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第四 本紀第四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仁德天皇
履中天皇
反正天皇
允恭天皇
仁德天皇。應神帝第四子也,母仲姬皇后。
天皇之生,有木兔入殿。是日,大臣武內宿禰亦生子,鷦鷯入產室。應神帝以為祥,謂武內宿禰曰:「今朕之子,與大臣之子,同日而生,兼有瑞祥。其取鳥名,相易名子,以為後葉之契。」因名天皇曰大鷦鷯。
四十年正月,應神帝問天皇及大山守皇子曰:「汝等愛子耶?」對曰:「甚愛。」又問:「長與少孰愛之?」大山守曰:「不如長子。」帝素愛少子菟道稚郎子,欲立為太子,故不悅。天皇揣其意,對曰:「長者多經寒暑,既為成人,無複虞矣。少子未知其成,故最憐之。」帝大喜曰:「實合朕意。」遂立稚郎子為皇太子,使天皇輔之。 四十一年二月,應神帝崩。皇太子讓位于天皇,避之菟道。天皇以名分素定,不聽。會大山守皇子謀反,天皇知其計,密告皇太子,設兵為之備,遂殺之。皇太子固欲天皇踐位,而相讓三年,民不知所歸。天皇執志益確,皇太子知其不可奪,遂自殺。天皇大驚,從難波馳至菟道,素服發哀,哭之甚慟。 元年癸酉,春正月三日己卯,天皇即位。
【○水鏡、皇年代略記,並為時年二十四,與本書不合,說見于下。】
是為大鷦鷯天皇。尊皇后曰皇太后,大臣武內宿禰如故。
【大臣以下,公卿補任。】
都難波,是謂高津宮。宮室弗堊,梁楹弗飾,務從節儉,不奪民時。
二年甲戌,春三月八日戊寅,立磐之媛命為皇后。 四年丙子,春二月六日甲子,詔羣臣曰:「朕登高台以遠望,烟氣不起於域中。意者,百姓既貧,家無炊者。朕聞古聖王之世,人人為詠德之聲,家家有康哉之歌。今朕臨億兆,於茲三年,頌聲不作,炊烟轉踈。即知,五穀不登,百姓窮乏。封畿之內,尚有不給者,況畿外諸國乎?」三月二十一日己酉,詔曰:「自今之後,三載悉除課役,息百姓之苦。」於是,黼衣鞋履,不弊盡不更為,溫飯煖羹,不酸餒不之易。小心約志,以從事於無為。是後,宮垣頹而不造,茅茨壞而不葺。風雨時順,五穀豐穰,三年而百姓殷富,歡聲盈路。
七年己卯,夏四月辛未朔,天皇登臺,見烟氣多起。謂皇后曰:「朕既富矣。復何憂乎?」皇后曰:「今宮室朽壞,不免暴露,何謂富乎?」天皇曰:「天之立君,本為百姓。故君以百姓為本。古昔聖王,一人饑寒,顧之責身。百姓貧則朕貧也,百姓富則朕富也。未有百姓富而君貧者矣。」
【○水鏡、神皇正統記並曰,此時天皇喜而歌曰:「
高屋に
多加岐夜珥
,
登りて見れば
能保利氐美禮波
,
煙立つ
計布利多豆
,
民竃は
多美能加麻斗波
,
寬饒にけり
珥岐和比珥計利
。」按延喜中講、日本紀竟宴和歌,藤原時平詠天皇,其詞與此相近,恐後人改易,以為天皇御製歟?然新古今集亦收之,既膾炙于人口。姑附于此。】
秋八月九日丁丑,為去來穗別皇子,定壬生部。
