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第二 本紀第二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崇神天皇
垂仁天皇
景行天皇
成務天皇
崇神天皇,開化帝第二子也。母伊香色謎皇后。
天皇資性聰敏,幼有雄略。及壯,寬博謹慎,崇重神祇,恒有經綸天業之志。開化帝二十八年,立為皇太子。六十年四月,開化帝崩。十月三日乙卯,葬開化天皇。 元年甲申,春正月十三日甲午,天皇即位。時年五十二。
【年據水鏡、皇代記、愚管抄,及本書立為太子年十九之文。】
是為御間城入彥五十瓊殖天皇。尊皇后曰皇太后。二月十六日丙寅,立御間城姬為皇后。
三年丙戌,秋九月,遷都磯城,是謂瑞籬宮。
四年丁亥,冬十月二十三日壬午,詔曰:「惟我皇祖諸天皇,光臨宸極,豈為一身?蓋所以司牧人神,經綸天下,故能世闡玄功,時流至德。今朕奉承大運,愛育黎元。何以聿遵皇祖之跡,永保無窮之祚?群卿百僚,竭爾忠貞,共安天下。」
【舊事紀曰,是歲二月,以建膽心命為大禰,多辨命為宿禰,安毛建美命為侍臣。】
五年戊子,民多疾疫,死亡大半。
六年已丑,百姓流離,或有背叛。天皇憂惕,請罪神祇。先是,祭天照大神、倭大國魂神於殿內。至此,畏其瀆神,使皇女豐鍬入姬,遷神鏡、靈劔於倭笠縫邑,而祭天照大神。別模鏡劔,奉安殿內,以為護身禦璽。
【遷模鏡劍,據古語拾遺。】
又命皇女渟名城入姬,祭大國魂神。
【○按本書垂仁紀注一說,為垂仁帝二十六年事,其說與此異,今不悉註。】
七年庚寅,春二月十五日辛卯,詔曰:「昔我皇祖,大啟鴻基,聖業逾高,王風轉盛。不意,今當朕世,數有災害。恐朝無善政,取咎於神祇。盍命神龜,以質致災之所由。」於是天皇幸神淺茅原,卜之于八十萬神。乃祭大物主神。天皇複齋戒沐浴,潔淨殿內,以禱消災。夢大物主神告曰:「天皇何憂國之不治?若使我兒大田田根子祭我,則國速治。海外之國,自當歸服。」天皇大喜,佈告天下,訪求大田田根子者。得之茅渟縣陶邑。
【○古事記作河內美努村。】
冬十一月八日己卯,
【○按本書諸本作丁卯,今推干支,據卜部兼永本訂之。】
命伊香色雄為班神物者,使大田田根子祭大物主大神。長尾市祭倭大國魂神,然後卜祭他神。吉。乃別祭八十萬神,定天社、國社、神地、神戶,於是疫疾始息,年豐民安。
八年辛卯,冬十二月二十日乙卯,令大田田根子祭大物主神,天皇臨焉。祭畢,宴神宮。
九年壬辰,夏四月十六日己酉,天皇感夢,祠墨阪神、大阪神。 十年癸巳,秋七月二十四日己酉,詔曰:「導民之本,在於教化。今既禮神祇,災害悉息。然遠荒之人,未霑王化。其選群卿,遣于四方,令知朕意。」九月九日甲午,遣大彥命于北陸,武渟川別於東海,彥五十狹芹彥命於西道,丹波道主命於丹波,命曰:「有不受教者,舉兵伐之。」既而共授印綬為將軍。將軍始于此。
【將軍始于此,據職原鈔、神皇正統記。○古事記載,遣大彥命于高志道,武渟川別命於東方十二道,令平不順者。又遣彥坐王于丹波,殺玖賀耳御笠,而不載彥五十狹芹彥命、丹波道主命,與本書異。】
