丙子歲生筭之,則實為七十三。從本書十八歲立為皇后之文,則七十六也。未知孰是。】
遺詔曰:「比年五穀不登,百姓大飢,勿起山陵以厚葬。當就竹田皇子塋葬之。」於是殯于南庭。四月辛卯,
【○本書曰,夏四月壬午朔。今推甲子,四月丁丑朔,蓋有錯誤。】
雨雹,大如桃子。壬辰,又雨雹,春夏連旱。九月戊子,羣臣始行天皇喪禮,各誄殯宮。壬辰,葬竹田陵。
【本書曰,秋九月己已朔。今推甲子,九月乙已朔,無戊子、壬辰,必有錯誤。凡書葬地不日,而書于嗣帝紀。然當是時,皇嗣未定,無所係屬,故書於此。按古事記,御陵在大野岡上,後遷科長大陵。延喜式曰,磯長山田陵。】
追諡曰,推古天皇。
舒明天皇,初稱田村皇子。押坂彥人大兄皇子之子,敏達帝之嫡孫也。母糠手姬皇女。
推古帝三十六年三月,推古帝崩。天皇屬在元嗣,且承遺詔,山背王亦以為受旨,有意踐祚。於是,嗣位未定。大臣蘇我蝦夷大會羣臣,議定所立。僉曰:「當從遺詔。立田村皇子。」唯境部摩理勢等固欲奉山背王,羣議久不決,蝦夷遂殺摩理勢,與羣臣定策,翊戴天皇。 元年己丑,春正月四日丙午,蝦夷率羣卿,上天皇璽。天皇辭曰:「宗廟重事也。寡人不賢,何敢當焉?」羣臣固請曰:「大王先朝鍾愛,幽顯屬心。宜纂皇統,光臨億兆。」是日,遂即天皇位。
【○皇年代畧記、皇胤紹運錄、一代要記等諸書並云,年三十七。水鏡云,四十七。按本書享年闕、今無所取決,故不書。】
是為息長足日廣額天皇。
【○本書一說,呼廣額天皇為高市天皇。按天皇初居高市郡岡本宮,蓋因此稱之也。】
大臣蘇我蝦夷如故。夏四月辛未朔,遣田部連,
【名闕。】
於掖玖。
二年庚寅,春正月十二日戊寅,立寶皇女為皇后,蘇我法提郎媛為夫人。三月丙寅朔,高麗、百濟朝貢。秋八月五日丁酉,遣大仁犬上御田鍬、藥師慧日於唐。九月,田部連還自掖玖。冬十月十二日癸卯,移宮于飛鳥岡,是謂岡本宮。是歲,修難波大郡及三韓館。
三年辛卯,春二月十日庚子,掖玖人歸化。三月庚申朔,百濟王義慈納其子豐璋為質。
【○據三國史記、東國通鑑,是時義慈未立,說見于外國傳。】
秋九月十九日乙亥,行幸攝津有間溫湯。冬十二月十三日戊戌,還宮。
四年壬辰,秋八月,唐使高表仁送犬上御田鍬等,至對馬。入唐學問僧,及新羅送使從之。冬十月四日甲寅,遣大伴馬養,以飾船三十餘隻,迎高表仁,入難波館。
五年癸巳,春正月二十六日甲辰,高表仁等歸,使吉士雄麻呂、黑麻呂,
【姓闕。】
送至對馬。 六年甲午,秋八月,彗星見南方。
七年乙未,春正月,彗星見東方。夏六月十日甲戌,百濟朝貢。秋七月,瑞蓮生于劔池。
八年丙辰,春正月壬辰朔,日有食之。三月,按問姧采女者,皆抵罪。夏五月,霖雨大水。六月,岡本宮災,遷御田中宮。是歲,大旱,天下飢。
九年丁酉,春二月二十三日戊寅,大星流西,有聲如雷。三月二日丙戌,日有食之。是歲,蝦夷叛。大仁上毛野形名為將軍,討平之。
十年戊戌,秋七月十九日乙丑,大風折木發屋。九月,霖雨,桃李華。冬十月,行幸有間溫湯。是歲,百濟、新羅、任那,並朝貢。
十一年己亥,春正月八日壬子,車駕至自有間。十一日乙卯,新嘗,以在有間,故延及此。
【○按本書顯宗紀,清寧帝二年,冬十一月,播磨國司辨新嘗供物。類聚國史以此載新嘗祭之首。本書新嘗字,再見于用明帝二年四月。公事根源以此為始,而其後絕無。至此曰,去年十月幸溫湯,故延至于此,據此則十一月新嘗,既為永式可知矣。故此後不書。】
十二日丙辰,無雲而雷。二十二日丙寅,大風雨。二十五日己巳,長星見西北。秋七月,詔造大宮及大寺於百濟川上。九月,新羅遣使,送入唐學問僧慧隱、慧雲,至京。冬十一月庚子朔,饗新羅使于朝,賜冠位一級。十二月十四日壬午,行幸伊豫溫湯。是月,建九層塔於百濟川上。
十二年庚子,春二月七日甲戌,星入月。夏四月十六日壬午,車駕還自伊豫,居廄坂宮。五月五日辛丑,大設齋會,使僧慧隱說無量壽經。冬十月十一日乙亥,新羅、百濟朝貢。入唐學生高向玄理、學僧清安,從新羅使而還。賜二國使爵各一級。是月,天皇遷百濟宮。
【○一代要記曰,是歲始定斗升斤兩。未知何據,附以備考。】
十三年辛丑,冬十月九日丁酉,天皇崩于百濟宮。
【○本書享年闕,皇胤紹運錄、愚管抄、神皇正統記、皇代畧紀、一代要記並曰,即位年三十七,崩年四十九。水鏡曰,即位年四十七。未知孰是。】
十八日丙午,殯于宮北,葬滑穀岡,後改葬押坂陵。
【○延喜式,坂下有內字。】
追諡曰,舒明天皇。
大日本史 卷之第八 終
[久遠の絆]
[前卷]
[次卷]
[再臨ノ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