【○按本書履中紀,三十一年,立為皇太子下註:「時年十五。」崩下注:「時年七十。」據此則是時履中帝未生,或有謬誤。說見履中紀。】
為皇后定葛城部。九月,諸國請曰:「課役竝免,既經三年。今百姓富饒,路不拾遺,家有餘儲。而宮殿朽壞,府庫不充。請貢稅調,以修理宮室。」不聽。
十年壬午,冬十月,始科課役,以造宮室。於是,百姓扶老攜幼,爭先來赴。運材負簣,日夜營作。未幾,宮室悉成。 十一年癸未,夏四月十七日甲午,詔曰:「朕今視是土,郊澤曠遠,田圃乏少,河水橫溢,下流不駃。每值霖雨,海潮逆上,行路以舟。其宜疏流注海,以全田宅。」冬十月,穿渠宮北,通於海,號曰掘江。又築茨田堤,以防北河。是歲,新羅朝貢。
十二年甲申,秋七月三日癸酉,高麗貢鐵盾、鐵的。八月十日已酉,賜饗於高麗使,命群臣射所貢盾、的。冬十月,鑿大溝於山背栗隈縣,以溉田。民被其利。
十三年乙酉,秋九月,始置茨田屯倉,因定春米部。冬十月,作和珥池,築橫野堤。
【古事記曰,又作依網池,掘小椅江,定墨江之津。按作依網池,在崇神帝時。古事記重出。】
十四年丙戌,冬十一月,造橋豬甘津。是歲,開大路于京中,自南門直達丹比邑。又鑿大溝於感玖,引石河水溉上鈴鹿、下鈴鹿、上豐浦、下豐浦郊原,墾田四萬餘頃。
十七年己丑,新羅不朝貢。秋九月,遣砥田宿禰、賢遺臣,責問之。新羅懼,乃貢調絹雜品,凡八十艘。 三十年壬寅,秋九月十一日乙丑,皇后幸紀國。是日,天皇納八田皇女為妃,皇后還至山背,作筒城宮居之。冬十月七日庚申,行幸山背,至筒城宮。
三十一年癸卯,春正月十五日丁卯,立去來穗別尊為皇太子。
三十五年丁未,夏六月,皇后磐之媛崩於筒城宮。
三十七年己酉,冬十一月十二日乙酉,葬皇后。
三十八年庚戌,春正月六日戊寅,立妃八田皇女為皇后。
四十年壬子,春三月,隼別皇子、雌鳥皇女有罪,竝賜死。 四十一年癸丑,春三月,遣紀角於百濟,始分國郡疆埸,具錄物產。
四十三年乙卯,秋九月庚子朔,依網阿弭古得鷹獻之,令百濟酒君調養之。幸百舌鳥野而遊獵,獲雉數十,始定鷹甘部。
五十年壬戌,春三月五日丙申,河內人奏,茨田堤雁生子。
【○古事記曰,天皇將豐樂,而行幸日女島,時島雁生卵。】
。
五十三年乙丑,新羅不朝貢。夏五月,遣竹葉瀨責之。途獲白鹿,還獻之。詔重遣其弟田道。新羅叛,田道擊破之,虜四邑人民以歸。
五十五年丁卯,蝦夷叛。遣田道討之。田道敗死。是歲,大臣武內宿禰薨。
【是歲以下,水鏡、公卿補任、皇年代略記。○帝王編年記曰,七十八年薨。】
。
五十八年庚午,夏五月,荒陵松林南道,忽生歷木二株,夾路而末合。冬十月,吳、高麗竝朝貢。
六十二年甲戌,夏五月,遠江國司上言:「有大木兩岐,大十圍,漂于大井河。」遣倭吾子籠,用造御船。是歲,始置冰室。 六十五年丁丑,遣難波根子武振熊,誅飛驒賊宿儺。
六十七年己卯,冬十月五日甲申,行幸河內石津原,作壽陵。 八十七年己亥,春正月十六日癸卯,天皇崩。