及發,會武埴安彥反,與妻吾田媛,欲襲帝京。即使大彥命、彥五十狹芹彥命、彥國葺討之。武埴安彥、吾田媛伏誅。冬十月乙卯朔,詔群臣曰:「反者伏誅,畿內無事,唯海外荒俗,騷動未止。四道將軍其速發。」二十二日丙子,大彥命等各赴四道。
十一年甲午,夏四月二十八日己卯,四道將軍奏平戎夷狀。是歲,異俗歸附,海內安寧。
十二年乙未,春三月十一日丁亥,詔曰:「朕初承天位,獲保宗廟,明有所蔽,德不能綏。是以陰陽謬錯,寒暑失序,疫病大作,百姓被災。故今解罪改過,敦禮神祇,垂教而綏荒俗,舉兵以討不服。是以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化流行,眾庶樂業,異俗重譯,海外歸化。宜當此時,更校人民,令知長幼之次序,及課役之先後。」秋九月十六日己丑,始校人民,更課調役。此謂男之弭調、女之手末調。至是,神祇和享,風雨順時,百穀成熟,家給人足,天下太平。故稱曰,御肇國天皇。 十七年庚子,秋七月丙午朔,詔曰:「船者天下之利用也。而今海邊之民,以無船,甚苦陸運。其令諸國造船舶。」冬十月,始造船舶。
【○按皇代記、皇年代略記、歷代皇紀、濫觴抄並曰,十四年丁酉,伊豆國獻巨船。歷代皇紀又曰,帝世始名人民,制衣冠,造酒酢及橋車。未知何據,附以備考。】
四十八年辛未,夏四月十九日丙寅,立活目尊為皇太子,令豐城命治東國。
六十年癸未,秋七月,詔遣使出雲,求神寶。出雲振根殺其弟飯入根。遣彥五十狹芹彥命、武渟川別,討振根。振根伏誅。
六十二年乙酉,秋七月二日丙辰,詔曰:「農者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今河內狹山,埴田水少,是以百姓怠于農事。其多開池溝,以寬民業。」冬十月,作依網池。十一月,作苅坂池、反折池。
【○本書注一說曰,帝居桑間宮,造此三池。】
六十五年戊子,秋七月,任那國始遣使朝貢。
【○水鏡、皇年代略記、熊野略記引古今皇代圖並曰,是歲始造熊野本宮。】
六十八年辛卯,冬十二月五日壬子,天皇崩。年一百十九。
【年據水鏡,及本書立為太子年十九之文。○本書、舊事紀並曰百二十。古事記曰,壹佰陸拾捌歲,戊寅歲十二月崩。】
葬山邊道上陵。追諡曰,崇神天皇。
垂仁天皇,崇神帝第三子也。母御間城姬皇后。
以崇神帝二十九年正月己亥朔,生於瑞籬宮。生而有岐嶷之姿。及壯,倜儻大度,率性任真,無所矯飾。崇神帝愛之,引置左右。
四十八年正月,崇神帝謂天皇及豐城命曰:「朕於二子,慈愛無異。不知孰為嗣。有夢宜告,朕以夢占之。」二皇子沐浴而寢。明日,豐城命入奏:「夢登御諸山,向東而弄槍者八,擊刀者八。」天皇奏:「夢登御諸山巔,𬘵繩四方,逐啄粟雀。」崇神帝諭之曰:「兄唯向東,宜治東國。弟臨四方,宜繼朕位。」遂立為皇太子。
六十八年十二月,崇神帝崩。 元年壬辰,春正月二日戊寅,天皇即位。時年四十一。
【年據本書崇神帝二十九年生之文。○按水鏡、愚管鈔、皇年代記作四十三,誤。】
