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史 卷之一百十七 列傳第四十四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源 光圀  修
男  權中納言 從三位   綱條  校
玄孫 權中納言 從三位   治保 重校



[久遠の絆] [前卷] [次卷] [再臨ノ詔]