【○本書享年闕,水鏡、皇代記、皇年代略記、神皇正統記並曰,一百一十歲。據此推之,則帝以應神帝二十一年生也。然本書載帝與平群木菟同日而生,而木菟使百濟,見於應神帝三年紀;帝悅髮長媛,見於十三年紀。諸書之說,其誤可知。故不取。〇古事記曰,八十三年丁卯,八月十五日崩。】
葬百舌鳥野陵。
【○延喜式曰,百舌鳥耳原中陵。】
天皇幼而聰明,容貌美麗。及壯,寬仁慈惠,夙興夜寐,專心政理。通溝渠,作堤坊,墾辟郊原。是以百姓樂業,海內富庶,稱為聖帝。嘗與八田皇后避暑高臺,聞菟餓野鹿鳴而愛之。一夕,鹿不鳴。明日,豬名縣佐伯部,獻鹿供膳。天皇問何處獲之。曰:「得之菟餓野。」天皇謂皇后曰:「計獲鹿之日,與所獲之地,蓋朕所愛者也。獲者雖無心,朕有不忍。不欲使彼近皇居。」乃命移佐伯部于安藝渟田。及天皇末年,吉備中國有大虯,為民害。是時妖氣稍動,或有叛者。天皇輕賦薄斂,布德施惠,是以風化大行。二十餘年,天下復無事。追諡曰,仁德天皇。
履中天皇,仁德帝長子也。母磐之媛皇后。 仁德帝三十一年,立為皇太子。
八十七年正月,仁德帝崩。皇太子居難波宮。既除喪,未即位。住吉仲皇子反,舉兵圍宮。皇太子方被酒卧,時平群木兔、物部大前、阿知使主等入告。皇太子不信。木兔等扶皇太子,上馬而逃。
【○本書註一說曰,大前宿禰抱太子上馬。古事記曰,阿知直竊奉太子,上馬而遁。】
仲皇子遂焚宮。皇太子至河內埴生坂而醒。
【○埴生坂,古事記作多遲比野。】
顧視煙燄,大驚。馳自大坂,將入倭。至飛鳥山下,遇一少女。問:「山有人乎?」答曰:「執兵者充滿山中,宜由當摩路。」皇太子乃發當縣兵,踰龍田山,見執兵者數十人。皇太子疑其為賊,伏兵于山中。使人問。對曰:「淡路野島海人也。以阿曇連濱子命追太子。」皇太子發伏,悉捕獲焉。倭吾子籠聚兵,將邀皇太子,而望其兵眾,懼而降。皇太子駐石上振神宮,瑞齒別皇子誅仲皇子。是日,擒阿曇濱子。十月七日己丑,葬仁德天皇。 元年庚子,春二月壬午朔,天皇即位。
【○水鏡、皇代記、皇年代略記並曰,時年六十二。歷代皇紀,六十四。帝王編年記,六十五。諸說紛紜,今不取。說在下。○舊事紀曰,尊皇后曰皇太后。然與太皇太后連書,故不書。說見景行紀。】
是為,去來穗別天皇。夏四月十七日丁酉,召阿曇濱子,減死黥之。釋野島海人罪,役于倭蔣代屯倉。秋七月四日壬子,納黑媛為妃。
二年辛丑,春正月四日己酉,立皇弟瑞齒別皇子為皇太子。冬十月,遷都磐余,平群木兔、蘇我滿智、物部伊莒弗、葛城圓共執政。十一月,作磐余池。
三年壬寅,冬十一月六日辛未,天皇與皇妃泛舟,宴于磐余市磯池。有櫻花落御盞,天皇以為瑞。遂名宮曰,磐余稚櫻宮。
【○按本書元年,既有此名。蓋追書之。】
。
四年癸卯,秋八月八日戊戌,始置史于諸國,以記言事,達四方志。冬十月,鑿石上溝。
五年甲辰,秋九月十八日壬寅,天皇狩淡路島,停以黥徒為飼部。二十二日丙午,至自淡路。 六年乙巳,春正月六日戊子,立草香幡梭皇女為皇后。九日辛卯,始置藏職,因定藏部。
【○古事記曰,仲皇子之亂平,以阿知直始任藏官。蓋在此時歟。】