是為活目入彥五十狹茅天皇。冬十月十一日癸丑,葬崇神天皇。
【○按本書崇神紀曰,八月甲寅葬。蓋有一誤,未知孰是。】
十一月二日癸酉,尊皇后曰皇太后。
二年癸巳,春二月九日己卯,立狹穗姬為皇后。冬十月,遷都纏向,是謂珠城宮。是歲,任那使請歸國。許之。特厚給與,賜赤絹一百匹于任那王。新羅人邀道奪之,二國始構怨。
三年甲午,春三月,新羅王子天日槍歸化。
五年丙申,冬十月己卯朔,幸來目高宮。皇后兄狹穗彥謀反。使將軍八綱田討之。狹穗彥伏誅,皇后死其城中。
七年戊戌,秋七月七日乙亥,召當麻邑人蹶速、出雲人野見宿禰,觀其角力。
十五年丙午,秋八月壬午朔,立日葉酢媛為皇后,納其三妹渟葉田瓊入媛、真砥野媛、筋瓊入媛,並為妃。
【○水鏡曰,是月星隕如雨。】
二十五年丙辰,春二月八日甲子,詔武渟川別、彥國葺、大鹿島、十千根、武日五大夫曰:「我先皇惟睿作聖,欽明聰達,謙損冲退,綢繆機衡,禮祭神祇,克已勤躬,日慎一日。是以人民富足,天下太平。今當朕世,祭祀神祇,豈得有怠乎?」
【○舊事紀曰,二十三年八月,以十市根命為大夫。】
三月十日丙申,使倭姬代豐鍬入姬,奉齋天照大神。倭姬奉天照大神,立祠伊勢,建齋宮於五十鈴川上。
【○本書註一說云,倭姬命奉天照大神,鎮坐於磯城嚴橿之下而祭之。後隨神誨,以丁巳年冬十月,遷于伊勢國渡遇宮。】。
二十六年丁巳,秋八月三日庚辰,遣物部十千根,
【○按舊事紀,八十一年,十千根命賜姓物部連公。然本書此條書物部大連,似既賜姓。豈追書之乎?今姑從舊文。】
檢出雲神寶,仍命掌之。
二十七年戊午,秋八月七日己卯,令祠官卜以兵器為祭幣,吉。乃納弓、矢、刀于諸社,更定神地、神戶,以時祭之。以兵器祭神,始于此。是歲,置屯倉於來目邑。 二十八年己未,冬十月五日庚午,倭彥命薨。聚近習為殉。天皇聞而惻之,詔群卿曰:「生而所愛,死而為殉,不亦慘乎?雖古之遺風,曷可遵用?自今止之。」
三十二年癸亥,秋七月六日己卯,皇后日葉酢媛崩。詔:「以土像物,用代殉,立為永制。」以野見宿禰任土部職。建真利根命獻石棺,賜姓石作大連公。
【建真利根命以下,姓氏錄。】
三十四年乙丑,春三月二日丙寅,行幸山背。
三十五年丙寅,秋九月,遣皇子五十瓊敷命於河內,作高石池、茅渟池。冬十月,作倭狹城池、跡見池。
【古事記曰,作血沼池、狹山池、高津池。】
是歲,令諸國開池溝,凡八百,以勸農事,民賴殷富。
三十七年戊辰,春正月戊寅朔,立大足彥尊為皇太子。 三十九年庚午,冬十月,五十瓊敷命作劔一千口,藏于石上神宮。天皇乃命五十瓊敷命,掌神宮寶物,為定河上部。
【為定以下,古事記。】
八十七年戊午,春二月五日辛卯,以物部十千根代五十瓊敷命,掌石上神寶。
【○按歷代皇紀、濫觴抄並云,八十六年,始遣使于漢,蓋據後漢書光武紀中元二年,倭奴國遣使朝貢之文。今檢倭國傳曰,倭奴國奉貢,使人自稱大夫。倭國之極南界也。然則邊邑私通,非朝廷所命明矣,故不取。】
八十八年己未,秋七月十日戊午,遣使但馬詔清彥,獻其曾祖天日槍所齎寶物。藏之官府。 九十年辛酉,春二月庚子朔,遣田道間守,求非時香果于常世國。