二月癸丑朔,納大姬郎姬、高鶴郎姬為嬪。三月,天皇不豫。十五日丙申,崩于稚櫻宮。
【○本書,立為太子下註:「時年十五。」崩下註:「時年七十。」舊事紀同。按天皇年十五立為太子,則以仁德帝十七年生,崩年七十七。一書矛盾。據仁德帝七年,定壬生部之文,其謬誤可知。水鏡為太子年五,即位年六十二,崩年六十七。古事記崩年六十四歲,壬申年正月三日崩。神皇正統記,六十七。歷代皇紀,即位六十四,崩年七十。諸說不一,不可考據。】
葬百舌鳥耳原陵。
【○延喜式,陵上有南字。】
追諡曰,履中天皇。
反正天皇,履中帝同母弟也。
生於淡路宮,生而駢齒。
【○古事記曰,齒長一寸,廣二分,上下齊等如貫珠。】
汲瑞井具浴,時多遲花飄落井中。
【○姓氏錄曰,花飛人湯瓫中。】
因名天皇曰,多遲比瑞齒別皇子。
【○古事記,作蝮之水齒別命。】
仁德帝乃置多治部于諸國,為湯沐邑。
【置多治部以下,姓氏錄。〇古事記曰,為水齒別命之御名代,定蝮部。】
多遲今虎杖也。及長,美容姿,身長九尺二寸五分。
【身長以下,古事記。】
。 初履中帝為太子也,避住吉仲皇子之亂,駐石上振神宮。天皇聞之,迹而造焉。履中帝意疑而不見,天皇使人奏曰:「僕無黑心,唯憂太子不在。故來赴耳。」履中帝使告曰:「我避仲皇子之難,以至于此,豈得不疑汝乎?汝誠無黑心,還難波而殺仲皇子。」天皇啟曰:「太子何憂之有?今仲皇子無道,群臣百姓,共怨惡之。左右皆有離心,莫為之謀者。臣雖知其逆,以未受太子命,徒自慷慨耳。今已奉命,何難誅之。唯恐事平後,猶且見疑。願得忠直者一人與俱。」帝遣平群木兔往。天皇歎曰:「今太子與仲皇子,皆我兄也。誰從誰乖?然除無道就有道,其誰非我。」乃至難波,誘仲皇子近習刺領巾曰:「為我殺皇子,我必厚報汝。」乃脫錦衣褌與之。刺領巾遂刺仲皇子,殺之。天皇用木兔言,誅刺領巾。
【○古事記曰,瑞齒別命,誘墨江中王隼人曾婆加理,使殺中王,許事濟則授以大臣位。曾婆加理許諾。竊伺中王在廁,刺殺之。瑞齒別皇子以為:「彼雖有功於我。既殺其君,是不義。然,不酬其功,則不信。」於是,授之大臣位,令羣臣拜,特賜宴寵之。曾婆加理大喜,以為得意,行酒之間,伺間手刃之。】
即日,赴倭。夜半,至石上覆命。履中帝召見,褒寵之,賜村合屯倉。履中帝即位,明年,立為皇太子。六年三月,履中帝崩。十月四日壬子,葬履中天皇。 元年丙午,春正月二日戊寅,天皇即位。
【○水鏡、帝王編年記、歷代皇紀、皇年代略記並曰,時年五十五。按本書天皇享年闕,故不取。】
是為瑞齒別天皇。秋八月六日己酉,立津野媛為皇夫人。冬十月,遷都於河內丹比,是謂柴籬宮。 五年庚戌,春正月二十三日丙午。
【○本書作六年正月甲申朔丙午。允恭紀首亦云,六年正月崩。推干支,六年正月戊申朔,無丙午。類聚國史,作五年正月丙午。舊事紀,五年正月甲申朔丙午。按五年歲在庚戌,允恭帝元年在壬子,崩在五年,則辛亥年空位。二書所書,與允恭紀位空既經年月之文,足互相證,因定為五年。】