九十九年庚午,秋七月戊午朔,
【○今推干支,七月乙巳朔,戊午十四日也,疑有脫誤。舊事紀戊子朔,亦誤。】
天皇崩于纏向宮。
【○本書景行紀日,春二月崩。與此異,未知孰是。】
年一百三十九。
【○本書、舊事紀並曰,百四十。據本書,帝以崇神帝二十九年壬子生,則至庚午,實一百三十九歲也。正差一年。○古事記曰,一百五十三歲。】
葬菅原伏見陵。
【○延喜式曰,伏見東陵。古事記作菅原御立野,續日本紀作櫛見山陵。】
追諡曰,垂仁天皇。
景行天皇,垂仁帝第三子也。母日葉酢媛皇后。
天皇身長一丈二寸,脛四尺一寸。
【天皇身長以下,古事記。】
垂仁帝三十年,天皇與兄五十瓊敷命侍帝側,帝曰:「二子試言情願。」五十瓊敷命曰:「願得弓矢。」天皇曰:「欲得皇位。」因賜弓矢五十瓊敷命。謂天皇曰:「汝必繼朕位。」
三十七年,立為皇太子。
九十九年七月,垂仁帝崩。十二月十日壬子,葬垂仁天皇。 元年辛未,秋七月十一日己卯,天皇即位。
【○按愚管鈔云,年四十四,皇代記,六十四。皇年代略記,二十四。未知何據。今據本書立為太子年二十一之文推之,則時年八十四。然與本書崩年一百六歲之文不合,故不書時年幾。】
是為大足彥忍代別天皇。
【○舊事紀曰,尊皇后曰皇太后。按本書垂仁帝三十二年,皇后日葉酢媛崩,其後無立後之文。舊事所書,不知何人。且舊事紀孝元帝以後,尊皇后曰皇太后下,每紀必書尊皇太后追贈太皇太后。而太皇太后稱謂,本書一無所見。蓋後人所妄加,今不取。】
是歲,田道間守得香菓於常世國而歸。
二年壬申,春三月三日戊辰,
【○舊事紀作二月。】
立播磨稻日太郎媛為皇后。
三年癸酉,春二月,欲幸紀伊親祭神祇。卜之,不吉。遣屋主忍男武雄心命祭之。
四年甲戌,春二月十一日甲子,行幸美濃。冬十一月庚辰朔,乘輿還自美濃。都纏向,是謂日代宮。 十二年壬午,秋七月,熊襲叛。八月十五日己酉,車駕親征。九月五日戊辰,次周芳娑磨。天皇南望,謂群卿曰:「烟氣簇起,賊必在此。」先遣武諸木、菟名手、夏花覘之。有女子神夏磯媛,徒眾最多,聞使者至,獻八尺瓊、八握劍、八咫鏡迎降。告曰:「我族今既歸德,願無下兵。更有四賊,其居菟狹川上者曰鼻垂,居御木川上者曰耳垂,居高羽川上者曰麻剝,居綠野川上者曰土折豬折。各據守要害,拒絕皇命。請急擊之。」於是,武諸木等誘降麻剝,賞以赤衣褲及雜貨,使之招降三賊,隨至悉誅之。天皇進至豐前長峽縣,造行宮而居焉。冬十月,天皇至碩田國。速見邑有女子速津媛,為邑之長。來告曰:「鼠石窟有二土蜘蛛,曰青、曰白。直入縣禰疑野有三土蜘蛛,曰打猿、曰八田、曰國摩侶。並強力,亦多徒眾。皆曰『不從皇命。』若強召之,興兵相拒。」天皇惡之,駐軍于來田見邑,權興宮室居之。與羣臣議:「今以兵眾臨之,彼逃匿山野,必為後患。」乃以海石榴作椎,簡銳卒授之。披山排莽,直襲石窟,破之稻葉川上,悉殺青、白二賊。進至禰疑山,討打猿。賊據山雨射。天皇還城原,卜于水上,勒兵先擊八田於禰疑野,破之。打猿等恐懼請降。不聽,皆投崖谷而死。初天皇次柏峽大野,有巨石長六尺。天皇祝曰:「朕得滅土蜘蛛者,蹴石如柏葉之揚!」因蹴之,果如其言。故名其石曰,蹈石。十一月,幸日向,起行宮,是謂高屋宮。
十二月五日丁酉,議討熊襲。詔群卿曰:「朕聞襲國有賊帥厚鹿文、迮鹿文者,醜類甚多,謂之熊襲八十梟帥,其鋒不可當。兵寡則不足滅賊,多則百姓被害。何以得不假鋒刃,坐平其國?」時有一臣,進曰:「熊襲梟帥有二女,曰市乾鹿文、市鹿文。有勇且美。宜啗以重幣誘納之,使其圖之。」天皇從之,招納二女,陽嬖市乾鹿文。既而市乾鹿文奏曰:「無憂熊襲之不服。妾有良計。」乃從一二兵歸家,飲父以醇酒,伺其醉臥,密斷弓弦,從者進殺之。天皇惡其不孝,誅市乾鹿文,以妹市鹿文賜火國造。
十三年癸未,夏五月,襲國悉平。
【○皇代記、皇年代略記、歷代皇紀、濫觴抄並云,是月賜諸國民姓。附以備考。】
十七年丁亥,春三月十二日己酉,幸子湯縣丹裳小野,東望思歸而作歌。是謂思邦歌。 十八年戊子,春三月,天皇將向京,巡狩築紫國。到夷守,諸縣君泉媛獻食。夏四月三日甲子,至熊縣,召熊津彥兄弟。兄熊應命,弟熊不來。遣兵誅之。十一日壬申,泛海泊葦北小島方食,使小左進水。島素無水,小左祈神祇,寒泉忽湧,酌以獻。因號水島。五月壬辰朔,至火國。六月三日癸亥,至玉杵名邑,誅土蜘蛛津頰。十六日丙子,至阿蘇國。秋七月四日甲午,至御木國,居高田行宮。七日丁酉,至八女縣。八月,至浮羽邑。
十九年己丑,秋九月二十日癸卯,天皇至自日向。
二十年庚寅,春二月四日甲申,遣五百野皇女祭天照大神。 二十五年乙未,秋七月三日壬午,遣武內宿禰于北陸及東方諸國,觀察地形民風。
二十七年丁酉,春二月十二日壬子,武內宿禰還自東國。秋八月,熊襲又叛。冬十月十三日己酉,使皇子日本武尊討熊襲。
【○舊事紀係二十年,蓋誤。】
十二月,日本武尊誅川上梟帥,餘黨悉平。
二十八年庚戌,春二月乙丑朔,日本武尊歸,奏平賊狀。
四十年庚戌,夏六月,東夷叛。秋七月十六日戊戌,天皇親授斧鉞于日本武尊征之。吉備武彥、大伴武日從焉。封皇子大碓命於美濃。冬十月,日本武尊發京師。
四十三年癸丑,東夷悉平。日本武尊歸至伊勢能褒野而疾,獻俘虜于神宮。使吉備武彥奏捷京師,尋薨。天皇悼惜,錄其功名,為定武部。
五十一年辛酉,春正月七日戊子,召羣卿宴數日。秋八月四日壬子,立稚足彥尊為皇太子,以武內宿禰為棟樑之臣。以日本武尊所獻蝦夷,喧嘩無禮,不可近神宮,命徙之御諸山側。夷虜伐木劫民。詔曰:「蝦夷本有獸心,難處中國。宜隨其習性,分居畿外。」乃放諸播磨、讚岐、伊豫、安藝、阿波。
【○伊豫,諸本作伊勢。今據兼永本訂之。】
五十二年壬戌,夏五月四日丁未,皇后播磨稻日太郎姬崩。秋七月七日己酉,立八坂入媛為皇后。
五十三年癸亥,秋八月,天皇幸伊勢,轉入東海。冬十月,至上總,從海路抵淡水門。十二月,還至伊勢,居綺宮。
五十四年甲子,秋九月十九日己酉,還自伊勢,居纏向宮。
五十五年乙丑,春二月五日壬辰,以彥狹島王拜東山道十五國都督。薨于路。
五十六年丙寅,秋八月,使御諸別王襲父彥狹島職。時蝦夷擾亂,御諸別討平之。
五十七年丁卯,秋九月,作坂手池。冬十月,令諸國置田部屯倉。