天皇崩于正寢。
【○本書享年闕。古事記、舊事紀、水鏡、神皇正統記等諸書皆云,六十。據此則以仁德帝四十年生。然皇母磐之姬,以仁德帝三十五年崩,諸說不足信。今無所考。○古事記云,丁丑歲七月崩。】
葬百舌鳥耳原陵。
【○延喜式,陵上有北字。】
在位之間,風雨時順,五穀成熟,人民富饒,海內無事。追諡曰,反正天皇。
允恭天皇,反正帝同母弟也。自幼仁惠謙遜。
五年正月,反正帝崩。群臣議曰:「方今大鷦鷯天皇之子存者,雄朝津間稚子宿禰皇子,與大草香皇子耳。然雄朝津間稚子宿禰皇子長且仁孝。」乃擇吉日,上天皇璽。天皇謝曰:「予不幸久罹篤疾,不能行步。且初欲除病,裂膚療之,猶未得痊。先皇責曰:『汝為毀體,不孝孰甚焉。雖得長生,不得繼業。』予兄二天皇亦謂予不似,卿等所共知也。夫天下大器也,帝位鴻業也。民之父母,豈庸愚之任乎?寡人不敢當,請更擇賢立之。」群臣再拜言:「帝位不可久曠,天命不可謙拒。今不正位號,恐百姓望絕。願大王即天皇位。」天皇再讓不許。 元年壬子,冬十二月,羣臣又再拜上天皇璽以固請。天皇曰:「羣卿為天下請,寡人何敢終辭?」於是,天皇即位。
【○水鏡、帝王編年記、皇年代略記並曰,時年三十九。歷代皇紀,三十八。今不取,說見於下。】
都于遠飛鳥宮。
【都以下,古事記。】
是為,雄朝津間稚子宿禰天皇。
二年癸丑,春二月十四日己酉,立忍坂大中姬為皇后。為定刑部。
三年甲寅,春正月辛酉朔,遣使新羅求醫。秋八月,醫至,療天皇疾。得瘳,厚賞遣之。
【○古事記曰,新羅使金波鎮漢紀武善醫,故治帝疾。】
四年乙卯,秋九月,詔:「正氏族詐冒。」會諸氏人於味橿丘,誓神探湯。
五年丙辰,秋七月十四日己丑,地震。葛城玉田有罪伏誅。冬十一月十一日甲申,葬反正天皇。
八年己未,春二月,行幸藤原。為皇后妹衣通姬,定藤原部、造河內茅渟宮。自是,天皇數獵日根野。
九年庚申,春二月,行幸茅淳宮。秋八月,冬十月,又幸。
十年辛酉,春正月,行幸茅渟宮。
十一年壬戌,春三月四日丙午,行幸茅渟宮。
十四年乙丑,秋九月十二日甲子,獵于淡路島。 二十三年甲戌,春三月七日庚子,立木梨輕皇子為皇太子,為定輕部。
【定輕部,據古事記。〇舊事紀曰,是日以物部麥人宿禰、物部大前宿禰,並為大連。】
二十四年乙亥,夏六月,御膳羹凍。卜之:「輕大娘有罪。」流于伊豫。 四十二年癸巳,春正月十四日戊子,天皇崩。
【○本書享年闕。舊事紀云,七十八。古事記云,七十八歲,甲午年正月十五日崩。水鏡、愚管抄、神皇正統記等諸書並云,八十。今按,天皇,反正帝同母弟也。母后崩,至今歲九十八年,則諸書皆誤,故不取。】
葬河內長野原陵
【○古事記曰,惠賀長枝。延喜式曰,惠我長野北陵。】
追諡曰,允恭天皇。
大日本史 卷之第四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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