五十八年戊辰,春二月十一日辛亥,行幸近江。居志賀,是謂高穴穗宮。
【○熊野略記引古今皇代圖云,是歲造熊野新宮。帝正編年記係二十年,水鏡不係年,附以備考。】
六十年庚午,冬十一月七日辛卯,天皇崩于高穴穗宮。
【○水鏡曰,年一百四十三,蓋據本書立為太子年二十一之文推之也。然本書、舊事紀並曰,一百六歲。本書前後矛盾,故不書享年。○古事記曰,壹佰參拾柒歲。】
葬倭山邊道上陵。追諡曰,景行天皇。
成務天皇,景行帝第四子也。母八阪入媛皇后。
【 ○水鏡曰,天皇容貌魁偉,身長一丈。】
景行帝五十一年正月,宴群臣。天皇及武內宿禰不朝。召問故,對曰:「宴樂之日,百僚遊佚,意必不在警備。恐有狂夫窺伺間隙。故在門下,以備非常爾。」帝嘉之。八月,立為皇太子。
【○按本書曰,四十六年,立為皇太子。而景行紀五十一年正月,書皇子。八月壬子,書立為皇太子。其文明確,雖無他考證,事實不可移。今從景行紀。】
六十年十一月,景行帝崩。 元年辛未,春正月五日戊子,天皇即位于高穴穗宮。
【高穴穗宮,據古事記、舊事紀。○水鏡、愚管抄、皇年代略記並曰,時年四十九。皇代記曰,四十八。未知孰是。】
是為稚足彥天皇。
二年壬申,冬十一月十日壬午,葬景行天皇。尊皇后曰皇太后。
【○尊皇后,舊事紀係元年。】
三年癸酉,春正月七日己卯,以武內宿禰為大臣。大臣始于此。
【大臣始于此,據公聊補任、神皇正統記。○按舊事紀,自懿德朝,以出雲色命為大臣以下,書任大臣亦多。而本書所不載,今不取。】
四年甲戌,春二月丙寅朔,詔曰:「我先皇聰明神武,膺籙受圖,順天治人,撥亂反正,德侔覆燾,道協造化。是以普天率土,莫不王臣,稟氣懷靈,各得其所。朕嗣踐寶祚,夙夜兢惕,然黎元蠢爾,不悛野心。是由國郡無君長,縣邑無首渠也。自今以後,國郡立長,縣邑置首,選當國之幹了者任之,以為中區之藩屏。」
五年乙亥,秋九月,令國郡立造長,縣邑置稻置,並賜楯矛以為表。界山河、分國縣,隨阡陌、定邑里。東西為日縱,南北為日橫,山陽曰影面,山陰曰背面。是以百姓安居,天下無事。
四十八年戊午,春三月庚辰朔,立皇姪足仲彥為皇太子。
【○古事記曰,帝娶建忍山垂根女弟財郎女,生和訶奴氣王。而本書、舊事紀、仲哀紀,及水鏡、皇年代略記等諸書皆云,帝無男,且無納後妃之文。古事記所載,無所考實,故今不取。】
六十年庚午,夏六月十一日己卯,天皇崩。
【○本書曰,一百七歲。古事記曰,九十五歲。註云,乙卯年三月十五曰,崩。水鏡曰,一百九。按本書紀首書景行帝四十六年,為皇太子,時年二十四。姑從此文推之,則九十八歲。然其文難據,說見上。今以景行紀五十一年,立為太子,年為二十四筭之,則九十三歲。皆與百七歲不合。今無所取決,故不書。】
葬倭狹城盾列陵。
【延喜式曰,狹城盾列池後山陵。】
追諡曰,成務天皇。
大日本史 卷之第二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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